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1月16日訊】青海人相食
1960年5月13日,青海省公安廳給省委《關於西寧地區當前治安情況的報告》,記錄了西寧市和湟中縣發生人相食案件300多起。(據大陸《炎黃春秋》雜誌2009年第10期文:安徽人相食案件的原始記錄。作者:尹曙生,原安徽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
河南人相食
河南省委書記處書記李立1960年11月28日向河南省委第一書記吳芝圃報告:
(河南信陽地區)光山縣槐店人民公社1959年秋災,全社平均畝產172斤,總產1191萬斤。公社黨委報畝產626斤,總產4610萬斤。縣裡分配徵購任務是1200萬斤,超過了全公社的實際總產量。為了完成徵購任務,他們不惜採取一切手段,大搞反瞞產,把群眾僅有的口糧搜刮一空。徵購入庫1039萬斤。食堂普遍停夥,……造成人口大量死亡。
全公社原有36691人,8027戶。從1959年9月到1960年6月,死亡12134人……全家死絕的有780戶,……
全社……被打的有3528人,當場打死群眾558人,打後致死的636人,致殘的141人,逼死14人,打跑43人。
除了拳打、腳踢、凍、餓以外,還採取了冷水澆頭、拔頭髮、割耳朵、竹籤子穿手心、松針刷牙、點天燈、火炭塞嘴、火烙奶頭、拔陰毛、通陰道、活埋等數十種極為殘忍的酷刑。
原公社黨委書記江某等指使炊事員把13個到公社要飯的小孩拖到深山,全部活活地凍餓而死。
公社機關食堂分三種灶別:書記吃小灶,委員吃中灶,一般幹部吃大灶。小灶頓頓有肉、魚、雞蛋、油炸花生仁。
……廣大群眾處於上天無路、入地無門的絕境,骨肉不得相顧。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遺棄子女,拋屍路旁。全公社有381人因飢餓難當破壞屍體134具。(原註:這裡說的「破壞屍體」就是從屍體上割肉回家吃)(據《墓碑》第10頁。)
余德鴻(1959-1960年任河南信陽地區專員張樹藩秘書)說:
回到離我家5公里的防胡兩邊死人一片,100多具屍體在野外沒人埋,走到河塘兩邊的葦塘裡,又看到100多具屍體。
開始死了人就抬出去,放在門板上用牛拖走,後來就抬不動了。防胡西邊的劉長營村,一家姓楊的,大人死了沒抬出去,剩下3個8-12歲的小孩靠吃大人的屍體維持了幾個月。後來從他家清理出一堆人骨頭,孩子說人的腳跟和手掌最好吃。
信陽到底死了多少人?信陽地委向省委報告上寫的是38萬多人。據中央調查組李堅、李正海兩位處長在這裡調查,向中央報告是105萬人。我認為,105萬這個數字不算多,……凡是我所瞭解的村莊,死亡人數差不多都佔半數左右……人吃人的情況幾乎村村有之,很多典型的悲慘事例,我實在不忍心再說了。(據《墓碑》第19頁)
余文海當年是小隊會計,他回憶說:
我爺、我娘、大爺、大娘、奶奶、兩個妹妹、一個娃子全都餓死了。……人吃人的現象不是個別的。我也吃過人。那是在大隊姚莊,我找生產隊長姚登舉開會,在生產隊辦公室我聞到肉香。他說:「吃肉吧。」我問:「啥肉?」他說:「死豬肉。」我揭開鍋夾一塊放在嘴裡,軟軟的。我說:「這不是豬肉。」他說這是別人割的死人肉,是從地裡死人身上片下來的,他拿來一塊煮著吃。高莊生產隊的高鴻文有三個孩子,高鴻文到光明港修鐵路去了,他老婆把三個小孩都煮了吃了。在外面片死人肉吃的人不少,片大腿和屁股上的肉,餓死的人很瘦,肉不多。片來片去,外面的死屍有的只剩下骨頭架子了。那時吃人大多是吃死人,吃活人是個別的。那是冬天,死屍放在外面沒有壞。(據《墓碑》第19-20頁。)
