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毓民:暴力肆虐 港人冷言

这星期要谈的话题当然是关于香港民主党副主席、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在香港中区闹市被数名凶徒袭击的事件。

这件事情发生之后,舆论几乎都是一面倒谴责使用暴力的行为,当然有些是真心诚意地谴责暴力,但是有些就“阴阳怪气”地表示何俊仁遇袭可能还有其他的原因,甚至有一个专栏暗示事情背后可能还存在其他因素,外界并不须要把姿态提高,特首曾荫权也不须要走出来说些什么“不论到天涯海角也要把凶徒追捕归案”的说话,特首可能是把事情说大了。现时居然有这些奇谈怪论,这其实就反映出香港社会实际上真的是有病。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到,在过去十年、八年的时间,多宗所谓“买凶伤人”的名人遇袭案件都无一能够破案,近日的报章上刊登了不少有关的资料。由一九九六年五月梁天伟被斩断手、一九九八年“大班”郑经翰遇袭差点送命、以至到零四年的“封咪”事件、“大班”与毓民被泼红色油漆等等的事件,无一侦破。

我们从事新闻界已经数十年,活到五十多岁,我们从一些常识和经验去判决,这些事件全部都是幕后有人“买凶”去教训一些他们不喜欢的人,由于不喜欢这些人的言论、行为,于是就躲在阴暗的角落中使用暴力的手段。不过,躲在阴暗的角落时,又要隐隐约约的想让人知道是他们指使他人去干的。香港就是变成了这样的一个社会。

不过,最可悲的是民众似乎感到无所谓的样子,在报章上看到有关的消息时就只是慨叹一下,提出一些疑问,又或是作出一些揣测。但是就有没有人是基于物相其类、唇亡齿寒的道理,作为一个人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又或是作为一个文明社会公民持着所谓的要疾恶如仇维护公义的角度出发,除了去谴责暴力之外,民众是否也应该走出来表示态度,表明香港是一个文明法治的社会,是不容许这些野蛮行为的出现呢?

究竟文明与野蛮的分界线在哪里呢?为何那些使用暴力的人可以得逞呢?他们又可以逃离法网、可以不受法律的制裁呢?他们恃着什么呢?而其中一样可以依恃的就是,民众总是幸灾乐祸,站在一旁隔岸观火,“事不关己,就己不劳心”。而毓民除了在零四年被人恐吓之外,还有一个很可怕的经验,就是何俊仁遇袭事件发生之后,我须要去租用一处地方,业主本来已经答应了,不过他说看到有关何俊仁的新闻后,就不愿意把地方租借给我,因为不想惹麻烦。你看!许多香港就是这样。那些使用暴力的人又怎会不有恃无恐呢?

因此,我自己从事新闻工作三十多年,在大气电波批评权贵也有十多年的时间,一向以来我自己就有这种看法,就是我们是在说自己相信的说话,做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情。我们从来就没有去想,万一在生命尤关的时候,过去那些我们曾经认为是代表他们去发出声音的小市民,是否应该去支持我们呢?我就从来没有去想这些,因为“食得咸鱼抵得渴”,难道看到在社会上市民冷淡的态度,就不去继续说应该说和自己相信的话吗?如果是这样,是非常危险的事情。不过,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实在叫人忧伤,为何香港人会这样呢?

还有的是,过去受到袭击的人大部份都是泛民主派或是倾向民主的人士,为何那些所谓亲共、爱国阵营的人又没有遭受到暴力威吓呢?当然他们会说,在港英政府管治时期有发生过,那么即表示与政治有关,所以许多的时间说这些暴力事件与政治无关,可是想一想又不是这样。这就是我对何俊仁遇袭事件一些微不足道的感慨。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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