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仔细一琢磨,就发现了问题。新华社5月2日的这份通稿,连标点符号,总共125个字。平均每个死去的人不到两个字。对70条生命的丢失这么遮遮掩掩,扭扭捏捏,模模糊糊的报导,看上去不是出于新华社以及它的老板的自愿,而是被那还没有过去的SARS遮盖丑闻给逼的,因为北京不想在几天或几十天之后,被国际媒体揭出又一桩捂盖消息的丑闻。这个被逼无奈的报导,不单是报导简短,寥寥百十字,而且没有号称设备水平世界一流的中央台的有画面的报导。看来这个国家机密在海军获准披露前,央视也不知道。
新华社对中国北海舰队361号潜艇失事的简短报导,有许多难解之谜。
首先,出事的时间。新华社原稿用的的是“近日”。这“近日”究竟是指哪年哪月哪日?无人知晓。完全看各人对这个“近”字的理解了。我们时常看到中国菜谱上使用“少许”这个词,但新闻报导有别于菜谱,新闻最讲究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发生的准确性,岂能用“近日”这种模糊观念呢?新华社应该不会不懂新闻写作的最起码常识。
其次,都是谁死了?他们姓什么叫什么?生前有什么爱好?他们都来自什么省份?他们的亲属都在哪里?家属是什么时候通知的?事故怎么发生的?面临死亡的士兵们有时间呼救吗?曾经试图抢救过吗?救援人员和舰艇到达的时间?救援和打捞所花的时间?有没有蛛丝马迹的存活现象?艇上的逃生设备如何?为什么人们对这些一无所知?
第三,潜艇承载人数。这艘出事明级潜艇的额定人数是57人,可是根据新华社的报导,出事死亡人数是70人,为何多出了13人?多出来的这十三个人是由于什么原因进入潜艇而使该艇超载呢?这艘舰艇是出事那天才超载,还是平时使用时就一贯超载?我们知道,交通事故发生时,如果是因为超载而导致人员伤亡时,司法机关要追究其法律责任。那么该潜艇的致命事故会不会是由于超载造成,如果是,该由谁来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SARS革了几个替罪羊的职,这次事件的祸首和替罪羊在哪里?
第四,潜艇的年龄。根据公开的资料,中国海军共有明级潜艇22艘,建造时间在1970到1979年左右。也就是说,这艘正在服役的明级潜艇的年龄已经超过了20年,很可能在30年左右。我们还知道,潜艇比水面舰只的危险性要大得多,所以也要求有更快的设备更新和维护。用如此老旧的潜艇服役,不能不说是中国军队对自己水兵生命的一种漠视。
用这么老掉牙的设备,是因为中国的军队缺乏军费吗?非也。中国这些年来,军费开支年年增加,都到了200到600亿美元之间了。在近年全国出现工作市场紧缩,失业、下岗人数剧增的时候,现役军人甚至有比国家公务员更好的待遇。再看看北京大街上跑的挂着军牌的奔驰、凌志、BMW等豪华轿车,你怎么会想到,中国海军的水兵们会被装进一个近30年的、自制的老旧潜艇里面!
第五,事故的原因。新华社报导只说是“机械故障”,并没有提该潜艇的失事地点是在水下还是水面。一般来说,潜艇发生导致全部乘员死亡的事故,在水下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是这样的话,便会有大规模的搜救行动,才能如那篇报导所说的“将潜艇拖回港口”。但新华社那篇125字的报导,似乎并没有提及海军有过大规模的搜救行动。比起两年前中国对勇撞美军侦察机的海军航空兵王伟的大规模搜救来,这70个人死得太寂寞了。
如果失事地点是在水面上,那么机械故障,如发动机停车或螺旋桨停转等,就很难导致全部乘员的死亡。也有可能发生了电池液泄漏,导致有毒气体进入舱内使乘员窒息,如果是这样的话,就跟潜艇的老旧有很大的关系。另外,也有可能是潜艇所装载的鱼雷发生爆炸,这就跟三年前俄国的“库尔斯克”号事故非常类似了。但我们知道,“库尔斯克”号在发生事故以后,大部分的乘员仍然存活了相当长的时间,并且敲击舱壁,向舱外发出了求救信号。如果不是因为俄国政府和军方企图掩盖事故真相,而没有采取及时的营救措施的话,不会导致全艇118名官兵的死亡。
世界各国都发生过重大事故,美国的航天飞机“挑战者号”和“哥伦比亚号”就是例子。严重灾难和事故发生后,对人民负责的政府有义务公布重大事故的真相和细节,公众也有这样的知情权。如果是因为面子等原因掩盖事实真相的话,SARS已经给了中国政府一个很大的难堪和教训,为什么还不思悔改?
附:新华社2003年五月2日通稿原文
我海军一潜艇失事 70官兵遇难
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 据海军提供的消息,近日,我海军一艘常规动力潜艇在内长山以东我领海进行训练时,因机械故障失事,艇上70名官兵不幸全部遇难。军委、总部和有关部队领导对事故处理高度重视,对遇难烈士表示沉痛哀悼,对其亲属表示亲切慰问。现潜艇已拖回港口,善后工作正在妥善处理。
作者为电脑工程师,自由撰稿人。
(《观察》)(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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