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后89时代的写作体验
董桥说:“文字是肉做的。”
作为一个用中文写作的人,我体会得更多的是中文带来的羞耻。
2004年的12月,我写过一篇《汉语的羞耻》的短文,文章结尾,在回答如何看待当下中文的写作意义时,我是这么说的:“在可以自由写作时,我文字表达的全部意义就是,借助文字向其他人证明我不是一头猪;在不能写作时就保持沉默以免发出来的声音使他人误认为我是一头猪。”对我来说,提笔说话,是为了表达文字的尊严,罢笔沉默,也是对文字尊严的另一种捍卫,是对强加的猪的身份的拒绝。沈从文沉湎于丝绸研究是沉默,杨天水拒绝上诉接受有罪判决是沉默,老舍纵身一跃投入太平湖也是沉默,我的拒绝写作只是对尊严的最低捍卫。
从弱冠之年在平面媒体公开发表作品开始计算,我已有26年正式的中文写作历史了,26年已使一个乌发少年成为白发中年,在这26年中我罢笔的时间远多于写作的时间,期间就有过长达12年的连续沉默,就是2002年在中文互联网开始恢复写作以来的5年间,更多的时候还是沉默而非公开表达,中文互联网的短暂春天2003年后半年就结束了,网络表达空间在短暂的自由之后迅速萎缩,我更多的时候只能继续沉默,像杨天水拒绝上诉一样沉默。不管罢笔沉默还是提笔说话,我也许不能肯定自己真的捍卫了汉语的尊严,但我至少以紧闭嘴巴的方式接受了属于自己应有的那份羞耻。
自诩包揽500年来中文写作水平前三名的痞子李敖,也有自己对文字的独特理解。别人问他写作是否需要灵感,他反问难道妓女接客还需要性欲吗?他解释说作家如果靠灵感才能写作,那就像妓女靠性欲才能接客一样,会饿死的.声称他的写作水平已经熟练到像拉大便的程度,裤子一脱有啦,裤子再一脱,又有啦。也许他以自己独有的话语体系解构了传统写作者宏大叙事的虚伪,得意之余也给自己的文字贴上了大便的标签,但李敖忘记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在中国大陆的语境下,他这种“拉大便”式的想拉就拉的写作自由也是不允许的,如果李敖生活在大陆语境,那就只能像俗话所说的那样,“活人让屎憋死”了。
我在记录自己监狱生活的那本书的《尾声》中,记录了我1990年5月30日下午临别监狱时,对同监舍其他囚犯说过的一段话。当时一位囚犯祝贺我终于重新获得了自由!我说:“自由?你们以为我走出这座监狱的大门就自由了?整个中国在我眼里就是一座大的监狱,我们现在只不过待在大监狱的小套间中。我今天出了这道大铁门,其实身子还在大的监狱中。我在这里没有自由,出了这个大铁门照样也不会有什么自由。因此在我看来今天没有什么值得高兴和庆贺的,小间和大间一样,都是监狱。相反,在这里的不自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具体的和直截了当的,来得痛快!外边的不自由看不见摸不着,让人觉得更不舒服,更不是滋味!因此在我看来,一个有尊严的人,在这个时代,就应该选择待在监狱中!”我理解杨天水选择不上诉,就是选择了一种有尊严的生活,一种在专制体制下对尊严的特殊捍卫。相反,一个头脑清醒理智健全的人如果选择待在监狱之外,至少意味着一定程度的妥协与放弃,虽然这种妥协与放弃无论如何是值得原谅和理解的,甚至是值得他人尊重的。
17年来,我在监狱之外一直尝试坚持自己的尊严,所以不敢以轻慢的态度随意对待文字。因为当下中国的中文写作,在本质意义上还是集中营里的写作,集中营里的写作自由不过是歌颂监狱当局的自由。朱健国曾经质疑散文作家鄢烈山的“公民写作”,这也许是一种苛求,鄢烈山至少从写作心态上是在努力寻找公民立场,但他的主观努力并不能等同于客观环境,应然不等同于实然。蹲过监狱的人和没蹲过监狱的人都知道,监狱是剥夺自由的地方,那里只有囚犯没有公民,只有接受强制劳动改造的义务没有行使公民权利的自由,当然也不存在公民写作了。监狱也许可以剥夺一个人的写作自由,但不能完全剥夺一个人的尊严,像我一再提到的杨天水,他就选择了以坐牢的方式捍卫自己的尊严,再如圣雄甘地,他在审判中的唯一辩词就是“请给我判处最重的刑罚!”监狱被一个有尊严的人作为可以蔑视的对象物,而监狱无法用限制自由来消灭一个人最后的尊严。我心目中的这些英雄,他们给我的启示就是,监狱可以对一个人施加恐惧、剥夺自由、甚至剥夺生命,但无论如何不能剥夺一个有信念者的尊严。相反,在监狱之外的人,他们也许没有丧失自由,但他们失去了尊严,他们的所谓自由,是以尊严为代价交换而来。这17年来,我宁愿罢笔也不肯写作,就是想在最低的底线上坚持,不想廉价出卖自己的尊严。
监狱里其实也是有写作的,甚至也是有写作自由的——监狱里的写作自由。因为监狱也要定期办黑板报,人人都有给监狱黑板报写作的自由,人人都有歌颂监狱当局的自由!黑板报就是监狱正式的传媒。我被关押在黑牢时,其他囚犯就断言像我这种有文化的囚徒,一旦判刑押送劳改厂,也不会去干体力活,下煤窑挖煤、到砖瓦厂烧砖、或去开采修路所需要的石头,监狱当局一定会指派我去干一份有文化的工作,比如去办监狱黑板报,做一个文化囚犯。
在中国这个大监狱里也有类似小监狱的黑板报,当然也有写作。但在我看来,中国的所谓作家们在这17年的写作,不过是为巨大监狱的各种黑板报写作而已;当下中国的汉语文体,不过是“黑板报文体”而已;他们不过是蒙恩奉召的文化囚徒,他们在干一种在其他囚徒眼里相对轻松的活。他们从这种写作中得到了好处,比如展示了自己的文字才艺,获得物质利益和世俗浮名,也以才艺展示讨得当局欢心,以监狱文学、监狱学术和监狱艺术向监狱当局表示了臣服和恭顺。但他们丧失了尊严,玷污了汉语的纯洁。遗憾的是,在中国这个巨大的监狱里,有几个人能记得自己的囚徒身份?有多少文化囚徒能够意识到给监狱的黑板报写作是一种羞耻?是一种对人的尊严的出卖?
