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7日,是我惨遭北京市西城公安警察阴谋栽赃、诬告陷害,施酷刑毒打致残事件发生五周年的日子,也是西城区政府十多个部门联手集体暴力疯狂掠夺公民的私有财产事件发生五周年纪念日。是我刻骨铭心永生难忘的最黑暗的日子。
五年前,我是一位风华正茂身体健康的守法公民,有一个温馨美满的幸福家庭,过着与普通人一样平静的生活。只因在强制拆迁现场外围拍照,被政府拆迁人员发现,他们恼羞成怒,不顾忌自己那高贵的身份,在数千围观人面前,对我野蛮实施暴力抢劫,然后又凭借他们的权利和地位,命令警察所长将我抓到派出所。为了掩盖野蛮强拆、疯狂掠夺、暴力抢劫的罪行,他们毁灭了我所收集的证据,残忍地对我施以禽兽不如的酷刑,企图将我灭口,为了瞒天过海,他们订立了攻守同盟,炮制假案编造假证言、假事实,恶意串通司法人员,将假案定成铁案,从此改变了我的命运。由此,北京市西城区引出了一起骇人听闻的特大报复诬告陷害案。
2001年7月13日,北京获得2008年奥运会主办权。北京市西城区政府个别领导为了追求政绩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奥运盛会的名义,在新街口地区实施危旧房改造,建设桃园二期危改加房改项目。在危改和拆迁过程中,政府开发商不择手段以各种建设名义掠夺居民的房屋,随意降低老百姓的拆迁补偿标准。
2002年4月27日上午,住在西城区新街口大四条55号赵伸家,因认为补偿价格不合理,拒绝搬迁。西城区政府十多个部门数百名政府官员在主管拆迁领导的指挥下,对赵伸家的房屋实施野蛮强拆,当天四周围满了数千名看热闹的群众,赵家的人被警察强制看押在55号门前小马路对面的一片废墟中的空地上。
中午11:40分,我来到离强制拆迁现场69米的人群中,看到有五、六位政府工作人员和警察在现场录像。11:45分,赵家的人被警察强制押往警车上,看着他们远离的背影,我就拿出了照相机准备拍照这起因野蛮强拆严重损害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恶性事件,这时,突然从远处跑来了一男一女,就如同两条发疯的恶狗疯狂地将我从人群中强行拖了出来,凶狠地摁倒在地上实施野蛮暴力殴打非法抢劫照相机、曝光胶卷、毁灭证据。数天后,我才知道他们是西城区政府拆迁办的领导,男的叫毛杰,女的叫张玉兰。我的右脚腕被拆迁人施暴时严重扭伤,无法站立。随后赶来的西城分局新街口派出所所长谢立国等数名警察,在众目睽睽之下,面对野蛮暴力抢劫事件不但不制止,反而与暴力抢劫犯罪嫌疑人毛杰、张玉兰嘀嘀咕咕,然后毛杰、张玉兰凭借他们的权利和地位,命令所长谢立国和警察卞卫东、程光远等四人非法将我抓进了派出所这个执法之地(其中一个是在强拆现场录像的警察)。在派出所的办公室里,卞卫东等人抢走了我随身携带的六百元现金和一枚乾隆年间的金戒指(祖传),副所长赵绪京和警长卞卫东、陈宇、警察时建兴、程光远、张燕文等八人毫无人性的把我摁在地上,拿绳子五花大绑恶狠狠将我捆起来,使用极其卑鄙下流的法西斯手段对我进行残忍地暴力毒打、侮辱和折磨,他们采取拳打脚踢,开水烫,玻璃割、揪着头发往地上墙上撞,跪在后背上用强力挤压,肘击、脚踩、脚跟跺,这些衣冠禽兽一边暴戾残忍毒打我,一边用最肮脏的流氓语言对我侮辱和谩骂,我被打得遍体鳞伤、满口牙齿松动、疼痛难忍、大小便失禁、多次昏迷。尽管这样,禽兽不如的警长卞卫东对其他警察保安说:“只要她敢动一动,你们就往死里打她,打死打伤活该,这是谢所长的命令”。他们轮流对我施加残无人道的法西斯酷刑长达15个小时,他们将国家律法视为私人发泄的工具。
在权钱的交易下,为了掩盖事实隐瞒真相,保护犯罪,所长谢立国和警长崔同海、杨琳串通抢劫犯罪嫌疑人毛杰、张玉兰订立了攻守同盟,在所长谢立国的办公室内共同阴谋策划,充份发挥了高超的想像力炮制假案编造假证言、假事实,原本子虚乌有的事让他们编得就像真的一样。由于有了西城分局纪检书记徐维升为他们撑腰,骗取了局长于泓源的签字。
28日凌晨3点左右,卞卫东和其他警察将我拖到积水潭医院做了一个心电图,照了一张X光片子,二十分钟后,他们就把我拖回了派出所。
28日凌晨4点钟,承办假案的警长崔同海命令两个保安从地上把我给架了起来,宣读治安拘留我的决定,拘票上称:因你在强制拆迁现场照相,又在办公室里大喊大叫,已严重的“扰乱了办公秩序”。根据治安条例第31条之规定:“阻碍办公秩序”。根据19条之规定:“行政拘留10天”。新街口派出所假案承办人崔同海,杨琳、陈宇、卞卫东、程光远等八名警察将我抬进了阴暗潮湿拥挤不堪的拘留所。西城看守所接收被拘留人的警察看到我是他们抬进来的,就问我说:你怎么啦?我说:我让他们给打伤了。陈宇、杨琳、崔同海无耻的对看守所的警察说:“她没事,她装蒜”。看守所的警察叫来了女医生给我检查伤情,他们不让医生给我做检查,并说:“她没事,她装蒜”。并拿出在积水潭医院给我做的心电图和X光片给医生看,然后他们就把我抬进了关押我的号子里。这时我才真正看透了这群流氓警察的本质,他们送我上医院不让医生给我检查看伤,只给我做了心电图和X光片,原来是为了顺利地把我送进看守所,目的是想“借刀杀人”。因在我被送进看守所之前,已有两位男士被警察活活打死在看守所里,一位叫陈晶,另一位是中央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叫贾小兵。而他们的惨死都转移嫁祸到了被关押人的身上,那些被关押的人都以故意伤害罪遭到重判,真正的凶手却逍遥法外。