余鴻德說:當年信陽庫裡有糧10億多斤,當年產量29多億斤,共40億斤。守著這麼多糧食還餓死人,真不應該。如果開倉放糧,就不會餓死人。……飢民看著糧庫裡有糧,也沒有人想到搶糧食。有的農民坐在旁邊等著政府開倉放糧,他們坐在糧庫旁邊喊:「共產黨,毛主席,救救我們!」有人就餓死在糧庫旁邊。(據《墓碑》第23頁。)
在飢餓中,各地都有人吃人的事件。鹿邑、夏邑、虞城、永城等縣共發現吃死人肉的情況20多起。據中央工作組魏震報告,鹿邑縣從1959年10月到1960年11月,發現人吃人的事件6起。馬莊公社馬莊大隊龐王莊貧農王玉娥(女,18歲),於1960年4月19日,將住在旁院的堂弟弟王懷郎(5歲)活活地溺死煮吃了。懷郎的親姐姐小朋(14歲)也因飢餓難忍吃了弟弟的肉。(據《墓碑》第?頁)
(19)60年12月22日:除民間大批腫、死而外,(河南)商城發生人相食的事二起,19日城內公布,據說22日要公判。一是丈夫殺妻子,一是姑母吃侄女。(據《顧准日記》第58頁,顧准著,經濟日報出版社1997年版。)
四川人相食
鄧自力(原四川瀘州中共地委書記)說:
……後來,賣人肉吃人肉的可怕的事也發生了。宜賓市就發生了將小孩騙到家中,整死煮熟後作為兔肉到街上賣的事。
長寧(縣)是個爛攤子,20多萬人口就餓死了7萬多。腫病流行,省委調撥了些糧來,社員又無錢買……
(據鄧自力著《坎坷人生》第130頁、194頁,四川人民出版社,2004年4月版。)
1960年3月26日灌縣縣委辦公室關於「兩起不正常死亡事件」給溫江地委辦公室的報告:
蒲陽公社八管區三隊潘素華,女性,現年41歲,地主成份…………3月16日晚,(其夫)唐前武落水淹死,……潘素華……把墳墓挖開,將頭、四肢砍下,並挖取肚腹及全部上軀背回家中煮熟自食外,還假以熊骨(肉)出售,以1.5元1斤,共賣了11斤12兩……鑒於潘素華抱有深入骨髓的階級仇恨,……為了及時有力的打擊敵人,已將潘素華依法逮捕。
崇義公社三管區二隊富裕中農周玉光,女,現年39歲。……3月16日下午竟將該隊杜之田已死兩天的小孩(兩歲多)從埋處挖出,砍去頭部、四肢並將肚腹挖出丟在河裡,將身拿回家煮吃……」
(據《麥苗兒青菜花黃——川西大躍進紀實》,東夫著。轉自大飢荒檔案館www.chinafamine.net)
貴州人相食
貴州省湄潭縣在1959年11月至1960年4月初,餓死120451人。中共當局和以後湄潭縣編纂的《湄潭縣誌》稱此為湄潭事件、「五九事件」。
當時全縣總人口60萬人,其中農業人口57萬人。湄潭事件中餓死的12萬人佔全縣總人口20%強,佔農業人口22%。全縣死亡絕戶2938戶,遺下孤兒4737人。「最為慘絕、目不忍睹的是出現了人吃人的事件。」
湄潭縣1959年糧食只收了3.22億斤,比上年減少32.6%,湄潭縣委主要負責人上報為8.462億斤,虛報5億斤。為了兌現8億多斤總產,在全縣開展反瞞產私分和反盜竊運動,動用各種手段以至酷刑整肅打擊不跟著說謊作假的幹部和因飢餓偷吃食物的群眾。這些酷刑有:割手指、縫嘴巴、用鐵絲穿耳朵和腳後跟、點天燈、猴子搬樁、吊鴨兒浮水,拖死豬、火鉗燒紅烙嘴巴、槍斃活埋等等。非法關押2729人,關死200餘人。全縣活活打死1324人,打傷致殘175人。