我不知道,我无法回答。
因为我虽然看见太多的廉价出卖,但我未进行过起码的数学统计,我虽然努力与这种出卖保持距离,但我未进行过起码的学术分类。而这还不是最令人痛心的。把一个自由人投入监狱,本是一种羞辱;再强迫一个投入狱中的自由人以囚徒身份用笔赞美监狱当局,那更是一种羞辱,就像强奸者强迫女人叫床;而最令人痛心、最令人羞愧难当的,是狱中囚徒自愿对监狱当局的歌颂与赞美,用专业的、华丽的、乖巧的文字在人质与绑匪之间创造所谓和谐社会的气氛,在专制者与被专制者之间导演春节联欢晚会,在监狱当局与囚徒之间喜气洋洋演唱同一首歌。而我想做的,不过是努力让自己与最后这种情形保持距离,如果不能,那只能蒙受羞耻。
我永远敬重的甘地,当他第一次在南非发动非暴力不合作运动,面临南非白人的法庭审判时,法官向他宣布有罪判决,但告诉他可以有两个选择,一种是缴纳50英镑的罚金,一种是60天的苦役。甘地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他宁愿遭受苦役的非人折磨,也不肯从律师职业所获得的优厚报酬中拿出50个英镑轻松换取自由。他就是这样捍卫了自己的尊严。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中文写作者,我想坚持的,不是争取自由,甚至也不是对牢笼的反抗,我甚至常常暗中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想说服自己以某种方式退让或妥协。我想做的只是一件很平凡的事,我承认自己是中国监狱的囚徒,安守囚徒本分,我认为囚徒有不假装像自由人一样幸福的权利,有不给监狱的黑板报写作的权利,有不给监狱黑板报写作以自取其辱的权利。我认为自己应该做的,就是捍卫自己的囚徒身份,尽量对自己所使用的汉语保持敬意,免遭写作带来的羞耻。
文字是表达,文字也是反抗,但在中国,更多的时候,得到的仅仅是羞耻。
二、文字自由的代价
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监狱黑板报对传媒的垄断局面,给像我一样的这类写作者提供了意外说话的机会。在监狱黑板报之外,有了BBS,在一统江湖的“黑板报文体”之外,有了“帖子文体”。我和我的这类写作者被称作“网络作家”。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没有互联网,这个叫秦耕的人,至今还蜷缩在中国监狱的某个黑暗角落,咬紧牙关,一声不响,甚至不会有人知道这里还有一个人存在,除非被谁的脚不小心踩到。
单纯从传播工具的角度看,网络的出现和文字的发明、造纸术、印刷术等的出现并无本质的不同,只是又一次提供了一种可方便表达、有效传播信息的工具,使自由的、真正的写作在极权状态下成为一种可能。但这种新工具写作与原有的传统写作有明显的不同。在我也加入其中的独立中文笔会的写作者们身上,最典型的体现了网络写作的某些特点。
1,公益写作
网络写作者的第一个特点就是免费写作,他们操弄文字首先不是为了稿费,当然也有少数写作者偶尔接受过约稿者支付的钞票,但这些赢利文字在其全部发表的文字中,仅占很小的比例,其绝大多数作品仍然是无偿发表的,而大多数人写作完全不收取稿费,甚至有人公开声明自己完全免费写作,坚持不接受任何稿费。无偿写作也可以理解为自愿写作、非赢利写作,这种写作决定了其劳动在市场条件下的公益性质。
我不敢肯定自从写作成为一种正式职业之后,这批中国作家目前所呈现的公益写作,在世界上是否是独一无二的例外,但公益写作群体无论如何已经使他们有别于其他职业写作者,成为他们与当下中国的其他写作者之间的最大区别。
紧接着,公益写作又天然的决定了他们写作内容的公益价值,使他们的表达优先选择公共领域,最大限度指向公共价值,一切公共领域的话题,都成为他们首先言说、反复言说的对象。正如公益活动总是指向公共价值一样,公益写作也同样指向公益价值。
表面看来,作者的免费写作,也许是互联网无心插柳的结果,因为互联网在还没有找到把“阅读门票”销售给读者、使其“有偿阅读”的技术手段之前,发言者们就已经迫不及待的开始登场演说了,从而使公益写作成为一种预先确定的事实或惯例,但我相信这决非公益写作出现的真正原因。比如就有不少写作者在互联网崭露头角,获得传统媒体的写作邀请,可以用自己的文字换取钞票之后,他们仍然继续坚持在网络免费发表作品。而更多的,本来给传统媒体写作的人,在有了互联网之后,就迅速放弃了传统写作,加入到公益写作的队伍中来。
公益性写作使其作品一经发表就成为公共产品,成为任人分享的“思想福利”,最大限度、甚至前所未有的赋予了其文字表达与传播的力量,解放了汉语,使汉语从长达半个世纪的蒙羞困境走出,获得自由的品质。公益作家也因为不断清洗汉语尘垢、为古老的汉语注入生命活力而成为有史以来仅有的语文义工。
