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放行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2月8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并宣布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股指期货筹备工作又落实了一环。而据有关业内人士透露,股指期货的开户工作有可能在春节后第一周即展开。

股指期货的推出越来越近了。不过,与此不协调的是,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事宜仍然还没有明确说法。

根据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并不存在障碍。虽然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给个人投资者设置了50万元的较高门槛,但对于机构和特殊法人包括基金、券商等专业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则相对较低,只要获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原则上均可参与。

但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却存在“技术障碍”。目前公募基金都托管在银行,而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托管人必须“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对于资金结算时“滞留”在期货公司的资金,如何确认安全性不啻为一大难题。也正因如此,业内普遍认为,股指期货推出之初,基金参与的可能性不大。

投资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固然可以令投资基金避开股指期货可能带来的高风险,但也让投资基金失去了获得高收益的机会。此外,这也意味着投资基金失去了套期保值工具,一旦股指下跌,就只有承受损失的份儿。

更重要的是,如果投资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广大中小投资者间接参与股指期货的愿望也要落空了。根据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个人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资金门槛为50万元,这就意味着大部分个人投资者难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对于这些不能直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中小投资者来说,他们只有通过购买投资基金来间接参与。既不能直接参与股指期货,间接参与股指期货的愿望又要落空,这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在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问题上,有关方面应该做好相互协调工作,尽快为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放行。

当然,在管理层为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放行的情况下,投资者通过购买投资基金间接参与股指期货也要有风险意识。毕竟股指期货对于投资基金来说,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哪家基金更能驾驭股指期货还有待于市场验证。建议投资者先观望投资基金的表现,然后分散投资,将资金分散到多家投资基金之中,以分散股指期货交易可能带给投资基金的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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