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自学校毕业时,东奔西跑总是找不到一份像样的工作,虽然拿的是大学毕业证书,学的也是热门的大众传播,但是,因着个性的羞涩及严重的自尊心不足,所以老是拒绝于传播媒体的门外。
再经过整整四个半月的寻寻觅觅之后,我决定瞒住对我充满期待的家人,到一家餐厅上班。
初时,我对餐厅的轮班制度非常不能适应,常常是今天上晚班(从下午到凌晨两点),隔天上中班或早班(早晨七点到下午四点),弄得饮食睡眠都极不正常。但是,渐渐地,我爱上了这样一份时间“不正常”的工作。因为我发现,这份常常可以把人累得跟狗一样的劳力工作,的确可以暂时让自己忘却所有的不得志和解决简单得食宿问题。也因此常和同事们在下班后到附近的Pub玩到很晚才回家。
那天早晨七点钟,我玩通宵未回租处,直接到餐厅去找早班的同事,同事告诉我,有个男人在等我。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慢慢走到同事指的卡座上(餐厅十点半开始营业),努力思索着趴在桌上一头乱发的中年人是谁。
他睡得很熟,全身带着风尘朴朴的狼狈,想必是很累很累。我莫站了两分钟,才慢慢从他侧转趴睡的脸上认出他来──他,就是我老爸。原来,爸妈常打电话到租处找不到我,心里早已怀疑我在台北根本不是如我对他们撒谎得在一家出版社上班。前一晚,母亲梦见我半夜回到嘉义老家,在门上猛敲、求救,担心有什么意外,于是辗转从我朋友口中问出我在台北市工作的地方,老爸就顶着十二月的寒风,连夜骑着摩托车前来。骑了那么久的车,天又那么冷,他当然早累得不成人形。那一刻,我第一次尝到心碎的滋味不久,我辞了工作,到补习班补习考普考,最后,我总算得到一份让爸妈欣慰的工作。
世上有一种爱会陪着你从出生到老去,那,就是“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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