2,独立写作
这是我观察到的第二个显著特点。所谓独立写作,也可以理解为心态开放的自由写作。其自由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不受文体的约束与羁拌,不受话题的限制与禁锢、甚至不受文字质量、语法修辞、语言艺术技巧等的拘束。我把这种几乎不受任何压力的自在写作称作独立写作。独立写作使文体获得解放,就像自由诗体使汉语在100年前从格律诗体获得解放、白话文写作曾经使汉语从文人专用的文言写作语体获得解放一样。直接从网络开始写作的人,也许无法体验曾经给传统媒体写作的人进入自由写作时所获得的那种强烈快感体验,未曾体验到那种痛快入骨的自由、飘逸和凌空飞翔的感觉。
我相信不会有人以为我这里所说的自由,就是指网络错别字的自由、网络语法错误的自由、网络书写格式混乱的“自由”。这种所谓“自由”,是缺少基本语言训练、未能熟练掌握汉语导致的出丑而非从汉语中获得的解放与独立。
其次是身份的独立。这种写作使写作者彻底摆脱了原来的身份障碍和身份隶属关系,没有人指示他写作,更没有人能强迫他写作,他从一个抽象的、曾经像磁场一样强大的身份背景中挣脱出来,获得独立,站到前台,完全以自己、以个人的名义发言、说话、表态,独自面对公共空间,既体会以个人名义说话的坦然,也感受四顾茫然的孤独无助。
但独立写作的主要特点还不是上述这些。所谓独立写作最主要的是精神的独立、自在与自由不羁,是心态的放松、放纵与无拘无束,是个性的张扬、夸张与自由伸展。因此之故,写作者在获得自由的同时,也以自觉的、最大限度的独立担当了写作的责任。这种无压力写作使写作者在另外一个层面承受了最大的压力。
独立写作的结果,就是大批作家们前仆后继的失去自由、身陷囹圄。以独立中文笔会的写作者为例,凡是尝试过或继续在坚持这种独立写作的作家,不是被抓捕判刑投入大牢,就是被软禁、监视居住、拘留、传唤、恐吓、跟踪、或受到驱逐四处流浪,或对文字发表空间和个人生活空间进行粗暴的挤压。粗略统计,目前独立中文笔会的作家,居住在国内的几乎无一例外的以上述方式分别“承担了独立写作的责任”。就是目前仍流亡国外的中文作家,出国之前也很少有人能够幸免独立写作所产生的责任。但必须说明,这种责任并非写作本身的。
相对于人的其他行为,说话本来是最简单的一种,但在中国语境,作家说话却承担着惊心动魄的风险,每一次开口也许都是一次冒险。正因为如此,中国语境下的独立写作,才具有特别的意义和成为谁也难以抹去的一个显著特征。文字的冒险,既是这个时代独立作家们的不幸命运,也是他们人生的幸运体验。
3,网络写作
这显然也是这种写作的一个显著特征,但只是一个技术性的特征。
我在《汉语的羞耻》中曾这样区分传统写作与网络写作:我发现大多数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就开始给媒体写作的人,现在仍然歧视网络写作,就像高雅艺术瞧不起民间艺术一样,这些人甚至不把网络写作当作“正式写作”。在他们看来,只有以纸张为载体公开发表出来的文字才算正式写作,而不经过编辑、审查、批准、制版、印刷、校对等程序,用鼠标直接“批准”发表的文字,是不算数的。甚至有迂腐文人曾经把网络写作称为“网络烂文”。而我以为,这种蔑视网络写作的所谓精英姿态,才是真正的“SB”!
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发表文章很困难,这是因为有政治上和技术上的双重制约。在技术上成本很高,需要伐木、造纸、制版、印刷、还得去发行;从政治上,伐木、造纸、制版、印刷和发行这诸多技术环节很容易被控制,而且每一个环节的负责人甚至必须是加入某个政治团体、具有了政治身份的人才能担任。举例说明,伐木必须有官方核发的“准伐证”,而且伐木林场的负责人大多数是党员;造纸厂的厂长之上也一定有一个书记,造出来的纸张的规格、型号、植物成分、生产日期等还必须到公安机关备案……至于编辑、审查、批准、印刷等等后续程序的控制就更不用说了。可以想象,在这种条件下要能够把自己的文字发表出来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这甚至就是终于能够在纸媒体上发表文章的那些传统写作者心理难以平衡的真正原因——他们无法接受后来者用鼠标直接“发表”文字的现实!这其中的讽刺意味太浓了,他千辛万苦终于爬到山顶时,发现另外有人直接乘降落伞到达了。他确实有理由瞧不起乘降落伞的人。但奇怪的是,已经可以在互联网上轻松写作的人,反过来期盼传统媒体的招安,也不把网络写作当作正式写作,也身在梁山心在朝廷,一心希望自己能被传统媒体认同,甚至把网络写作当作走向传统媒体的阶梯。这就大错特错了!
