【看中国2014年01月16日讯】青海人相食
1960年5月13日,青海省公安厅给省委《关于西宁地区当前治安情况的报告》,记录了西宁市和湟中县发生人相食案件300多起。(据大陆《炎黄春秋》杂志2009年第10期文:安徽人相食案件的原始记录。作者:尹曙生,原安徽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河南人相食
河南省委书记处书记李立1960年11月28日向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报告:
(河南信阳地区)光山县槐店人民公社1959年秋灾,全社平均亩产172斤,总产1191万斤。公社党委报亩产626斤,总产4610万斤。县里分配征购任务是1200万斤,超过了全公社的实际总产量。为了完成征购任务,他们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大搞反瞒产,把群众仅有的口粮搜刮一空。征购入库1039万斤。食堂普遍停伙,……造成人口大量死亡。
全公社原有36691人,8027户。从1959年9月到1960年6月,死亡12134人……全家死绝的有780户,……
全社……被打的有3528人,当场打死群众558人,打后致死的636人,致残的141人,逼死14人,打跑43人。
除了拳打、脚踢、冻、饿以外,还采取了冷水浇头、拔头发、割耳朵、竹签子穿手心、松针刷牙、点天灯、火炭塞嘴、火烙奶头、拔阴毛、通阴道、活埋等数十种极为残忍的酷刑。
原公社党委书记江某等指使炊事员把13个到公社要饭的小孩拖到深山,全部活活地冻饿而死。
公社机关食堂分三种灶别:书记吃小灶,委员吃中灶,一般干部吃大灶。小灶顿顿有肉、鱼、鸡蛋、油炸花生仁。
……广大群众处于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绝境,骨肉不得相顾。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遗弃子女,抛尸路旁。全公社有381人因饥饿难当破坏尸体134具。(原注:这里说的“破坏尸体”就是从尸体上割肉回家吃)(据《墓碑》第10页。)
余德鸿(1959-1960年任河南信阳地区专员张树藩秘书)说:
回到离我家5公里的防胡两边死人一片,100多具尸体在野外没人埋,走到河塘两边的苇塘里,又看到100多具尸体。
开始死了人就抬出去,放在门板上用牛拖走,后来就抬不动了。防胡西边的刘长营村,一家姓杨的,大人死了没抬出去,剩下3个8-12岁的小孩靠吃大人的尸体维持了几个月。后来从他家清理出一堆人骨头,孩子说人的脚跟和手掌最好吃。
信阳到底死了多少人?信阳地委向省委报告上写的是38万多人。据中央调查组李坚、李正海两位处长在这里调查,向中央报告是105万人。我认为,105万这个数字不算多,……凡是我所了解的村庄,死亡人数差不多都占半数左右……人吃人的情况几乎村村有之,很多典型的悲惨事例,我实在不忍心再说了。(据《墓碑》第19页)
余文海当年是小队会计,他回忆说:
我爷、我娘、大爷、大娘、奶奶、两个妹妹、一个娃子全都饿死了。……人吃人的现象不是个别的。我也吃过人。那是在大队姚庄,我找生产队长姚登举开会,在生产队办公室我闻到肉香。他说:“吃肉吧。”我问:“啥肉?”他说:“死猪肉。”我揭开锅夹一块放在嘴里,软软的。我说:“这不是猪肉。”他说这是别人割的死人肉,是从地里死人身上片下来的,他拿来一块煮着吃。高庄生产队的高鸿文有三个孩子,高鸿文到光明港修铁路去了,他老婆把三个小孩都煮了吃了。在外面片死人肉吃的人不少,片大腿和屁股上的肉,饿死的人很瘦,肉不多。片来片去,外面的死尸有的只剩下骨头架子了。那时吃人大多是吃死人,吃活人是个别的。那是冬天,死尸放在外面没有坏。(据《墓碑》第19-20页。)
