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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途: 血泪的控诉(四)

 2007-01-11 13:2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1960年9月,虽然已是晚秋,但白天很燥热,室内躺下的全是水肿病人,已经没有人能够上工拉煤了。床铺上坐着的人,都肿胀着脸,你望着我,我望着你,真是断肠人对断肠人。

这个六十多号人的运输队中唯一一个没犯水肿病的人叫肖满文(化名),因和表叔是同乡同事,两人常常说些知心话。一天中午,老肖对表叔说:“劳教队里天天死人,这样下去,我们也只有死路一条,与其等死,不如逃命。”表叔说:“我们现在不象一个正常人,不能象一个犯人,跑出去一定引起人家注意,能逃到哪里去。”肖说:“我有个老兄在湘钢(湘潭钢铁厂),先逃到那里再作打算。”表叔回答:“我现在走路都要撑棍子,我怎么能跑得动,我跑不了,不能去。”就是以上几句话,老肖同样对另一个同乡说了,想不到这个同乡为立功赎罪举报说:老肖和表叔密谋外逃到香港(和湘钢谐音)。后来这件事便成了劳教队里的大案要案。

押回水泥厂后,先是写反省,接下来便是审讯。他们逼着表叔承认是肖满文不法活动的参与者和同案犯。为了惩戒表叔,先给肖戴了一付重五公斤的脚镣,接着对表叔进行软硬兼施,日以继夜的讯问,由厂长、指导员、管教轮番上阵,整整审查了三天。表叔如实承认了当时的情况,反复声明:当一个人饱含冤屈走投无路的时候,用思想的表现形式,说了几句逃命之类的话,应属情理之中,更谈不上犯了何罪,何况更没有逃往香港之念,纯属无中生有。这一下,惹脑了厂长,他指着表叔的鼻尖吼道:“你这个知情不报的同谋,看你的嘴硬还是我的手辣!”于是命令手下给表叔戴上了脚镣、手铐,投进了黑暗的单间私牢,作要犯监管。

一百二十后,一天管教队长将表叔带进一间办公室,进去时肖满文也在坐。一个三十多年的男子坐在办公桌中间,自我介绍是法院干部,问完两人的姓名和籍贯后,宣布:“你们逃港投敌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作如下判决:肖满文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你以抗拒从严论处,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如不服判决,十日内可以上诉。”宣布后,表叔质问法官:“你们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审理过我,我为自己辩解何谓抗拒?你们说我逃港投敌,我哪一天从劳教队逃跑过?我跑到哪里叫你们抓回来了,我投了哪一个敌?”法官无言以答,只说:“我们是按法律判决的,不服判决可以上诉。”说完夹起公文包转身走了。连判决书也没给肖和表叔一份。

判决后,表叔由一个“自由”劳动的劳教犯成了一个不准乱说乱动的刑事犯加右派,罪上加罪,被投入看管更严,不许随便进出的机械厂犯人车间。他就在这种与世隔绝,连高墙外的春夏秋冬也分不清的“人间地狱”里呆了整整五年,而整日思念和悲伤的表婶却还不知道自己的丈夫被判刑,情况比她想象的更加恶劣。

表叔自划右派到判刑前后共计八年,九十六个月,二千九百二十天,不曾和妻子见上一面。直到八年后三月的一天上午,当时细雨纷飞,表叔正聚精会神的伏在平台上干活,管教来到跟前,叫他跟着往外走,“护送”到门卫,才见到朝思暮盼的妻子带着五岁的孩子坐在一条长凳上,第一次被允许前来探监,并规定相见谈话时间只有半小时。

三十分钟,短短的三十分钟,平均每年还不到四分钟,多么难得,多么宝贵。这对有文化、有主见、有感情更有理智的夫妻双方心里明白,一些该诉的苦,该吐的情,在此时都是多余,妻子意识到自己仍是一个国家干部,必须装出强忍内心的痛而表现对“阶级敌人”的恨,丈夫意识到自己是仍关押在监的罪犯,为保护妻子,不得不违心的说出希望她离婚重建家庭的想法。妻子“嗯嗯嗯”的满口应允,脸庞一直面对与管教相对的墙壁,眼泪就象断线的珠儿……

妻子走了,孩子走了,什么时候能再相见,还能不能相见?对表叔来说是个谜,对表婶来说也是个谜,对孩子来说更是个谜。夜深了,表叔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他想得更宽更远:“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悲哀,我一个家庭的悲哀,也不是我们一代人的悲哀,这是整个中国人民的悲哀!我们中华民族共同的悲哀!”

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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