不管先从传统媒体走向网络媒体,还是后从网络媒体开始再走进传统媒体,这些写作者的主要甚至全部的文字都是通过网络发表和传播的,是网络上的写作者,甚至离开网络,这些写作者就将重新消失。可以说如果没有网络,世界上根本也不会有这样一群作家。这也是“网络作家”一说的由来。比如独立中文笔会的作家,目前100%活跃在网络空间,坚持通过网络传播自己的主要作品,甚至通过网络传播自己的全部作品。其根本原因,就是网络媒体相对于传统媒体,从技术层面上得到了与自由写作、独立写作相匹配的资源,他们可以摆脱一个党委书记的控制和党员编辑的审查。因此也可以认为,网络写作既是技术层面的,也是写作内容上的。正因为不受党委书记的控制,网络媒体上的汉语文字,与传统媒体上的文字,有了品质上的分野。
遗憾的是,在现实的阅读中,传统媒体的读者与网络媒体的读者经常是分裂的。阅读传统媒体的人,不习惯于网络阅读,而一旦体会过网络阅读自由的人,也不屑于再回头去读传统媒体。这在一定程度上分离了各自的读者群,使各自作品的影响力局限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三、马列主义死无葬身之地
共产党中国的中学课本里说: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列主义。但公元1989年,亿万民众的呐喊,把马列主义重新送回苏联。有意思的是,在马列主义的老家,刚刚过去了几个月,苏联也兴起“驱马运动”,像送瘟神一样要把它送走——但送到哪里去?送回德国、瑞士还是英国?它当初就曾像丧家犬一样在德国、瑞士、英国流离失所四处逃亡,最后才在苏联找到栖身之地。这就是马列主义从诞生到衰亡的悲惨命运。
2006年,“马列教授骗奸女大学生”丑闻在众多丑闻中成为媒体热点之一。在该丑闻中,一位叫欧阳林的、专门教授马列主义的大学教授,以泄露研究生考试题目为交换,奸污一位女大学生。这件丑闻之所以在众多丑闻中脱颖而出,吸引人们眼球的关键词就是“马列”。这个事件的发生也许是极其偶然的,但它也极其强烈地暗示人们,马列主义的破产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这个事件有许多象征意味。它首先说明,1989之后,马列主义已从意识形态的至高殿堂跌落,光芒丧尽还不算,还要彻底堕落为赤裸裸的流氓伎俩!其次是给人们一个强烈的启示,以教授马列学说为业的人,也只把它当作个人行奸的工具,当作一个人工制造的橡胶阳具;最后它还告诉人们,它虽然已经破产,但并不代表它会停止继续作恶,比如骗奸女大学生。
1989年之后,马列主义在中国的“户口”虽然没有被统治者注销,但像户籍管理中常见的“人户分离”现象一样,它在中国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在中国人的心中,它已经没有存身之所,它已经被人们驱逐出境。如果说它还客观存在着,那也仅是以木乃伊的方式继续存在了。尽管在共产党中国,觉悟起来的人们已经从内心驱逐了马列主义,但17年来,汉语写作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像丧偶的寡妇一样在为马列主义守寡,仍然未能彻底摆脱其对汉语写作灵魂和肉体的双重控制。究其原因,这就是,马列虽然亡故,但官方禁止汉语“再婚”,不肯恢复它的自由之身,让它继续充当亡夫的祭品。通过官方机构、甚至警察体制继续严密控制媒体,要求一切公开发表的文字,必须经过程序繁多的事先审查,确保继续符合马列主义的口味,仿佛已经死去的丈夫,每天晚上还会随时回来和她上床一样,未亡人必须继续保持原来的姿势。
另一方面,汉语写作经过57年的强制训练和凌辱,已经像养成驯服习惯的不幸女人,对于丈夫的粗暴不但可以接受,而且还达成一定的默契和依赖,那怕丈夫不在身边,它也自觉摆出让丈夫开心的姿势;哪怕丈夫已经死亡,它也要把他的枕头继续摆放床头。在奸尸与尸奸中,奸污尸体通常是怙恶不悛的罪行,万人唾恨,为什么被“尸体强奸”却能够成为汉语写作者日复一日可以忍受的生活?巴金在1949之后的文字,甚至老舍在1949后的文字,无数中国作家们在1949后的文字,就是一个尽量放得平整的身子。而郭沫若在1949之后的文字和作为作家的行为,就不仅仅是把身子放平的问题了,他已经可以主动逢迎且高潮迭起。1989时代以来的17年,汉语写作就成为寡妇写作,就成为一边为亡夫守贞一边强颜欢笑的写作。守贞是因为丧失了主体性,强颜欢笑则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哀伤和万般不幸。
如果文字果真像董桥所言,是血肉所做,那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意味着文字有情感、有温度、有疼痛,可以触摸,它还意味着文字可以被一个外在的强权者强奸、凌辱和作为祭献,意味着文字可以主动出卖、交换和堕落,意味着文字在沦落为强权的性奴之后,隔江犹唱后庭花,从中获得虚假的或真实的快感。
马列虽亡,文字之耻未雪。
但文字毕竟是肉做的,文字是写作者肉体的延伸和扩展,它与写作者的肉体生命紧密相连,是写作者肉体生命的组成部分。这就意味着它将使写作者内心隐藏的羞耻得以暴露和呈现,变得难以掩饰。文字在扩展写作者肉体生命的同时,也将其耻辱昭告天下,甚至在写作者的肉体消灭之后,仍然见证其曾经的羞耻。
董桥说文字是肉做的,他其实是在告诉人们,文字也许有华丽的外表和不错的手感,但文字终有腐烂的时候。不死的是它的灵魂,是基于写作者个体生命体验而对人类精神空间的扩展。只有自由的写作,才使这一点成为可能。
写作者的荣誉将来自这里而不是任何世俗的加冕,更不是来自于强权者的赏赐或通过主动向魔鬼出卖、交换或合谋而获得的赢利。把文字作为肉体占有的马列已然亡去,长期玷污汉语写作、使其蒙羞的马列意识形态死了,且无处葬身。解放文字的时候到了,洗刷长久的羞耻已经有了可能。选择自由,还是继续做无灵魂的舞蹈,对当下的每个汉语写作来说,这是一个问题。独立作家们的网络写作体验已经提供了可贵的尝试,但在我看来,还只是一个开始,还远远不够。