余鸿德说:当年信阳库里有粮10亿多斤,当年产量29多亿斤,共40亿斤。守着这么多粮食还饿死人,真不应该。如果开仓放粮,就不会饿死人。……饥民看着粮库里有粮,也没有人想到抢粮食。有的农民坐在旁边等着政府开仓放粮,他们坐在粮库旁边喊:“共产党,毛主席,救救我们!”有人就饿死在粮库旁边。(据《墓碑》第23页。)
在饥饿中,各地都有人吃人的事件。鹿邑、夏邑、虞城、永城等县共发现吃死人肉的情况20多起。据中央工作组魏震报告,鹿邑县从1959年10月到1960年11月,发现人吃人的事件6起。马庄公社马庄大队庞王庄贫农王玉娥(女,18岁),于1960年4月19日,将住在旁院的堂弟弟王怀郎(5岁)活活地溺死煮吃了。怀郎的亲姐姐小朋(14岁)也因饥饿难忍吃了弟弟的肉。(据《墓碑》第?页)
(19)60年12月22日:除民间大批肿、死而外,(河南)商城发生人相食的事二起,19日城内公布,据说22日要公判。一是丈夫杀妻子,一是姑母吃侄女。(据《顾准日记》第58页,顾准着,经济日报出版社1997年版。)
四川人相食
邓自力(原四川泸州中共地委书记)说:
……后来,卖人肉吃人肉的可怕的事也发生了。宜宾市就发生了将小孩骗到家中,整死煮熟后作为兔肉到街上卖的事。
长宁(县)是个烂摊子,20多万人口就饿死了7万多。肿病流行,省委调拨了些粮来,社员又无钱买……
(据邓自力着《坎坷人生》第130页、194页,四川人民出版社,2004年4月版。)
1960年3月26日灌县县委办公室关于“两起不正常死亡事件”给温江地委办公室的报告:
蒲阳公社八管区三队潘素华,女性,现年41岁,地主成份…………3月16日晚,(其夫)唐前武落水淹死,……潘素华……把坟墓挖开,将头、四肢砍下,并挖取肚腹及全部上躯背回家中煮熟自食外,还假以熊骨(肉)出售,以1.5元1斤,共卖了11斤12两……鉴于潘素华抱有深入骨髓的阶级仇恨,……为了及时有力的打击敌人,已将潘素华依法逮捕。
崇义公社三管区二队富裕中农周玉光,女,现年39岁。……3月16日下午竟将该队杜之田已死两天的小孩(两岁多)从埋处挖出,砍去头部、四肢并将肚腹挖出丢在河里,将身拿回家煮吃……”
(据《麦苗儿青菜花黄——川西大跃进纪实》,东夫着。转自大饥荒档案馆www.chinafamine.net)
贵州人相食
贵州省湄潭县在1959年11月至1960年4月初,饿死120451人。中共当局和以后湄潭县编纂的《湄潭县志》称此为湄潭事件、“五九事件”。
当时全县总人口6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7万人。湄潭事件中饿死的1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20%强,占农业人口22%。全县死亡绝户2938户,遗下孤儿4737人。“最为惨绝、目不忍睹的是出现了人吃人的事件。”
湄潭县1959年粮食只收了3.22亿斤,比上年减少32.6%,湄潭县委主要负责人上报为8.462亿斤,虚报5亿斤。为了兑现8亿多斤总产,在全县开展反瞒产私分和反盗窃运动,动用各种手段以至酷刑整肃打击不跟着说谎作假的干部和因饥饿偷吃食物的群众。这些酷刑有:割手指、缝嘴巴、用铁丝穿耳朵和脚后跟、点天灯、猴子搬桩、吊鸭儿浮水,拖死猪、火钳烧红烙嘴巴、枪毙活埋等等。非法关押2729人,关死200余人。全县活活打死1324人,打伤致残175人。
