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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交警几次“亲密”接触

作者:黑星人  2006-09-30 03:08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作为一个驾驶员,外出办事最头痛的就是如何找泊车位。一旦在没有停车标志的道路边临时停车时,我总会默默祈求,希望不要与那些交警大人“亲密”接触,离他们越远越好。可事实上很难,因为交警人员似乎生就一双千里眼,总如天降神兵般出奇不意地来到我的车前,在我车窗上留下一个世上粘性最强、也最难以洗掉的黄色“脚印”(罚款单)。当我于数分种之后赶回来时,警车已屁股冒烟,走得无影无踪。此时,我叫爹骂娘也没用。



这个周日便是一例。我去“中国移动”办“来电畅听”,跑了一处门店均因无地方可停车而作罢。第二处门店,门口已停了三辆轿车,轿车边上则停着两辆烧液化气的助动车。我紧靠着助动车泊车,以示自己是去“中国移动”办事,马上就离开。十分钟之后,当我出来时,车窗上已贴着一张醒目的“黄单”。举目四下张望,怪了!并不见警车的影子。当我起动车子开出约五十米路时,才看到在一旁的一条断头路上,有辆警车车头朝外正泊在那儿,谁乱停车他们一目了然。管你是去“中国移动”还是哪里,反正人离开车子就是违章,罚单照开不误。后来去交通队交罚款,门口有位老头不失时机地向我索要五元停车费。莫不是这些人(包括警察)都认为开车者钱在作痒,需要帮他们用掉一些。交了200元,交通队给我一张处罚单。处罚理由是:“不按规定停车。”我再折回那“中国移动”之处,上看下看,左看右看,也没找到一个可以按“规定停车”的标记。“中国移动”边上倒有个公寓可以泊车,不过门口挂着一块牌子,上写:“外来车辆未经登记请勿入内!”



这种罚款可以避免,大不了以后去“中国移动”不开车子去就是了,下面这件事就让我难以避免了。那天吃好早饭,我急着开车上路了。不想半道上肚子却“咕嘟咕嘟”叫起来,一定是吃了什么不消化的东西,现在想着找厕所拉肚子。一转方向盘,我把车子开进一条不通公交的小路,看到厕所就停下,直奔进去。三分种后我出来,就见两位警察大人围着我的车子在转。我大惊失色,急忙奔过去,一边举手敬礼,一边打招呼声明停车的缘由。那没想到那大人敬礼的速度比我快零点零一秒。完了!他向我敬礼就是坏事了。罚单一开就是二百元,不能便宜。



这位警察振振有词地说道:“我这里又不是自由市场可以讨价还价。我罚你的目的是为了给你一个教训,让你以后停车注意点。就算自己身体不舒服也不能乱停车呀!至少要找个可以停以停车的安全地方。”我回答说:“可以安全停车的地方未必就有厕所。不要搞错呵!我要找的是厕所而不是泊车位,主次关系要明确。”



这事不谈了,怪我自己肚子不争气。那一次的罚款才叫我想不通呢!那天傍晚,我替朋友去铁路北郊站提货出来。过共和新路时有不能大拐弯标记。我第一次来,江场路这条马路路窄车多,我只注意车流与人流混杂的潮流,却没能好好注意路面上的导向标。见前面有四辆车子大拐弯了,我也跟着上。没开出多远,就被一位小警察笑眯眯叫下了。他把连我在内的五个驾驶员叫在一起,说:“路口不安路标行驶多危险呵!给你们一个教训,每人罚款200元!”罚款单一开,就几分钟光景,他上衣口袋里塞进了1000元现金。天哪!路口不看清道行驶要罚款200元,这规章制度不知道是哪个“天才家”英明制定的。



朋友说他从景德镇由火车托运这一整个“小车皮”货到上海来也只不过是200元的运费。没想到被我路口一个没看清楚标记的转弯,化出的代价竟与景德镇的运费相等了。对此,朋友心痛,怪我开车麻痹大意。我只能苦笑,因为我是彻底没想到一个在工作时间的警察不站在自己的岗位上(也就是不站在路口),相反却躲在暗处(远处),等着鱼儿上钩。这与设陷阱有什么区别?既然交通违法行为会危及司机本人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那么交警躲在暗处等待交通违法完成后再站出来处罚,就存在一个风险———万一这时的交通违法引发事故导致伤亡该怎么办?不管怎么说,他做警察真是大材小用了,他应该做地下党活动分子才是最合适的了。



再有,交通队的罚款依据是否充足,这我没细致研究过。每次收到罚款只能自认倒霉,一声不吭、老老实实地在处理单上签字,也不去找熟人以减免一些罚款,因为我不喜欢欠人家人情。不过,有时弄不明白这罚款是人脑决定的还是电脑决定的。比如说,最近我收到二张罚单。同样是在高架上超速行驶,同样是记三分。在浦东违章罚200元,在浦西的那张罚单是100元。



虽然我一再小心,但还是防不胜防。一年下来,罚款要超千元。上海车辆这么多,并且每月还在以五六千个额度的数量向市场提供私车牌照。上海马路旧却不说,大多数都是狭小的,公共停车位与社会车拥有量之比与国外落差大的惊人。特别是在闹市中心,要找一个停车位是难上加难。副商业中心地带也好不到哪里去。很多银行门口、邮局门口,还有学校门口,根本就没把停车位考虑进去。谁家车一停,若人离开车,马上就被贴罚单。



虽说警察大人一再声明,这些罚款全部上交国库不截留,但我还是想不通。每月拿一些罚款出来就能建一部分停车位,这方面为何不去考虑,而只会使用“以罚代管”的手段?大家去交警办公大楼看一看,人头涌动,一大半的人流就是俺们的苦难驾驶员兄弟在交罚款单。



不明白!都说社会在民主,事事有舆论监督,这以“不准乱停车”崇高公德名义而乱开罚款之单的事是不是应该让每个公民讨论,投票决定收取罚款标准呢?不然,这些执法过程一旦与执法部门自身利益有了紧密的关联,那么,此部门决策者的头脑就会容易糊涂起来。变傻装傻的可能简直与这种利益关联程度完全会成正比数。



最后,我想说:在博客上说罚款之事,与其说这是一个驾驶员对交通法规中那些死条僵框不满的发泄,不如说是我的一种真炽之心在坦言:让崇高的公德还之于崇高的民众表决权手中。这样,公众才能力显真正的民主权力。这,正是众望所归、民心所向。

2006-9-29晨前一点半收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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