2006年9月12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
董桥说:“文字是肉做的。”
作为一个用中文写作的人,我体会得更多的是中文带来的羞耻。
2004年的12月,我写过一篇《汉语的羞耻》的短文,文章结尾,在回答如何看待当下中文的写作意义时,我是这么说的:“在可以自由写作时,我文字表达的全部意义就是,借助文字向其他人证明我不是一头猪;在不能写作时就保持沉默以免发出来的声音使他人误认为我是一头猪。”对我来说,提笔说话,是为了表达文字的尊严,罢笔沉默,也是对文字尊严的另一种捍卫,是对强加的猪的身份的拒绝。沈从文沉湎于丝绸研究是沉默,杨天水拒绝上诉接受有罪判决是沉默,老舍纵身一跃投入太平湖也是沉默,我的拒绝写作只是对尊严的最低捍卫。
从弱冠之年在平面媒体公开发表作品开始计算,我已有26年正式的中文写作历史了,26年已使一个乌发少年成为白发中年,在这26年中我罢笔的时间远多于写作的时间,期间就有过长达12年的连续沉默,就是2002年在中文互联网开始恢复写作以来的5年间,更多的时候还是沉默而非公开表达,中文互联网的短暂春天2003年后半年就结束了,网络表达空间在短暂的自由之后迅速萎缩,我更多的时候只能继续沉默,像杨天水拒绝上诉一样沉默。不管罢笔沉默还是提笔说话,我也许不能肯定自己真的捍卫了汉语的尊严,但我至少以紧闭嘴巴的方式接受了属于自己应有的那份羞耻。
自诩包揽500年来中文写作水平前三名的痞子李敖,也有自己对文字的独特理解。别人问他写作是否需要灵感,他反问难道妓女接客还需要性欲吗?他解释说作家如果靠灵感才能写作,那就像妓女靠性欲才能接客一样,会饿死的.声称他的写作水平已经熟练到像拉大便的程度,裤子一脱有啦,裤子再一脱,又有啦。也许他以自己独有的话语体系解构了传统写作者宏大叙事的虚伪,得意之余也给自己的文字贴上了大便的标签,但李敖忘记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在中国大陆的语境下,他这种“拉大便”式的想拉就拉的写作自由也是不允许的,如果李敖生活在大陆语境,那就只能像俗话所说的那样,“活人让屎憋死”了。
我在记录自己监狱生活的那本书的《尾声》中,记录了我1990年5月30日下午临别监狱时,对同监舍其他囚犯说过的一段话。当时一位囚犯祝贺我终于重新获得了自由!我说:“自由?你们以为我走出这座监狱的大门就自由了?整个中国在我眼里就是一座大的监狱,我们现在只不过待在大监狱的小套间中。我今天出了这道大铁门,其实身子还在大的监狱中。我在这里没有自由,出了这个大铁门照样也不会有什么自由。因此在我看来今天没有什么值得高兴和庆贺的,小间和大间一样,都是监狱。相反,在这里的不自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具体的和直截了当的,来得痛快!外边的不自由看不见摸不着,让人觉得更不舒服,更不是滋味!因此在我看来,一个有尊严的人,在这个时代,就应该选择待在监狱中!”我理解杨天水选择不上诉,就是选择了一种有尊严的生活,一种在专制体制下对尊严的特殊捍卫。相反,一个头脑清醒理智健全的人如果选择待在监狱之外,至少意味着一定程度的妥协与放弃,虽然这种妥协与放弃无论如何是值得原谅和理解的,甚至是值得他人尊重的。
17年来,我在监狱之外一直尝试坚持自己的尊严,所以不敢以轻慢的态度随意对待文字。因为当下中国的中文写作,在本质意义上还是集中营里的写作,集中营里的写作自由不过是歌颂监狱当局的自由。朱健国曾经质疑散文作家鄢烈山的“公民写作”,这也许是一种苛求,鄢烈山至少从写作心态上是在努力寻找公民立场,但他的主观努力并不能等同于客观环境,应然不等同于实然。蹲过监狱的人和没蹲过监狱的人都知道,监狱是剥夺自由的地方,那里只有囚犯没有公民,只有接受强制劳动改造的义务没有行使公民权利的自由,当然也不存在公民写作了。监狱也许可以剥夺一个人的写作自由,但不能完全剥夺一个人的尊严,像我一再提到的杨天水,他就选择了以坐牢的方式捍卫自己的尊严,再如圣雄甘地,他在审判中的唯一辩词就是“请给我判处最重的刑罚!”监狱被一个有尊严的人作为可以蔑视的对象物,而监狱无法用限制自由来消灭一个人最后的尊严。我心目中的这些英雄,他们给我的启示就是,监狱可以对一个人施加恐惧、剥夺自由、甚至剥夺生命,但无论如何不能剥夺一个有信念者的尊严。相反,在监狱之外的人,他们也许没有丧失自由,但他们失去了尊严,他们的所谓自由,是以尊严为代价交换而来。这17年来,我宁愿罢笔也不肯写作,就是想在最低的底线上坚持,不想廉价出卖自己的尊严。
监狱里其实也是有写作的,甚至也是有写作自由的——监狱里的写作自由。因为监狱也要定期办黑板报,人人都有给监狱黑板报写作的自由,人人都有歌颂监狱当局的自由!黑板报就是监狱正式的传媒。我被关押在黑牢时,其他囚犯就断言像我这种有文化的囚徒,一旦判刑押送劳改厂,也不会去干体力活,下煤窑挖煤、到砖瓦厂烧砖、或去开采修路所需要的石头,监狱当局一定会指派我去干一份有文化的工作,比如去办监狱黑板报,做一个文化囚犯。
在中国这个大监狱里也有类似小监狱的黑板报,当然也有写作。但在我看来,中国的所谓作家们在这17年的写作,不过是为巨大监狱的各种黑板报写作而已;当下中国的汉语文体,不过是“黑板报文体”而已;他们不过是蒙恩奉召的文化囚徒,他们在干一种在其他囚徒眼里相对轻松的活。他们从这种写作中得到了好处,比如展示了自己的文字才艺,获得物质利益和世俗浮名,也以才艺展示讨得当局欢心,以监狱文学、监狱学术和监狱艺术向监狱当局表示了臣服和恭顺。但他们丧失了尊严,玷污了汉语的纯洁。遗憾的是,在中国这个巨大的监狱里,有几个人能记得自己的囚徒身份?有多少文化囚徒能够意识到给监狱的黑板报写作是一种羞耻?是一种对人的尊严的出卖?
