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控告外國 中國明年起實施《外國國家豁免法》(圖)


(圖片來源:央視截圖)

【看中國2023年9月3日訊】中共政府繼推出新版《反間諜法》後,9月1日再做出史無前例決定,就是從2024年起實施《外國國家豁免法》,這意味著中國以往的絕對國家豁免政策將調整為限制國家豁免制度,中國法院可依法在一定條件下受理、審判以外國國家為被告的案件。

綜合新華社、觀察者網等大陸媒體報導,中國第14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次會議9月1日表決通過《外國國家豁免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港澳地區也包括在內。 《外國國家豁免法》是中國第一部全面規定外國國家豁免制度的法律,為中共法院管轄、審判以外國國家為被告的民事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據」。

外國國家豁免法》共有23條,涉及6個面向,包括外國國家明示就特定事項或者案件接受管轄、進行商業活動引起的訴訟、因勞動或者勞務合同履行引起的訴訟、有關侵權行為引起的賠償訴訟以及仲裁相關事項等。

外國國家豁免法出台後,意味著中國以往的絕對國家豁免政策將調整為限制國家豁免制度,中國法院可依法在一定條件下受理、審判以外國國家為被告的案件。亦即不排除有些國家成為被告,為中國對等反制提供法律依據。

按規定,中國外交部可就涉及外交事務等重大國家利益的問題,向法院出具意見,發揮其外交主管部門的「重要作用」。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表示,一般情況下,屬地管轄是一國法院行使管轄權的基本原則;同時,輔之以其他一些必要的管轄原則。在20世紀50年代以前,對涉及外國國家及其財產的民事案件,各國基於國家主權平等、「平等者之間無管轄權」的理念,普遍採取絕對豁免原則,即不論外國國家從事活動或者行為的性質如何,一國法院都不予管轄。不過,中共建政以後後,中國公民、企業與外國國家發生商業糾紛越來越多,亦無法透過中國法院維護「正當權益」。

中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馬新民也在央視專訪時說,此前中國長期實行絕對國家豁免政策,中國法院不受理以外國國家為被告,或針對外國國家財產的案件,這不利於維護公民和法人的正當權益。為了改變這種不對等、不利的局面,中國制定《外國國家豁免法》,未來根據該法,中國法院可在一定條件下受理、審判「以外國國家」為被告的案件,為公民和企業增加救濟管道。

中共政府近來擴大保護國家利益和安全的法律工具,包括頒布「對外關係法」和「反間諜法」修正案。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穆秋瑞(Ryan Mitchell)指出,雖然「豁免法」並不完全是出於中美之間的競爭,但或為「針對外國或其官員的類似制裁手段」創造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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