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羅國輝神父認為難以配合23條,因為告解是秘密,無論如何都不能透露。(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24年3月12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早前香港國安警員被指插手靈界事務,在驚蟄當日親臨鵝頸橋監督指導「小人婆」打小人。近日,正在審議的《基本法》第23條又踩過界,直接干預宗教事務。23條草案包括「隱匿叛國」罪,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明確指,神職人員接受信徒告解不會獲得保障。天主教羅國輝神父認為難以配合23條,因為告解是秘密,無論如何都不能透露。
《基本法》第23條草案列出關於「披露他人犯叛國罪的規定」,指如知悉另一人已犯、正犯或即將犯叛國罪,盡快向警務人員披露犯罪事宜,以及該人所知悉並與犯罪事宜相關的關鍵事實。否則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 定罪,可處監禁 14 年。
身為牧師的立法會議員管浩鳴提問稱,天主教、聖公會有接受信徒告解的傳統,一般屬「神職人員與信徒之間的機密」,不應外洩。他關注政府會否有條文保障神職人員。
律政司長林定國回應稱,叛國屬嚴肅事情,事關國家安危,難以對宗教人士或社工等作例外安排。
據報導,天主教對俗稱告解的「懺悔聖事」有清晰指引,香港教區於2017年3月頒布《懺悔聖事牧民指引》,訂明相關人員要對告解內容保密。
《指引》還規定,由翻譯的告解,翻譯者及相關人士均須保守秘密。
香港教區官網2019年曾發表文章引述梵蒂岡立場,指在面對構成刑事罪行的情况,「絕不允許強迫懺悔者須向司法機關自首,才給以赦罪」,並強調必須確定告解對話保密。
天主教的羅國輝神父向宗教媒體「時代論壇」表示,告解是秘密,無論如何都不能透露。
他直言,「他有他做,我有我做」,不能向其他人透露是「無得傾」的,而神父也習慣了,離開那房間後就「不記得」內容。
他說,「因為我都沒有坐過入那個房,是耶穌坐進去,誰人來過也不知道……人家是鬼上身,我們是神上身。」他說每星期聽過百人告解,我為何要記得,和我有什麼關係?
羅國輝進一步解釋說,告解是信徒向天主懺悔自己的錯處,教會的責任就是幫他見到天主的慈悲、寬恕、憐憫、包容,告解者應該悔改,但怎樣悔改,要他自己決定,神父可以規勸,不可以強迫。
他表示,即使告解者透露自己的違法行為,這也是他們自己的事,神父只要幫他找到耶穌,讓他自己決定怎樣做,不能干涉個人事務。
被問到這會否令神父有機會誤墮法網,羅國輝更直言:「有就有吧!有又如何?我們也是不能說的。」他舉例指,聖人多瑪斯摩爾(Thomas More)也曾被英王亨利八世處死為例,強調一切都應「天主優先」,「甚麼東西都不要緊,你就剁吧,我不會出賣天主的。」
他更指,只有不認識(宗教真諦)的人在討論,認識的人就不會理會。
有網民說,天主教對神父有條規矩,就是絕對不可以將告解內容洩露出去,即使是犯罪內容都不可以講出去,否則會受到絕罰,從此不再是天主教徒,失去上天堂的資格。但有就神父親共,為了一個極為短暫的人世,捨棄了將來的永恆生活,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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