我不知道,我无法回答。
因为我虽然看见太多的廉价出卖,但我未进行过起码的数学统计,我虽然努力与这种出卖保持距离,但我未进行过起码的学术分类。而这还不是最令人痛心的。把一个自由人投入监狱,本是一种羞辱;再强迫一个投入狱中的自由人以囚徒身份用笔赞美监狱当局,那更是一种羞辱,就像强奸者强迫女人叫床;而最令人痛心、最令人羞愧难当的,是狱中囚徒自愿对监狱当局的歌颂与赞美,用专业的、华丽的、乖巧的文字在人质与绑匪之间创造所谓和谐社会的气氛,在专制者与被专制者之间导演春节联欢晚会,在监狱当局与囚徒之间喜气洋洋演唱同一首歌。而我想做的,不过是努力让自己与最后这种情形保持距离,如果不能,那只能蒙受羞耻。
我永远敬重的甘地,当他第一次在南非发动非暴力不合作运动,面临南非白人的法庭审判时,法官向他宣布有罪判决,但告诉他可以有两个选择,一种是缴纳50英镑的罚金,一种是60天的苦役。甘地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他宁愿遭受苦役的非人折磨,也不肯从律师职业所获得的优厚报酬中拿出50个英镑轻松换取自由。他就是这样捍卫了自己的尊严。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中文写作者,我想坚持的,不是争取自由,甚至也不是对牢笼的反抗,我甚至常常暗中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想说服自己以某种方式退让或妥协。我想做的只是一件很平凡的事,我承认自己是中国监狱的囚徒,安守囚徒本分,我认为囚徒有不假装像自由人一样幸福的权利,有不给监狱的黑板报写作的权利,有不给监狱黑板报写作以自取其辱的权利。我认为自己应该做的,就是捍卫自己的囚徒身份,尽量对自己所使用的汉语保持敬意,免遭写作带来的羞耻。
文字是表达,文字也是反抗,但在中国,更多的时候,得到的仅仅是羞耻。
二、文字自由的代价
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监狱黑板报对传媒的垄断局面,给像我一样的这类写作者提供了意外说话的机会。在监狱黑板报之外,有了BBS,在一统江湖的“黑板报文体”之外,有了“帖子文体”。我和我的这类写作者被称作“网络作家”。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没有互联网,这个叫秦耕的人,至今还蜷缩在中国监狱的某个黑暗角落,咬紧牙关,一声不响,甚至不会有人知道这里还有一个人存在,除非被谁的脚不小心踩到。
单纯从传播工具的角度看,网络的出现和文字的发明、造纸术、印刷术等的出现并无本质的不同,只是又一次提供了一种可方便表达、有效传播信息的工具,使自由的、真正的写作在极权状态下成为一种可能。但这种新工具写作与原有的传统写作有明显的不同。在我也加入其中的独立中文笔会的写作者们身上,最典型的体现了网络写作的某些特点。
1,公益写作
网络写作者的第一个特点就是免费写作,他们操弄文字首先不是为了稿费,当然也有少数写作者偶尔接受过约稿者支付的钞票,但这些赢利文字在其全部发表的文字中,仅占很小的比例,其绝大多数作品仍然是无偿发表的,而大多数人写作完全不收取稿费,甚至有人公开声明自己完全免费写作,坚持不接受任何稿费。无偿写作也可以理解为自愿写作、非赢利写作,这种写作决定了其劳动在市场条件下的公益性质。
我不敢肯定自从写作成为一种正式职业之后,这批中国作家目前所呈现的公益写作,在世界上是否是独一无二的例外,但公益写作群体无论如何已经使他们有别于其他职业写作者,成为他们与当下中国的其他写作者之间的最大区别。
紧接着,公益写作又天然的决定了他们写作内容的公益价值,使他们的表达优先选择公共领域,最大限度指向公共价值,一切公共领域的话题,都成为他们首先言说、反复言说的对象。正如公益活动总是指向公共价值一样,公益写作也同样指向公益价值。
表面看来,作者的免费写作,也许是互联网无心插柳的结果,因为互联网在还没有找到把“阅读门票”销售给读者、使其“有偿阅读”的技术手段之前,发言者们就已经迫不及待的开始登场演说了,从而使公益写作成为一种预先确定的事实或惯例,但我相信这决非公益写作出现的真正原因。比如就有不少写作者在互联网崭露头角,获得传统媒体的写作邀请,可以用自己的文字换取钞票之后,他们仍然继续坚持在网络免费发表作品。而更多的,本来给传统媒体写作的人,在有了互联网之后,就迅速放弃了传统写作,加入到公益写作的队伍中来。
公益性写作使其作品一经发表就成为公共产品,成为任人分享的“思想福利”,最大限度、甚至前所未有的赋予了其文字表达与传播的力量,解放了汉语,使汉语从长达半个世纪的蒙羞困境走出,获得自由的品质。公益作家也因为不断清洗汉语尘垢、为古老的汉语注入生命活力而成为有史以来仅有的语文义工。