俗话说:贼咬一口,入骨三分。警察施展各种流氓手段对我施酷刑野蛮毒打,我一个弱女子怎能忍受得了,我痛苦悲哀的惨叫声,竟然被警察罗列为“扰乱办公秩序”。
2002年4月30日,我伤势严重处在昏迷状态,西城看守所把我送到北京红十字医院治伤,在医院里根本就不让医生给我检查伤情,也不让医生跟我说话,只让护士给我输液和导尿,导出的尿全是血。我问看守所的领导为什么不给我治外伤,他们说:“死不了的伤,就不给治”。
19天之后,因我的伤势严重,西城公安分局预审处处长张林、预审员袁小宝、李志伦背着我和家属偷着给我做精神病鉴定,妄图把我关进精神病医院,继续对我进行迫害。6月4日,我的家属知道西城分局的阴谋后,找到北京市公安局精神鉴定中心明确表态:“倪玉兰没有精神病,不同意做精神病鉴定”。7月2日,安定医院鉴定结果认为:“倪玉兰精神正常”。处长张林、预审员袁小宝、李志伦等人施毒计没得逞,怎肯罢休,他们编造假案卷的技术相当高,自称在警校受过特殊培训,想诬告陷害一个无辜的人,那简直是太容易了。
2002年7月3日,西城公安分局经过67天的致命阴谋策划,进行了重新虚构莫须有的事实、捏造证据、伪造假案卷、编造假的讯问笔录,将罪名由“扰乱办公秩序”改为“涉嫌妨害公务罪”。以倪玉兰“涉嫌妨害公务罪”向西城检察院提请逮捕。
2002年7月10日,西城检察院认为西城公安分局精心编造的假案太粗糙,其内容和证据自相矛盾、漏洞百出,水平太低,需要重新编造假案卷内容和证据。因此,西城检察院以“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为由,将假案卷退回西城公安分局重新编造。当天下午17:30分,新街口派出所的警察周涛、刘俊杰办理了假的取保候审,将我送回家。获得自由后,我向各级领导递交揭发材料,反映我无辜被抓惨遭酷刑受尽折磨,并将我非法关押75天的冤情。西城区政法委副书记王小平恃权违法保护犯罪分子,公开干涉司法公证。2002年6月25日和7月15日,在西城区政法委副书记王小平操纵下,两次组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开“三长”会,追究我受害人的刑事责任。
2002年9月27日上午9时许,我在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反映冤情时,被新街口派出所警察刘俊杰、闫修建摔断尾骨后,抓进派出所。下午4时许,西城分局的相关领导,为掩盖“非法拘禁、超期羁押”我75日的事实,目无国法、串通西城检察院的相关领导,共同捏造了莫须有的事实和证据,指使对我施酷刑的警察和暴力抢劫我照相机的政府拆迁人作伪证,诬陷我在强制拆迁现场闯警戒线、高呼口号辱骂政府、踢打警察,以“妨害公务罪”,将我非法逮捕。
2002年11月14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玉萍利令智昏,怂恿邪恶包庇犯罪,为掩盖西城公安分局新街口派出所和西城区政府涉案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明目张胆的虚构事实、捏造罪名、利用职权枉法追诉,以莫须有的罪名向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2年11月27日上午,西城法院法官米德志,为保护西城区政府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追究,竟然和涉嫌犯罪分子串通,虚构事实、编造假材料、伪造证据,以“妨害公务罪”将我受害人非法判刑1年。
这起假案,在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开发商与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权钱的交易下,联手集体制造假案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争得了荣誉、政绩和奖金,终于将我送进了监狱。
