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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之死让公众热望落空

作者:王石川  2013-09-26 21:1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看中国2013年09月26日讯】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沈阳中院”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夏俊峰今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这是一个萧瑟的秋日,小贩夏俊峰的命运更让人平添了一份冷意。其实,噩耗已在昨天的暗夜传出,但一些网友并不相信,或者不愿意相信。直到今天早晨6:07,夏妻张晶发微博称:“法院来人了,送达最后一次会见夏俊峰,我疯了,现在准备走……”不少人开始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我发誓再也不哭了……让老公安心走好。”这是张晶的另一条微博,让人热泪盈眶。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这不是普通的分别,这是生死离别。从此,世上少了一名儿子,少了一名父亲,也少了一名丈夫。有消息称,夏母精神崩溃,回家后一直在房间里哭,语无伦次。白发人送黑发人,伤悲如水。孤儿寡母将如何面对残酷的人生,如何走好未来的路?

夏俊峰,也许是中国最有名的小贩。一切源于4年多前的那场冲突——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

夏俊峰被判处死刑后,引发舆论巨大争议。在夏俊峰案进入最高法死刑复核阶段后,2011年6月13日,最高法刑一庭负责夏俊峰案死刑复核的合议庭三名法官,约见夏俊峰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陈有西,听取了律师意见。其间,公众颇多热望,呼吁刀下留人成为一种热潮,但是公众等到现在,却是如此凄凉的消息。

无力回天,多说无益。但无益也得说,无数素不相识的人为夏俊峰呼吁,不只是出于同情,还出于良知和道义,出于对法律的信仰。但凡仔细阅读陈有西等律师所写的《死刑复核审辩护词》,便知夏俊峰不该死!“夏俊峰为制止不法侵害、逃离现场中的拔刀捅刺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基本要件”。

难道夏俊峰非死不可?夏俊峰的命运,牵动了无数人的心。人们悲的是,一个小贩为养家糊口选择摆摊,结果被驱、被殴,他们的命运为何如此卑微?不杀夏俊峰,人们还抱有良好的期待,还能感知善意和温情,而如今的决绝,会将多少人陷入绝望之中?

关注夏俊峰,还应该关注两名死亡的城管。夏俊峰是受害者,那两名城管同样是受害者,他们都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沦为不义制度的牺牲品。针对夏俊峰一案,当了24年人大代表的中科院教授冯有为感叹,“他们都是制度的牺牲品”。这是执法者权力无限度扩张,老百姓的权利却没有得到保障的失衡下的恶果。诚哉斯言!

改革城管制度,别再让无辜者成为不义制度的祭品!夏俊峰被执行死刑,也必将把死刑制度的存废再一次推到风口浪尖。

不妨重温1848年维克多•雨果那个反对死刑的著名演讲,“你们看一看,研究研究,想一想。你们坚持死刑。为什么呢?因为它有能教育人。你们想用死刑教育人什么呢?不要杀人。那么你们怎么能在杀人的同时教育别人不要杀人呢?”“在这条道路上每后退一步都是向野蛮靠近了一步;因为,十九世纪伟大的几代人所应该做的绝不是开倒车,而是应该向前看!因为我们和你们中都没有任何人希望回到过去那丑恶和畸形的废墟上去,我们都想同心同德建设光明的未来!”

此时,愿张晶母子保重,也愿那两名死亡的城管家人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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