1960年元、二月份全县每天都有上千人死亡,许多农民全家死绝,床上地上摆满死尸。整个农村哀鸿遍野,饿殍盈地。中共湄潭县委组织成立的各地各种粮食搜查队、打虎队,依然闯进农民家里翻箱倒柜,没收财物,把凡能吃的东西全部收光。
1960年4月,中共贵州省、地委工作组到湄潭县调查,湄潭绥阳公社党委负责人以保护首长为名,把群众赶上山去不让与工作组接触,把饿得快死的病号和孤儿集中关起来。在一间烤烟房里就关死36人。尸体丢在土坑消洞里。绥阳公社两个大消洞里,丢了几百具尸体,有未断气的也往里面扔,扔下去还哇哇地叫。群众把这个消洞叫“万人坑”。(据大陆《炎黄春秋》2008年?期,刘兴盛文“贵州湄潭事件:一个县饿死12万人”。)
(湄潭县)杀人而食者达16起,吃死人的事件就更多了,无法统计。(据《墓碑》第511页。)
甘肃人相食
甘肃《通渭县志》记载:
(1959年)4月,人口开始外流、死亡。
是年底,全县粮食实产8,300多万斤,虚报1.8亿斤,征购3,800多万斤(占实产45.6%);人均口粮20来斤,致使人口大量死亡。但当时的省、地、县委不承认通渭的实际问题,反而一律认为是“富裕中农和五类分子”在粮食问题上捣鬼。组织“千人整社团”,在农村普遍召开“千人斗争大会”、“万人斗争大会”,错整了一批干部和群众,并翻箱倒柜,遍搜粮食,拷打群众,致使人们持续浮肿、外流、死亡,许多地方出现人相食。
作家沙青在获1988年大陆“中国潮”报告文学一等奖的《依稀大地湾》文中记录:
我已见过这部县志的主要编纂者张尚质。他说他对娃娃谈起饿死人、人吃人的这一惨状。娃娃听了只笑笑:“人吃人?狼才吃人,人怎么吃人?”
……在县志的编纂中,他用的只是简略了又简略的笔法。那“千人整社团”、“万人斗争大会”是怎样的丧心病狂、胡作妄为啊!他们到老百姓家何止翻箱倒柜、掘地挖墙地搜刮粮食,他们完全变成了一群野兽,把拿不出粮食的妇女,剥光衣服,用绳子扎起阴毛拉出去游街示众!要么整死,要么饿死,只能在这两者之间选择。有的人被活活捆死、吊死、打死了。更多的人有粮不敢吃,有野菜不敢挖,有路不敢逃,只能老老实实地饿死。
“这是今古奇观!今古奇观啊!就是那灭绝人性的恶行,当时的工作组记下了128种!”张尚质说着说着,抑制不住地悲愤地要喊,站起来喊。
有一户农家,吃得只剩了父亲和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一天,父亲将女儿赶出门去,等女孩回家时,弟弟不见了,锅里浮着一层白花花油乎乎的东西,灶边扔着一具骨头。几天之后,父亲又往锅里添水,然后招呼女儿过去。女孩吓得躲在门外大哭,哀求道:“大大,别吃我,我给你搂草、烧火,吃了我没人给你做活。”
(寺子村妇联主任说)“1959年11月到腊月,死的人多。老百姓一想那事就要流泪。饿死老人家的,饿死婆娘的,日子过得糊里糊涂。把人煮了吃,肉割来煮了吃……人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怕,就想吃,想活。把娃娃、自己的娃娃吃下的,也有;把外面逃到村上的人杀了吃的,也有。吃下自己娃娃的,浮肿,中毒,不像人样子。有的病死了,也有救下的。吃了娃娃心里惨的,吃过就后悔了,自己恨自己。在村子里住不下去,没人理他,嫌他脏。”“……那时候饿死也不知道往外跑。人都怕事,当时也是相信政策,只想共产党把人从水深火热中救出来,不会把人往死里饿。”