在看守所里,我荣幸地认识了很多关押在这里的法轮功修炼者,他们来自全国各地,是一个以修炼身心为目地的群众团体,有着共同的信仰,信奉“真、善、忍”。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待人有礼貌,说话和气。由于她们执着的信仰和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经常受到毫无人性的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我多次看到警察残酷毒打她们,企图摧毁法轮功修炼者的信仰,同时,还唆使那些为了利益而抛弃基本人性的犯人毒打她们,手段非常残忍。她们多数以绝食的方式抗议非法关押,维护自己的信仰权利。为了不牵连亲朋好友,不肯透露真实姓名和居住地,平时以代号相称。我和法轮功人士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伤势严重疼痛难忍,是她们无微不至轮流照顾我的生活,夜夜守护。多少个夜晚我生命垂危,是她们请来狱医为我救治,然后喂水、喂药。遇上毫无人性的狱医,就要被责骂成“多管闲事”,因为狱医要处心积虑地掩盖真相迎合上级领导的意图,目的就是让我活又活不成,死又死不了—活受罪。正直的法轮功人士没有被邪恶征服,反而向我倾注了全部的关爱。人间自有真情在,没有善良、正直的法轮功学员人士,我就享受不到人间的真情。在当今的社会里是不能缺少法轮功人士善良的仁义道德高尚品质。
在这一年里,为了掩盖酷刑制造冤案的犯罪事实,北京市西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对我所遭受的痛苦视而不见,拒绝给我治伤,致使我落下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将我酷刑致残的数名警察和暴力抢劫我照相机的涉案嫌疑人,因此事而立功受到政府部门的各种奖励和重用。
刑满释放后,我向各级有关部门控诉我的遭遇,希望能够早日还我一个清白。然而冤案还没有解决,2003年10月15日又被警察李楠等人抓进新街口派出所“非法拘禁”三天共50个小时,这次他们采取了新的方法折磨我,不让吃饭、喝水、上厕所。看见我已经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所长谢立国和副所长朱世伟、警长肖巍等警察,激动得用任何言语都难以表达,他们把我扔在冰凉的水泥地上躺了三天。在这三天里,他们手舞足蹈、幸灾乐祸地围着我散步,走路的样子全是顺拐,双手舞得就象在抽鸡爪疯。警察保安联手虐待侮辱殴打我已当成一种乐趣,并以此炫耀。兽性代替了人性,权力枪毙了法律,暴政绞杀了自由。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为伸张正义、讨还公道,我拖着伤残的身体,忍受着疼痛的折磨,多次上书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反映真实情况,揭露控诉北京市西城区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助纣为虐,肆无忌惮合伙践踏法律,为帮助罪犯开脱,用极其肮脏卑鄙无耻的手段、捏造事实、制造假证,公然联手集体编造假案陷害无辜,使我蒙受不白之冤。请求为冤民做主,督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查清冤案真相,依法惩治元凶,还我清白。却受到北京市西城区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有关领导的威胁、恐吓,这些祸国殃民的贪官污吏,他们对我恨之入骨,我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经常被西城公安警察殴打、谩骂、监视、跟踪、软禁,到医院看病的权利已被警察剥夺,他们不准医生给我看病。从2004年7月27日至2006年3月16日,我失去人身自由长达597天。
五年来,我没有得到西城区政府的任何赔偿,反而受到更恶毒的迫害。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法轮功人士向我伸出了友谊之手,他们为我配药、扎针、按摩,并帮助我进行康复训练,在法轮功人士的精心治疗下,我受伤的部位没有萎缩,很多人都说“这简直是奇迹”。法轮功救命之恩,我永生难忘。
我坚信正义终会战胜邪恶的。请各界人士关注大陆公民的遭遇,我将继续向国际社会揭发和披露,那些号称人民公仆的政府官员合伙掠夺公民的私有财产,暴力镇压无辜民众事件。
感谢所有曾经帮助过我的法轮功朋友!
倪玉兰
2007、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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