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就像春天的桃李,就像结婚照中郎才女貌的我们,确实曾经盛开过,美丽过,让人心醉过,然而却终究只属于春天。一旦雨横风狂,即使门掩黄昏,也无计留春住。中国大陆新婚姻法的出台,标志着后爱情时代的黄昏已然降临。房子已不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为爱情早就不在了。
方才朋友发来几首张国荣的老歌,我一听感觉就来了。那是一种莫名的感概,不知从何而来,却如大海的波涛般一浪又一浪地涌上心头,轻狂年少时那久违了的一幕幕也随之回到了我的脑海。那是八十年代,千里冰封严寒后的小阳春。对于六十二岁以下的中国人来说,那是他们唯一经历过的春天。在那时,一切仿佛都那么温暖,让人误以为曾经的万里雪飘都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三个台湾女,一台爱情戏。
琼瑶、林青霞和邓丽君,分别以她们自身的才情、美貌与歌喉演绎着一篇篇、一段段、一首首爱情故事,让当时不知情为何物的大陆人,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甜蜜蜜,甜得就像花儿开在了春风里。为何现在许多已经抱上孙子、孙女的大陆人还是那么怀念邓丽君,那么喜爱她的歌曲?没法不喜爱啊,在经过了几十年血腥和苦痛之后,正是这位来自台湾的甜歌手第一次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原来做人可以不需要文攻武卫、阶级斗争的,原来中国人还可以有另一种活法的。
对于当时的少男少女们来说,琼瑶的爱情童话,林青霞的爱情影片和邓丽君的爱情歌曲带给青春年少的他们一个从来都意想不到的神奇梦幻——爱情。
可惜笔者当时还在读小学,唱红歌,虽然一心向往以邓丽君为代表的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然而还不得不在老师的带领下装模作样地对着一块用人血染红的布头敬礼,煞有介事地高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虽然内心觉得自己这么做很土,不过比起现在才唱红歌的诸位宗教界高僧大德,年幼的我们那先进性不知要高了多少,至少比他们先进二、三十年吧。
记得我第一次喜欢的女孩是小学时的同桌。尽管事隔多年,今天我依然能够清晰地记得她的形象。也正因如此,我一直想不通这个相貌普通,一点都算不上漂亮的女孩究竟是怎么让我喜欢上她的。还好我以后喜欢上的女孩,除了一个比较特殊的之外,都是美眉。现在回想起来,在那个春意盎然的年代,自己喜欢上的与其说是某个人,不如说是爱情本身。我们喜欢的是琼瑶片中那般柔情似水,刻骨铭心的爱情,希望这甜蜜的爱情神话就发生在自己身上,而我们则是这现实中的琼瑶片里的男女主人公。直到后来晓得了琼瑶阿姨和青霞姐姐真实的爱情与婚姻之后,我才知道,自己原来是当了冤大头。琼瑶片里的那种唯美的,不沾一点铜臭和俗气的爱情,原来就连琼瑶阿姨和青霞姐姐自己都不信的。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难怪六六姐在小说“蜗居”里借海萍的嘴痛斥琼瑶是坑尽天下女孩的骗子,其实受骗上当的又何止是女孩?月光公子也是当年的受害者之一啊。原以为那些看似琼瑶剧中那般清纯的女孩一定是蕙质兰心,纤尘不染,谁知人家一张口就是房子、车子啊。可怜我那时执迷不悟,不知是自己脑子进水了,还以为看错了对象,于是就下一个,再下一个……这一大圈绕下来,琼瑶阿姨名气也有了,钱也赚了,我的春天也就过去了。
过来人想必都清楚,爱情这东西,它只属于春天,一生只有这一季——当然四季发情的动物除外。
一旦过了人生的春天,爱,已经不再像,在初恋的年代;爱,已经唤不起,那心潮的澎湃了。
电视剧“蜗居”的大热终结了琼瑶的“爱情”时代,而新婚姻法的出台,又让后爱情时代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在这尘世变幻的脸孔之后,滚滚红尘中的俊男倩女们,等待着你们的又将是怎样的一双翻云覆雨之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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