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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的关键证人消失!(组图)

作者:周筱赟  2009-05-22 05:2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前天,我写过一篇《巴东警方设置圈套,邓玉娇难逃故意杀人罪》(http://user.qzone.qq.com/35362110/blog/1242766975),对事态发展表示悲观。按照警方的最新案情通告,邓玉娇绝对难逃故意杀人罪,不要说正当防卫,连伤害致死都不能算了。

正当我悲观之际,昨日(5月22日),备受社会瞩目的巴东县"女服务员刺死官员"案突然出现新进展。担任邓玉娇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夏霖、夏楠于昨日在巴东县看守所会见了邓玉娇。昨日下午5点多,两名律师从看守所出来后,当场大哭,表示他们发现了可以认定强奸的直接证据!


两名律师从看守所出来后,第一句话就是:丧尽天良!灭绝人性!痛哭失声(屠夫博客)


两名律师从看守所出来后,当场大哭

这个直接证据是:案发时,邓贵大曾经将手伸入邓玉娇的乳罩和内裤,目前乳罩和内裤没有被警方取走,还在邓玉娇的母亲处。

由于这一证据的突然出现,难逃故意杀人罪的邓玉娇案初露曙光。如果该情况属实,即使不是强奸,也是涉嫌性骚扰。邓玉娇把对其性骚扰的官员刺死,应该属于防卫过当。如果是强奸,邓玉娇把试图强奸她的官员刺死,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目前,两名律师已经呼吁母校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性或贵阳市公安局物证技术鉴定中心,对遗留在乳罩和内裤上进行鉴定。不过,据我所知,在纤维织物上鉴定指纹是个世界性的难题。更何况,距离案发已经这么久,能否鉴定出来,实在是个未知数。

如果物证无法解决,如果能够找到人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也可以对强奸或性骚扰进行定性。然后,我在《巴东警方设置圈套,邓玉娇难逃故意杀人罪》一文中认为最关键的两个人,即案发时现场突然多出的两个服务员,目前已经消失。巴东县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接受本报独家专访,记者问:"现在这两名服务员在哪?"杨立勇回答:"这个不知道,她们是证人,我们只是向她们取了证。"

在这个独家专访中,记者询问杨立勇,为什么此前案情通告中的邓贵大两次将邓玉娇"按倒",在最新的案情通告中成了"推坐"?杨立勇称:"‘按倒',是从哪里来的消息?我们不知道,在公安发布的消息上没有。"

杨立勇身为巴东县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说出这样的话,要么是渎职,要么就是说谎。因为,我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按倒"的提法,就是出自当地公安部门的第二次案情通告。

事实上,这个说法出自"长江巴东网",网址是

http://www.cjbd.com.cn/2009-05/13/cms185172article.shtml

"长江巴东网"是巴东县委、县政府主管,巴东县委宣传部主办的巴东县门户网站,2009年5月13日15:31,公布了《巴东县野三关"5·10"案情初步查明》,明确称"巴东警方介绍了调查结果",其中明确出现了两次"按倒"。

巴东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如果确实对警方通告中的文字一无所知,那就是严重渎职,如果是真的而竟然说不知道,就是在说谎,欺骗公众。

访谈中,记者询问为什么此前的案情通告中邓贵大一方要求"特殊服务",到了最新通告里成了"异性洗浴服务",杨立勇说:"也许很多人理解为色情服务,性交易。但这个案件当中,交易还没有发生,所以我们不能把它定性为别的,只能定为异性洗浴。"

意思就是说,因为性交易还没发生,所以还不是性交易。这就是典型的双重标准。我想很多人不健忘的话,全国各地发生过多起案例,扫黄的警察将性交易的男女抓获,而该男女还在讲价阶段。后来有关方面解释,虽然性交易还没发生,但讲价就是性交易的开始了,所以还算是性交易,按照卖淫嫖娼抓起来。为什么到了邓贵大那里,就不是这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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