1960年元、二月份全縣每天都有上千人死亡,許多農民全家死絕,床上地上擺滿死屍。整個農村哀鴻遍野,餓殍盈地。中共湄潭縣委組織成立的各地各種糧食搜查隊、打虎隊,依然闖進農民家裡翻箱倒櫃,沒收財物,把凡能吃的東西全部收光。
1960年4月,中共貴州省、地委工作組到湄潭縣調查,湄潭綏陽公社黨委負責人以保護首長為名,把群眾趕上山去不讓與工作組接觸,把餓得快死的病號和孤兒集中關起來。在一間烤煙房裡就關死36人。屍體丟在土坑消洞裡。綏陽公社兩個大消洞裡,丟了幾百具屍體,有未斷氣的也往裡面扔,扔下去還哇哇地叫。群眾把這個消洞叫「萬人坑」。(據大陸《炎黃春秋》2008年?期,劉興盛文「貴州湄潭事件:一個縣餓死12萬人」。)
(湄潭縣)殺人而食者達16起,吃死人的事件就更多了,無法統計。(據《墓碑》第511頁。)
甘肅人相食
甘肅《通渭縣誌》記載:
(1959年)4月,人口開始外流、死亡。
是年底,全縣糧食實產8,300多萬斤,虛報1.8億斤,徵購3,800多萬斤(佔實產45.6%);人均口糧20來斤,致使人口大量死亡。但當時的省、地、縣委不承認通渭的實際問題,反而一律認為是「富裕中農和五類分子」在糧食問題上搗鬼。組織「千人整社團」,在農村普遍召開「千人鬥爭大會」、「萬人鬥爭大會」,錯整了一批幹部和群眾,並翻箱倒櫃,遍搜糧食,拷打群眾,致使人們持續浮腫、外流、死亡,許多地方出現人相食。
作家沙青在獲1988年大陸「中國潮」報告文學一等獎的《依稀大地灣》文中記錄:
我已見過這部縣誌的主要編纂者張尚質。他說他對娃娃談起餓死人、人吃人的這一慘狀。娃娃聽了只笑笑:「人吃人?狼才吃人,人怎麼吃人?」
……在縣誌的編纂中,他用的只是簡略了又簡略的筆法。那「千人整社團」、「萬人鬥爭大會」是怎樣的喪心病狂、胡作妄為啊!他們到老百姓家何止翻箱倒櫃、掘地挖牆地搜刮糧食,他們完全變成了一群野獸,把拿不出糧食的婦女,剝光衣服,用繩子紮起陰毛拉出去遊街示眾!要麼整死,要麼餓死,只能在這兩者之間選擇。有的人被活活捆死、吊死、打死了。更多的人有糧不敢吃,有野菜不敢挖,有路不敢逃,只能老老實實地餓死。
「這是今古奇觀!今古奇觀啊!就是那滅絕人性的惡行,當時的工作組記下了128種!」張尚質說著說著,抑制不住地悲憤地要喊,站起來喊。
有一戶農家,吃得只剩了父親和一男一女兩個孩子。一天,父親將女兒趕出門去,等女孩回家時,弟弟不見了,鍋裡浮著一層白花花油乎乎的東西,灶邊扔著一具骨頭。幾天之後,父親又往鍋裡添水,然後招呼女兒過去。女孩嚇得躲在門外大哭,哀求道:「大大,別吃我,我給你摟草、燒火,吃了我沒人給你做活。」
(寺子村婦聯主任說)「1959年11月到臘月,死的人多。老百姓一想那事就要流淚。餓死老人家的,餓死婆娘的,日子過得糊里糊塗。把人煮了吃,肉割來煮了吃……人什麼也不想,什麼也不怕,就想吃,想活。把娃娃、自己的娃娃吃下的,也有;把外面逃到村上的人殺了吃的,也有。吃下自己娃娃的,浮腫,中毒,不像人樣子。有的病死了,也有救下的。吃了娃娃心裏慘的,吃過就後悔了,自己恨自己。在村子裡住不下去,沒人理他,嫌他髒。」「……那時候餓死也不知道往外跑。人都怕事,當時也是相信政策,只想共產黨把人從水深火熱中救出來,不會把人往死裡餓。」
中共延安時期老幹部李磊,1956年至1961年間,任中共臨夏回族自治州書記處書記。她說:
……不少地方發生人吃人的事件。臨夏市全市10個公社,41個生產隊,588人吃掉337具屍體,其中,僅紅臺公社就有170人,吃掉屍體125具、活人5名。小溝門生產隊8個作業隊,有6個隊發生吃人的情況。23戶吃掉57人。有的父子、母女、夫妻、兒女、姐妹相互殘食。有的吃剛死的人,有的吃埋了7天的人,甚至埋了一個月的人也被吃了。癿藏錦光生產隊,馬希順吃了病人的屍體,自己死了,全家11口人也全部死掉。社員白一努先後吃了8個死人,其中有父、妻、女、三代人。癿藏公社貧農社員馬阿卜都,餓得奄奄一息時,囑咐其女馬哈素非說:「我身上的肉沒有了,我死後可把我的心挖出來吃。」馬死後,其女就把他的心挖出來煮了吃了。癿藏公社團結生產隊貧農社員馬一不拉夫妻二人把自己14歲的女兒活活吃掉,馬死後又被其妻吃掉。紅臺公社小溝門作業隊李尕六吃了自己的兩個死孩子。李尕六死後又被社員胡八吃了,胡八死後,又被肖正志吃了。(據李磊著《悠悠歲月》,1999年,在大陸自費印製。轉引自《墓碑》第130—132頁。)
新華社高級記者楊繼繩著文「通渭問題——「大躍進」五十週年祭」,對甘肅省通渭縣餓死人導致人相食作了記錄:
甘肅通渭縣在1959年到1961年的大飢荒期間,發生了與河南的「信陽事件」同樣慘烈的事。通渭餓死人數佔總人口近三分之一,遠遠高於信陽八分之一的比例,甚至還發生了人吃人的慘劇。事情曝露以後,中共中央和中共甘肅省委將這個事件稱之為「通渭問題」。
1965年7月5日,中共通渭縣委就此事件寫出報告《通渭的歷史經驗教訓》:「全縣人口死亡60210人,死絕了2168戶,……(《中共甘肅省委文件》甘發[65]347號:《甘肅省委關於報送「通渭的歷史經驗教訓」的報告》)
當時餓死多少人叫「病」了多少人,不能說餓死人。縣裡指示:「要把他們全部埋掉,‘病’一個埋一個。」縣委還指示,只能說這是打掃衛生,不能說是掩埋死人。
敬根年老人退休前是縣人大主任,當年是省冶金廳幹部,是派來解決通渭問題的工作組成員,他說:1959年秋天,他們來這裡看到炕上、路上、田間、地頭,都躺著人,死人活人不分。工作組給還活著的人灌湯搶救。當時不怕死人怕活人。死人太多了,不怕。活人要吃人,害怕。人吃人的事發生不少。1960年2月,他到中林大隊(屬城關公社)搶救人命,大隊長劉廷傑把他們領到王家莊,看到一家煙囪裡冒煙——那時候幾乎家家是見不到炊煙的。他們進去的時候看鍋裡正煮著啥,大隊長劉廷傑揭開鍋蓋的時候,他們看到鍋裡煮的是人肉,記得吃人肉的那女人是個麻眼兒。敬根年強調說:「這是我親眼看見的。」
1980年,新華社記者傅上倫、胡國華、戴國強三人到通渭採訪,隴陽公社王書記對他們說:「三年困難時期,我家那個村裡一個不到30歲的婦女,把自己女兒的肉煮了吃了。她男人從新疆回來找女兒,村裡人都替她打掩護,瞞過去了,因為村裡吃人肉的不少。那時人餓急了,餓瘋了,提著籃子出去,看看倒在路邊的死屍上還有可吃的肉,就割回家去。你們去看看公社門外晒太陽的人,他們中間有一些人是吃過人肉的。」王書記當年在引洮工程上勞動,回家一看,老婆、妹妹、孩子都餓死了,全家一共餓死五口人。(傅上倫、胡國華、戴國強:《告別飢餓》第2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版。)
