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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农民应认清中国农业统战真面目

 2006-01-19 22:4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去年五、六月间中国宣布十五种台湾水果零关税进入中国市场,由于诸多泛蓝政治人物的推波助澜,加上不少新闻媒体的刻意炒作,顿时对陈总统指称中国是“百分之百的政治动机”或“十足的统战”,引发有如排山倒海的责难。而中国当局也几乎同步地在北京、上海、福州等地,为台湾水果举办展售会。

中国主办单位当然不会吝于讲一些感动台湾农民心扉的话语,其中福州市副市长在去年五月十五日的讲话,最能让率直的台湾农民感动得热泪盈眶!他说:“在这里共同打造更大的空间,营造更大的市场,我们企望有一天能够形成这样一个台湾农民创业的‘根在台南,枝连两岸,花开亚太,果满全球’的局面,两岸携手,把我们的农产品推向亚洲,走向世界!”这段话至今读起来虽然诚如陈总统所说的“百分之百的政治动机”或“十足的统战”,但也有如同当时中国国民党与亲民党共组“农业访问团”团长曾永权所斥责者,希望政府能“去政治化”,让农民有钱可赚。

但也不过半年左右的光景,我们赫然发现中国当局如此恶名昭彰地侵害台湾农民的诸多案例,亦即中国商家以台湾农业特产品名,抢先商标注册的情形非常严重,包括:古坑咖啡、池上米、新竹贡丸与米粉、西螺酱油、冻顶乌龙茶、东港渔产等,均已成为中国注册有案的商标!换言之,这些冒牌注册登记的农业特产品商家,在中国商标法的保护之下,台湾正牌农产品可能因为侵害中国商标,根本无法进入中国市场。

有人称,“两岸同属一家,心通百通万事通”,对不起,我们没有如此浪漫的情怀。相反地,我们要严正指出中国竟以背离国际常规的举措,无情地摧毁台湾农民。由于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会员,我们要郑重质问中国,古坑、池上等均为WTO既有规范的“地理标示”(Geographical Indications),而地理标示与商标有霄壤之别的差异。亦即,商标属特定企业所拥有,不必具备地区的特性;而地理标示的要素则为特定地区,非为单一企业所能享有。从而依WTO规范的应有诠释,地理标示当然不可成为商标的称谓。

但中国竟放任上述的情形不管,显见根本是有意欺骗台湾农民。我们认为,一、中国的法制极为落后,甚至罔顾WTO的既有规范。于此情形,我们吁请政府审慎考虑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俾在同属会员身分下,迫使中国改正不利于台湾农民的措施。二、中国故意侵害台湾农民在WTO体系下的应有利益,因此当初鼓吹农产品西进的政治人物及新闻媒体,有责任要求中国当局“去政治化”。

最近,台湾水果在中国的吸引力已经大为降低,并不如当初若干政媒所宣传的那么美好。事实上,如果中国方面刻意先制造台湾水果热,又突然藉故限制或禁止台湾水果进口,那些预计销售中国而种植的水果将一无用处,台湾农民也将血本无归、走投无路。

总之,率直敦厚的台湾农民,应该看清楚中国的农业统战真面目了!

自由时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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