2,独立写作
这是我观察到的第二个显著特点。所谓独立写作,也可以理解为心态开放的自由写作。其自由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不受文体的约束与羁拌,不受话题的限制与禁锢、甚至不受文字质量、语法修辞、语言艺术技巧等的拘束。我把这种几乎不受任何压力的自在写作称作独立写作。独立写作使文体获得解放,就像自由诗体使汉语在100年前从格律诗体获得解放、白话文写作曾经使汉语从文人专用的文言写作语体获得解放一样。直接从网络开始写作的人,也许无法体验曾经给传统媒体写作的人进入自由写作时所获得的那种强烈快感体验,未曾体验到那种痛快入骨的自由、飘逸和凌空飞翔的感觉。
我相信不会有人以为我这里所说的自由,就是指网络错别字的自由、网络语法错误的自由、网络书写格式混乱的“自由”。这种所谓“自由”,是缺少基本语言训练、未能熟练掌握汉语导致的出丑而非从汉语中获得的解放与独立。
其次是身份的独立。这种写作使写作者彻底摆脱了原来的身份障碍和身份隶属关系,没有人指示他写作,更没有人能强迫他写作,他从一个抽象的、曾经像磁场一样强大的身份背景中挣脱出来,获得独立,站到前台,完全以自己、以个人的名义发言、说话、表态,独自面对公共空间,既体会以个人名义说话的坦然,也感受四顾茫然的孤独无助。
但独立写作的主要特点还不是上述这些。所谓独立写作最主要的是精神的独立、自在与自由不羁,是心态的放松、放纵与无拘无束,是个性的张扬、夸张与自由伸展。因此之故,写作者在获得自由的同时,也以自觉的、最大限度的独立担当了写作的责任。这种无压力写作使写作者在另外一个层面承受了最大的压力。
独立写作的结果,就是大批作家们前仆后继的失去自由、身陷囹圄。以独立中文笔会的写作者为例,凡是尝试过或继续在坚持这种独立写作的作家,不是被抓捕判刑投入大牢,就是被软禁、监视居住、拘留、传唤、恐吓、跟踪、或受到驱逐四处流浪,或对文字发表空间和个人生活空间进行粗暴的挤压。粗略统计,目前独立中文笔会的作家,居住在国内的几乎无一例外的以上述方式分别“承担了独立写作的责任”。就是目前仍流亡国外的中文作家,出国之前也很少有人能够幸免独立写作所产生的责任。但必须说明,这种责任并非写作本身的。
相对于人的其他行为,说话本来是最简单的一种,但在中国语境,作家说话却承担着惊心动魄的风险,每一次开口也许都是一次冒险。正因为如此,中国语境下的独立写作,才具有特别的意义和成为谁也难以抹去的一个显著特征。文字的冒险,既是这个时代独立作家们的不幸命运,也是他们人生的幸运体验。
3,网络写作
这显然也是这种写作的一个显著特征,但只是一个技术性的特征。
我在《汉语的羞耻》中曾这样区分传统写作与网络写作:我发现大多数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就开始给媒体写作的人,现在仍然歧视网络写作,就像高雅艺术瞧不起民间艺术一样,这些人甚至不把网络写作当作“正式写作”。在他们看来,只有以纸张为载体公开发表出来的文字才算正式写作,而不经过编辑、审查、批准、制版、印刷、校对等程序,用鼠标直接“批准”发表的文字,是不算数的。甚至有迂腐文人曾经把网络写作称为“网络烂文”。而我以为,这种蔑视网络写作的所谓精英姿态,才是真正的“SB”!
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发表文章很困难,这是因为有政治上和技术上的双重制约。在技术上成本很高,需要伐木、造纸、制版、印刷、还得去发行;从政治上,伐木、造纸、制版、印刷和发行这诸多技术环节很容易被控制,而且每一个环节的负责人甚至必须是加入某个政治团体、具有了政治身份的人才能担任。举例说明,伐木必须有官方核发的“准伐证”,而且伐木林场的负责人大多数是党员;造纸厂的厂长之上也一定有一个书记,造出来的纸张的规格、型号、植物成分、生产日期等还必须到公安机关备案……至于编辑、审查、批准、印刷等等后续程序的控制就更不用说了。可以想象,在这种条件下要能够把自己的文字发表出来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这甚至就是终于能够在纸媒体上发表文章的那些传统写作者心理难以平衡的真正原因——他们无法接受后来者用鼠标直接“发表”文字的现实!这其中的讽刺意味太浓了,他千辛万苦终于爬到山顶时,发现另外有人直接乘降落伞到达了。他确实有理由瞧不起乘降落伞的人。但奇怪的是,已经可以在互联网上轻松写作的人,反过来期盼传统媒体的招安,也不把网络写作当作正式写作,也身在梁山心在朝廷,一心希望自己能被传统媒体认同,甚至把网络写作当作走向传统媒体的阶梯。这就大错特错了!