1958年,通渭縣的縣委書記是席道隆,……成立了「萬人整社團」,到各生產小隊和農民家裡搜糧食,……當時的口號是:「寧欠血債,不欠糧食。完成糧食任務就是血的鬥爭。」……實施各種酷刑:竹籤子插指頭、站冰塊、雪裡埋人、打夯、拔鬍子等120多種。搜糧活動一共搞了40多天。……全縣50個公社黨委書記當中,有11人有人命案件,共打死、逼死了79人。……隴陽公社黨委書記李生榮打過53人,打死逼死12人。……(中共中央文件中發[60]364號:《中央批轉甘肅省委關於通渭縣委完全變質的情況報告》,1960年4月。)
(載大陸《炎黃春秋》2008年第10期。)
湖北人相食
李金玉(1960年代任湖北洪湖縣委書記)晚年說:
(鐘祥縣)一個農民餓得沒有辦法了才人吃人,這有文件的。鐘祥縣委就此事給地委打了報告,薛坦(荊州地委書記)當時拿它沒當個事,但省裡曉得這個事情了,追查這個事,薛坦才沒得辦法,派了地委宣傳部部長張紹武去鐘祥檢查,檢查以後,事實確鑿。但還有極左份子看了內部文件後說,社會主義怎麼會餓死人啊?這是誣蔑社會主義。這文件不准在外說。(據朱健國文《世間已無李金玉——關於「京鐘荊餓死近10萬人」的背景故事》,載《山西文學》2005年第1期。)
江蘇人相食
江浙素稱魚米之鄉,宜興是江蘇最富饒地區,也出現人相食。江蘇省委農村部孫海光在一份報告中寫道:
……堰頭公社大儒大隊貧農女社員孫來弟,丈夫浮腫病嚴重,不能起床。今年4月1日晚上,她用棉襖把丈夫悶死後,將內臟拿出來煮吃。銅峰公社黃童大隊貧農社員盧洪生患浮腫病,用剪刀將兒子喉管剪斷後,也把內臟拿出來吃了。(據《墓碑》第353頁。)
廣東人相食
廣東人民出版社何天靜……是羅定人,發生羅定事件時他在上高中。當時他在郁南縣看到一個法院的佈告,一個老太婆把孫子的屁股割下來煮了吃了,被判死刑。
(羅定縣)建城公社永高大隊社員曾北數臨死前兩天,躺在床上哭喊:「共產黨,給我一點糧食吧!」叫了兩天得不到一點糧食而死去,群眾談起來仍痛哭流涕,非常悲憤。棄兒一度極為嚴重。縣委、縣人委和各機關門口都發現被棄的小孩。半年以來,全縣先後發現殺小孩,吃死屍,吃人肉的事件7起。(據《墓碑》第365、367頁。)
山東人相食
(中共山東省委副書記兼省長)趙健民在一次發言中說:據不完全統計,從1958年冬到1960年上半年這一年半時間內,全省非正常死亡65萬人,外流109萬人,人吃人的現象有文字材料的就有23起,沒有文字但有口頭匯報的還有十多起。(據《墓碑》第408—409頁。)
濟寧市檔案局.地委永久全宗號4.卷號238.《濟寧地委關於人口死亡、外流、疾病和生產力破壞情況》:金鄉縣卓莊村有個社員……餓得實在沒有辦法,扒出一個死小孩煮著吃了。(據山東師範大學碩士論文:濟寧地區1959年糧荒問題研究。作者:王東艷,指導老師:郭大松。)
雲南人相食
(瀘西縣)到1958年12月底,共發生腫病33203人,腫病死人5123人,其它死亡3295人,無病餓死3336人,共計11775人。佔全縣人口的7.34%。全馬公社共死亡4424人,佔全公社總人口的12%,中樞公社死亡2177人,佔公社總人口的8%。最嚴重的腳冊、山口管理區,死亡人數佔總人口的20%。有的餓得沒辦法上吊自殺,有的帶孩子去找野菜,把小孩丟在山上,兩天後,小孩在山上餓死,大人在家裡餓死。有的把死人煮了吃,有人把孩子殺死本人投案。(據《墓碑》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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