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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黃浦區拆遷強盜倪康生紀實

作者:杭麗娟  2007-11-21 13:4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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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黃浦區房地產開發實業總公司總經理王長寶手下有一個得力干將倪康生,原是斬肉的屠夫,不知怎麼搖身一變成了律師,因此當了王長寶的拆遷軍師。雖然這廝 的名字在律師的隊伍裡是很難找到的,但是有一點足以證明他是貨真價實的律師:他對黃浦區法院熟門熟路,常來常往。每逢開庭,倪康生必定到法院門衛處領取一 塊配有紅色吊帶的胸牌,掛在脖子上。紅色吊帶是黃浦法院專為律師而設的。紅色吊帶成了倪康生的學歷證明! 倪康生是王長寶的忠實走卒,鞍前馬後,俯首折腰,出謀獻策,不遺餘力!倪大律師能者多勞,身兼數職,他一會兒代表拆遷組,一會兒代表房地局,一會兒又代表區政府法制辦公室------猶如變形金剛,忙得不亦樂乎!

在學富五車,才高八斗的倪大律師的法律顧問下,拆遷組的男男女女們對73號地塊被拆遷的居民說:"只有父母全都死光光,子女才有房產繼承權!",這就是具有中國黃浦區特色的"繼承法"!玩弄法術;篡改法律;愚弄百姓;欺詐弱小;謊話連天;包藏禍心是倪康生的專長和本性。 倪大律師真可謂"藝高人膽大",炮製冤假錯案已成拿手好戲。他包攬詞訟,重金許諾,糾集攛掇一幫無恥小人作偽證,用一連串漏洞百出,自相矛盾的胡言亂語左右 法庭。仗著與法院關係密切,穩操勝祘,倪大律師妄圖改編歷史,改寫由檔案局保存了幾十年的房產檔案。要幫助惡虎王長寶吞吃八十多歲老太及其子女的房產。狼 子野心何其毒也! 人面獸心的倪康生在第七十二號國家主席令公布後,在新的房地產管理法已經實施的形勢下,打著黃浦區政府的旗號,使出強盜的招數,將我家座落於麗園路268號和256弄18號兩幢二層樓房子夷為平地,使我無家可歸。拆遷強盜搶去了我家的房基地,要在此建造近30層的高樓,炒賣盈利,供豺狼虎豹貪官污吏們坐地分贓!

倪康生視國家主席令為廢紙,肆無忌憚地踐踏法律。視百姓如草芥,恣意損害百姓利益。豺狼本性強盜本色暴露無遺。如此胡作非為,卻不受任何約束。在當今法治社會裏,損人者竟然趾高氣揚自鳴得意,受害者卻只能蒙羞受辱忍氣吞聲!真是顛倒乾坤!

一介屠夫倪康生披著律師的外衣,混跡於法庭內外,幹盡了違法違規的勾當。倪康生費盡心機鑽法律空子,他是偽律師,恰似一隻披著羊皮的狼!

倪康生何以能在拆遷大舞台上施展身手,竭盡嚇哄騙之能事?除了他爹媽給予他一顆特別靈的腦袋外,更因他擇主有方,投靠了有權有勢有背景的主子。

倪大律師雖精悍能幹,但充其量是一隻牽線木偶。牽扯這隻傀儡在臺前跳來跳去的幕後黑手是土地霸主惡虎王長寶。提供虎哮狼嚎違法拆遷舞臺的是黃浦區政府的違法行政,為虎作倀,助狼行凶的是黃浦區法院的司法腐敗!

當我在聽證會上指出王長寶倪康生使用作廢的拆遷許可證,適用作廢的拆遷法規,發布虛假的拆遷公告欺騙百姓時,區政府官員說:拆遷許可證有可溯性! 在我家房屋被非法拆毀後,區政府官員說:物權法沒有追訴權!難怪拆遷強盜倪康生趕在物權法實施前對我家下毒手,全然不顧第七十二號國家主席令已經公布的事實!

黃浦區政府的權杖上有兩個按紐:可溯性和可塑性!這就是具有中國黃浦區特色的權力運行模式

為保證官商勾結的利益集團的利益最大化,可溯性能使作廢的法律法規起死回生;可塑性則可對現行法律法規斷章取義,剝皮抽筋!

翻遍相關的法律法規條文,找不到"拆遷許可證有可溯性"的出典處。由此我只能斷言:可溯性源自可塑性!在官商勾結的利益集團手裡,任何法律都只不過是一團泥巴,都可以按他們的利益的需要而任意塑造。在官商勾結的利益集團眼裡,弱勢百姓都是沉默的羔羊,可由他們任意宰割!

當我狀告黃浦區房地局違法對我實施裁決,包庇縱容王長寶倪康生違法拆遷,黃浦區法院的法官說:‘‘現在啥人照法律辦事啊!?'',話音雖不高,卻猶如晴天霹靂!!!

披著羊皮的狼------拆遷強盜倪康生又一次贏了官司。這就是具有中國黃浦區特色的司法權威!

 200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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