不管先从传统媒体走向网络媒体,还是后从网络媒体开始再走进传统媒体,这些写作者的主要甚至全部的文字都是通过网络发表和传播的,是网络上的写作者,甚至离开网络,这些写作者就将重新消失。可以说如果没有网络,世界上根本也不会有这样一群作家。这也是“网络作家”一说的由来。比如独立中文笔会的作家,目前100%活跃在网络空间,坚持通过网络传播自己的主要作品,甚至通过网络传播自己的全部作品。其根本原因,就是网络媒体相对于传统媒体,从技术层面上得到了与自由写作、独立写作相匹配的资源,他们可以摆脱一个党委书记的控制和党员编辑的审查。因此也可以认为,网络写作既是技术层面的,也是写作内容上的。正因为不受党委书记的控制,网络媒体上的汉语文字,与传统媒体上的文字,有了品质上的分野。
遗憾的是,在现实的阅读中,传统媒体的读者与网络媒体的读者经常是分裂的。阅读传统媒体的人,不习惯于网络阅读,而一旦体会过网络阅读自由的人,也不屑于再回头去读传统媒体。这在一定程度上分离了各自的读者群,使各自作品的影响力局限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三、马列主义死无葬身之地
共产党中国的中学课本里说: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列主义。但公元1989年,亿万民众的呐喊,把马列主义重新送回苏联。有意思的是,在马列主义的老家,刚刚过去了几个月,苏联也兴起“驱马运动”,像送瘟神一样要把它送走——但送到哪里去?送回德国、瑞士还是英国?它当初就曾像丧家犬一样在德国、瑞士、英国流离失所四处逃亡,最后才在苏联找到栖身之地。这就是马列主义从诞生到衰亡的悲惨命运。
2006年,“马列教授骗奸女大学生”丑闻在众多丑闻中成为媒体热点之一。在该丑闻中,一位叫欧阳林的、专门教授马列主义的大学教授,以泄露研究生考试题目为交换,奸污一位女大学生。这件丑闻之所以在众多丑闻中脱颖而出,吸引人们眼球的关键词就是“马列”。这个事件的发生也许是极其偶然的,但它也极其强烈地暗示人们,马列主义的破产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这个事件有许多象征意味。它首先说明,1989之后,马列主义已从意识形态的至高殿堂跌落,光芒丧尽还不算,还要彻底堕落为赤裸裸的流氓伎俩!其次是给人们一个强烈的启示,以教授马列学说为业的人,也只把它当作个人行奸的工具,当作一个人工制造的橡胶阳具;最后它还告诉人们,它虽然已经破产,但并不代表它会停止继续作恶,比如骗奸女大学生。
1989年之后,马列主义在中国的“户口”虽然没有被统治者注销,但像户籍管理中常见的“人户分离”现象一样,它在中国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在中国人的心中,它已经没有存身之所,它已经被人们驱逐出境。如果说它还客观存在着,那也仅是以木乃伊的方式继续存在了。尽管在共产党中国,觉悟起来的人们已经从内心驱逐了马列主义,但17年来,汉语写作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像丧偶的寡妇一样在为马列主义守寡,仍然未能彻底摆脱其对汉语写作灵魂和肉体的双重控制。究其原因,这就是,马列虽然亡故,但官方禁止汉语“再婚”,不肯恢复它的自由之身,让它继续充当亡夫的祭品。通过官方机构、甚至警察体制继续严密控制媒体,要求一切公开发表的文字,必须经过程序繁多的事先审查,确保继续符合马列主义的口味,仿佛已经死去的丈夫,每天晚上还会随时回来和她上床一样,未亡人必须继续保持原来的姿势。
另一方面,汉语写作经过57年的强制训练和凌辱,已经像养成驯服习惯的不幸女人,对于丈夫的粗暴不但可以接受,而且还达成一定的默契和依赖,那怕丈夫不在身边,它也自觉摆出让丈夫开心的姿势;哪怕丈夫已经死亡,它也要把他的枕头继续摆放床头。在奸尸与尸奸中,奸污尸体通常是怙恶不悛的罪行,万人唾恨,为什么被“尸体强奸”却能够成为汉语写作者日复一日可以忍受的生活?巴金在1949之后的文字,甚至老舍在1949后的文字,无数中国作家们在1949后的文字,就是一个尽量放得平整的身子。而郭沫若在1949之后的文字和作为作家的行为,就不仅仅是把身子放平的问题了,他已经可以主动逢迎且高潮迭起。1989时代以来的17年,汉语写作就成为寡妇写作,就成为一边为亡夫守贞一边强颜欢笑的写作。守贞是因为丧失了主体性,强颜欢笑则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哀伤和万般不幸。
如果文字果真像董桥所言,是血肉所做,那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意味着文字有情感、有温度、有疼痛,可以触摸,它还意味着文字可以被一个外在的强权者强奸、凌辱和作为祭献,意味着文字可以主动出卖、交换和堕落,意味着文字在沦落为强权的性奴之后,隔江犹唱后庭花,从中获得虚假的或真实的快感。
马列虽亡,文字之耻未雪。
但文字毕竟是肉做的,文字是写作者肉体的延伸和扩展,它与写作者的肉体生命紧密相连,是写作者肉体生命的组成部分。这就意味着它将使写作者内心隐藏的羞耻得以暴露和呈现,变得难以掩饰。文字在扩展写作者肉体生命的同时,也将其耻辱昭告天下,甚至在写作者的肉体消灭之后,仍然见证其曾经的羞耻。
董桥说文字是肉做的,他其实是在告诉人们,文字也许有华丽的外表和不错的手感,但文字终有腐烂的时候。不死的是它的灵魂,是基于写作者个体生命体验而对人类精神空间的扩展。只有自由的写作,才使这一点成为可能。
写作者的荣誉将来自这里而不是任何世俗的加冕,更不是来自于强权者的赏赐或通过主动向魔鬼出卖、交换或合谋而获得的赢利。把文字作为肉体占有的马列已然亡去,长期玷污汉语写作、使其蒙羞的马列意识形态死了,且无处葬身。解放文字的时候到了,洗刷长久的羞耻已经有了可能。选择自由,还是继续做无灵魂的舞蹈,对当下的每个汉语写作来说,这是一个问题。独立作家们的网络写作体验已经提供了可贵的尝试,但在我看来,还只是一个开始,还远远不够。
200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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