中共延安时期老干部李磊,1956年至1961年间,任中共临夏回族自治州书记处书记。她说:
……不少地方发生人吃人的事件。临夏市全市10个公社,41个生产队,588人吃掉337具尸体,其中,仅红台公社就有170人,吃掉尸体125具、活人5名。小沟门生产队8个作业队,有6个队发生吃人的情况。23户吃掉57人。有的父子、母女、夫妻、儿女、姐妹相互残食。有的吃刚死的人,有的吃埋了7天的人,甚至埋了一个月的人也被吃了。癿藏锦光生产队,马希顺吃了病人的尸体,自己死了,全家11口人也全部死掉。社员白一努先后吃了8个死人,其中有父、妻、女、三代人。癿藏公社贫农社员马阿卜都,饿得奄奄一息时,嘱咐其女马哈素非说:“我身上的肉没有了,我死后可把我的心挖出来吃。”马死后,其女就把他的心挖出来煮了吃了。癿藏公社团结生产队贫农社员马一不拉夫妻二人把自己14岁的女儿活活吃掉,马死后又被其妻吃掉。红台公社小沟门作业队李尕六吃了自己的两个死孩子。李尕六死后又被社员胡八吃了,胡八死后,又被肖正志吃了。(据李磊着《悠悠岁月》,1999年,在大陆自费印制。转引自《墓碑》第130—132页。)
新华社高级记者杨继绳着文“通渭问题——“大跃进”五十周年祭”,对甘肃省通渭县饿死人导致人相食作了记录:
甘肃通渭县在1959年到1961年的大饥荒期间,发生了与河南的“信阳事件”同样惨烈的事。通渭饿死人数占总人口近三分之一,远远高于信阳八分之一的比例,甚至还发生了人吃人的惨剧。事情曝露以后,中共中央和中共甘肃省委将这个事件称之为“通渭问题”。
1965年7月5日,中共通渭县委就此事件写出报告《通渭的历史经验教训》:“全县人口死亡60210人,死绝了2168户,……(《中共甘肃省委文件》甘发[65]347号:《甘肃省委关于报送“通渭的历史经验教训”的报告》)
当时饿死多少人叫“病”了多少人,不能说饿死人。县里指示:“要把他们全部埋掉,‘病’一个埋一个。”县委还指示,只能说这是打扫卫生,不能说是掩埋死人。
敬根年老人退休前是县人大主任,当年是省冶金厅干部,是派来解决通渭问题的工作组成员,他说:1959年秋天,他们来这里看到炕上、路上、田间、地头,都躺着人,死人活人不分。工作组给还活着的人灌汤抢救。当时不怕死人怕活人。死人太多了,不怕。活人要吃人,害怕。人吃人的事发生不少。1960年2月,他到中林大队(属城关公社)抢救人命,大队长刘廷杰把他们领到王家庄,看到一家烟囱里冒烟——那时候几乎家家是见不到炊烟的。他们进去的时候看锅里正煮着啥,大队长刘廷杰揭开锅盖的时候,他们看到锅里煮的是人肉,记得吃人肉的那女人是个麻眼儿。敬根年强调说:“这是我亲眼看见的。”
1980年,新华社记者傅上伦、胡国华、戴国强三人到通渭采访,陇阳公社王书记对他们说:“三年困难时期,我家那个村里一个不到30岁的妇女,把自己女儿的肉煮了吃了。她男人从新疆回来找女儿,村里人都替她打掩护,瞒过去了,因为村里吃人肉的不少。那时人饿急了,饿疯了,提着篮子出去,看看倒在路边的死尸上还有可吃的肉,就割回家去。你们去看看公社门外晒太阳的人,他们中间有一些人是吃过人肉的。”王书记当年在引洮工程上劳动,回家一看,老婆、妹妹、孩子都饿死了,全家一共饿死五口人。(傅上伦、胡国华、戴国强:《告别饥饿》第2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版。)
