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对底层民众的人道主义关怀感动、激励了很多人。我也深信毛泽东对“劳动人民”感情的真挚性,他毕竟来自社会底层,亲身体会过底层民众的悲切苦难。比起那些当代权贵们假惺惺的“亲民秀”,我倒更愿意相信毛泽东的真实性。毛泽东是一个真心实意想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人。他为中国确定的政治经济架构、文化路线,无不是基于共产主义的理想,要让“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真正主人!
然而,也正是这一路线却不可避免地一定会走向专制和极权,这也正是共产主义在其诱人的“乌托邦”背后必然的走向。正如专制主义是中国文化的伴生物一样,极权主义和共产主义却是西文文化的伴生物,追溯其思想文化渊源可以一直找到柏拉图那里。当然这一工作已经由卡尔·波普尔在他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等著作中完成了。在我的这篇文章中只能关注一个“点”,下面就从政治理念的角度看看马克思主义是如何背离“共和”这一现代政治理念的。
为此有必要先理清共和与民主的关系。现代政治理念是强调共和的,共和比民主更为根本。通常所说的民主指狭义的民主,即多数票决制。而广义的民主则包括共和。共和在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同时,又对多数人的权力加以诸多的限制,这种限制是通过以宪政为基石的代议制共和政体来实现的。可见共和中包含着一种对民主的制约。现代民主国家都是确立了共和政体的国家,所言的民主就是包括共和的广义上的民主。为什么对民主还要加以限制呢?原因就在于纯粹民主精神强调的仅仅是多数原则,权力属于多数人的代表,并向之倾斜。这就有可能出现对少数人正当权益的侵害。可见,纯粹的民主是一种分裂性的力量,并蕴含着走向专制的可能性。与此相反,现代政治理念则强调对人的关怀是普适的、没有例外的,自由和人权是任何人都应该平等享有的。现代民主是所有人的民主,是国民全体的民主,它的实质是共和。(详见刘军宁《共和比民主更为根本》文中的论述)
“共和”的本质是包容,人类社会是所有人共生、共容的社会,这就是共和。“共和” 符合“道”,是自然法则的体现。老子在《道德经》中对“和”有精辟论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知和曰常”。就是说道是独一无二的,阴阳二气相交而形成一种适匀的状态,万物在这种状态中产生。万物都包含阴阳二气,阴阳二气的互相激荡形成一个和谐的统一体。可见“和”所讲的“一”是包含着对立在内的统一,是具有永恒性的。无论什么种族、什么阶级,也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是强调共生、共容,还是强调斗争、对抗,这正是“共和理念”与“纯粹民主精神”的根本分野。民主所追求的“一”,是企图压制、甚至消灭对立中的一方而形成的“一”,是背“道”而驰的,因此不可能形成稳定的政治形态。
马克思主义的民主叫“人民民主”,它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这是所有共产国家都公开宣称、毫不讳言的。马克思讲的民主,强调的正是斗争与对抗,它将对抗的焦点放在“阶级”方面,这使他与强调“种族”差异的纳粹稍有不同。但是也正如纳粹一样,马克思主义是绝不言“共和”的。他要让“阶级斗争”推动人类历史的进步。它所追求的大同世界,是不再有“阶级对立”的单一的“无产阶级”的世界,“资产阶级”是要被消灭的阶级。正如上面所言,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一”,是背“道”而驰的,是不可能稳定的,这也正是所有的共产国家,为了维持稳定而不断地制造新的对立面和打击面,对自己的“人民”清洗一批又一批、杀掉一批又一批的深刻根源。
“对部分人自由的剥夺就是对所有人自由的侵害”,这已经成为文明社会的常识。富人欺压穷人、地主对农民实行奴役属于野蛮和专制当受遣责,反过来大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欺压和奴役同样是也是专制,不存在正当性、合理性,更不代表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理想。马克思主义讲的“人民民主”实质上是一种专制,他巧妙地利用了人们对底层民众的同情,在他的“新专制”理论外包裹上了一层厚重的迷雾。由于不懂“共和”,在专制和民主的界线上,马克思主义必然是模糊的,将“民主”定义为“专政”,也正反映出马克思主义在思想上的混乱。中国有相当一批的左派文人,正是在这个地方被捆住了手脚。而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当“无产阶级专政”被一个至高无上的政党“代表”、一个政党又被一个或少数几个“寡头”垄断(民主集中制)的时候,走向极权就不仅是可能,而且是必然的了。
“对部分人自由的剥夺就是对所有人自由的侵害”在共产国家过去是,现在仍然在反复地得到证明。只要民主仍然被定义为“人民民主”,“反动分子”、“敌对势力”就总可以以各种不同的名义被制造出来,无论是工人、还是农民,当专政的“对象”终于轮到自身头上的时候,这种悲哀其实是早就已经注定了的。共产主义本来就是一条通往奴役的道路!所以我的结论是共产主义走向专制和极权不是谁“念错经”的问题,它是实践的必然,也是理论的必然。
希望更多的中国人能从共产迷雾中走出来,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牢笼中走出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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