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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拆迁强盗倪康生纪实

 2007-11-21 13:4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上海市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总经理王长宝手下有一个得力干将倪康生,原是斩肉的屠夫,不知怎么摇身一变成了律师,因此当了王长宝的拆迁军师。虽然这厮 的名字在律师的队伍里是很难找到的,但是有一点足以证明他是货真价实的律师:他对黄浦区法院熟门熟路,常来常往。每逢开庭,倪康生必定到法院门卫处领取一 块配有红色吊带的胸牌,挂在脖子上。红色吊带是黄浦法院专为律师而设的。红色吊带成了倪康生的学历证明! 倪康生是王长宝的忠实走卒,鞍前马后,俯首折腰,出谋献策,不遗余力!倪大律师能者多劳,身兼数职,他一会儿代表拆迁组,一会儿代表房地局,一会儿又代表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犹如变形金刚,忙得不亦乐乎!

在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倪大律师的法律顾问下,拆迁组的男男女女们对73号地块被拆迁的居民说:"只有父母全都死光光,子女才有房产继承权!",这就是具有中国黄浦区特色的"继承法"!玩弄法术;篡改法律;愚弄百姓;欺诈弱小;谎话连天;包藏祸心是倪康生的专长和本性。 倪大律师真可谓"艺高人胆大",炮制冤假错案已成拿手好戏。他包揽词讼,重金许诺,纠集撺掇一帮无耻小人作伪证,用一连串漏洞百出,自相矛盾的胡言乱语左右 法庭。仗着与法院关系密切,稳操胜祘,倪大律师妄图改编历史,改写由档案局保存了几十年的房产档案。要帮助恶虎王长宝吞吃八十多岁老太及其子女的房产。狼 子野心何其毒也! 人面兽心的倪康生在第七十二号国家主席令公布后,在新的房地产管理法已经实施的形势下,打着黄浦区政府的旗号,使出强盗的招数,将我家座落于丽园路268号和256弄18号两幢二层楼房子夷为平地,使我无家可归。拆迁强盗抢去了我家的房基地,要在此建造近30层的高楼,炒卖赢利,供豺狼虎豹贪官污吏们坐地分赃!

倪康生视国家主席令为废纸,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视百姓如草芥,恣意损害百姓利益。豺狼本性强盗本色暴露无遗。如此胡作非为,却不受任何约束。在当今法治社会里,损人者竟然趾高气扬自鸣得意,受害者却只能蒙羞受辱忍气吞声!真是颠倒乾坤!

一介屠夫倪康生披着律师的外衣,混迹于法庭内外,干尽了违法违规的勾当。倪康生费尽心机钻法律空子,他是伪律师,恰似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倪康生何以能在拆迁大舞台上施展身手,竭尽吓哄骗之能事?除了他爹妈给予他一颗特别灵的脑袋外,更因他择主有方,投靠了有权有势有背景的主子。

倪大律师虽精悍能干,但充其量是一只牵线木偶。牵扯这只傀儡在台前跳来跳去的幕后黑手是土地霸主恶虎王长宝。提供虎哮狼嚎违法拆迁舞台的是黄浦区政府的违法行政,为虎作伥,助狼行凶的是黄浦区法院的司法腐败!

当我在听证会上指出王长宝倪康生使用作废的拆迁许可证,适用作废的拆迁法规,发布虚假的拆迁公告欺骗百姓时,区政府官员说:拆迁许可证有可溯性! 在我家房屋被非法拆毁后,区政府官员说:物权法没有追诉权!难怪拆迁强盗倪康生赶在物权法实施前对我家下毒手,全然不顾第七十二号国家主席令已经公布的事实!

黄浦区政府的权杖上有两个按纽:可溯性和可塑性!这就是具有中国黄浦区特色的权力运行模式

为保证官商勾结的利益集团的利益最大化,可溯性能使作废的法律法规起死回生;可塑性则可对现行法律法规断章取义,剥皮抽筋!

翻遍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找不到"拆迁许可证有可溯性"的出典处。由此我只能断言:可溯性源自可塑性!在官商勾结的利益集团手里,任何法律都只不过是一团泥巴,都可以按他们的利益的需要而任意塑造。在官商勾结的利益集团眼里,弱势百姓都是沉默的羔羊,可由他们任意宰割!

当我状告黄浦区房地局违法对我实施裁决,包庇纵容王长宝倪康生违法拆迁,黄浦区法院的法官说:‘‘现在啥人照法律办事啊!?'',话音虽不高,却犹如晴天霹雳!!!

披着羊皮的狼------拆迁强盗倪康生又一次赢了官司。这就是具有中国黄浦区特色的司法权威!

 200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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