1958年,通渭县的县委书记是席道隆,……成立了“万人整社团”,到各生产小队和农民家里搜粮食,……当时的口号是:“宁欠血债,不欠粮食。完成粮食任务就是血的斗争。”……实施各种酷刑:竹签子插指头、站冰块、雪里埋人、打夯、拔胡子等120多种。搜粮活动一共搞了40多天。……全县50个公社党委书记当中,有11人有人命案件,共打死、逼死了79人。……陇阳公社党委书记李生荣打过53人,打死逼死12人。……(中共中央文件中发[60]364号:《中央批转甘肃省委关于通渭县委完全变质的情况报告》,1960年4月。)
(载大陆《炎黄春秋》2008年第10期。)
湖北人相食
李金玉(1960年代任湖北洪湖县委书记)晚年说:
(钟祥县)一个农民饿得没有办法了才人吃人,这有文件的。钟祥县委就此事给地委打了报告,薛坦(荆州地委书记)当时拿它没当个事,但省里晓得这个事情了,追查这个事,薛坦才没得办法,派了地委宣传部部长张绍武去钟祥检查,检查以后,事实确凿。但还有极左份子看了内部文件后说,社会主义怎么会饿死人啊?这是诬蔑社会主义。这文件不准在外说。(据朱健国文《世间已无李金玉——关于“京钟荆饿死近10万人”的背景故事》,载《山西文学》2005年第1期。)
江苏人相食
江浙素称鱼米之乡,宜兴是江苏最富饶地区,也出现人相食。江苏省委农村部孙海光在一份报告中写道:
……堰头公社大儒大队贫农女社员孙来弟,丈夫浮肿病严重,不能起床。今年4月1日晚上,她用棉袄把丈夫闷死后,将内脏拿出来煮吃。铜峰公社黄童大队贫农社员卢洪生患浮肿病,用剪刀将儿子喉管剪断后,也把内脏拿出来吃了。(据《墓碑》第353页。)
广东人相食
广东人民出版社何天静……是罗定人,发生罗定事件时他在上高中。当时他在郁南县看到一个法院的布告,一个老太婆把孙子的屁股割下来煮了吃了,被判死刑。
(罗定县)建城公社永高大队社员曾北数临死前两天,躺在床上哭喊:“共产党,给我一点粮食吧!”叫了两天得不到一点粮食而死去,群众谈起来仍痛哭流涕,非常悲愤。弃儿一度极为严重。县委、县人委和各机关门口都发现被弃的小孩。半年以来,全县先后发现杀小孩,吃死尸,吃人肉的事件7起。(据《墓碑》第365、367页。)
山东人相食
(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兼省长)赵健民在一次发言中说:据不完全统计,从1958年冬到1960年上半年这一年半时间内,全省非正常死亡65万人,外流109万人,人吃人的现象有文字材料的就有23起,没有文字但有口头汇报的还有十多起。(据《墓碑》第408—409页。)
济宁市档案局.地委永久全宗号4.卷号238.《济宁地委关于人口死亡、外流、疾病和生产力破坏情况》:金乡县卓庄村有个社员……饿得实在没有办法,扒出一个死小孩煮着吃了。(据山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济宁地区1959年粮荒问题研究。作者:王东艳,指导老师:郭大松。)
云南人相食
(泸西县)到1958年12月底,共发生肿病33203人,肿病死人5123人,其它死亡3295人,无病饿死3336人,共计11775人。占全县人口的7.34%。全马公社共死亡4424人,占全公社总人口的12%,中枢公社死亡2177人,占公社总人口的8%。最严重的脚册、山口管理区,死亡人数占总人口的20%。有的饿得没办法上吊自杀,有的带孩子去找野菜,把小孩丢在山上,两天后,小孩在山上饿死,大人在家里饿死。有的把死人煮了吃,有人把孩子杀死本人投案。(据《墓碑》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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