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國殤之柱」的丹麥雕塑家高志活(圖片由Jens Galschiot提供)
【看中国2021年11月12日讯】(看中國記者黃清採訪/編譯報導)「國殤之柱」原創作者、丹麥雕塑家高志活(Jens Galschiot)日前發出公開信,表示將會去香港取回「國殤之柱」,但要求港府確保他和他的團隊不會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而遭逮捕。
香港大學上月發律師信,要求支聯會在10月13日前移走「國殤之柱」,否則會被視為放棄,惟拖延逾月,「國殤之柱」仍豎立在港大黃克競大樓。高志活發公開信稱,由於拆卸「國殤之柱」工序複雜,他和團隊須親身來港處理;而為免雕塑在拆卸期間受到破壞,希望港大全力協助,包括提供技術支援、封路等。
高志活:目前有關「國殤之柱」的進展
高志活11月12日接受《看中國》專訪,簡要介紹了目前有關「國殤之柱」的進展:我現在已經等了將近1個月,等待香港大學關於移動雕塑的回复,但我什麼都沒有收到。因此,我向香港大學和香港當局發出公開信,以澄清有關「國殤之柱」的情況。
「我得悉《香港國安法》能起訴外國公民,而我曾兩度被拒入境香港,故要求港府保證他和團隊、以及在港協助處理國殤之柱的人員,不會因此而被控違反國安法。我已透過在港法律代表去信香港大學及政府,若得到全面配合,便會將國殤之柱移回丹麥。我自己支付全部費用。」
我在公開信中寫道,我想取回我創作的1989年6月4日天安門廣場大屠殺的紀念碑。但為了能夠做到這一點,我必須為我和我的員工以及我在香港工作的人提供安全保障、不被逮捕。
同時,香港當局需要願意共同努力,將雕塑帶出香港。否則是不可能的。
高志活對《看中國》透露:針對香港移除這座紀念碑,我已經啟動了一個程序,在這個程序中,成千上萬的副本開始傳遍全球,以保持對1989年6月4日天安門廣場大屠殺的記憶。
國殤之柱是高志活為「六四」8周年製作的雕塑,1998年在港大學生會全民投票通過下,在校園永久擺放。港大10月7日去信支聯會,要求移走校園內紀念「六四」、被外界指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國殤之柱,但10月13日下午5時的限期屆滿後,校方仍未派員移走。
「國殤之柱」共有5座,其中一座用來紀念「六四」事件,高約7公尺。「國殤之柱」上刻有多個身軀扭曲面容痛苦的人像,象徵遭到血腥鎮壓的死難者,基座以紅字刻上「六四屠殺」和「老人豈能夠殺光年輕人」等字樣。
1998年,港大學生會為悼念「六四」事件死難者,在校內豎立了「國殤之柱」,而此前「國殤之柱」為前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持有。但支聯會已經解散,至今沒回應港大方面的要求。
高志活已經複製成千上萬的副本開始傳遍全球以保持對1989年6月4日天安門廣場大屠殺的記憶(圖片由Jens Galschiot提供)
「不可接受」中共企圖在丹麥進行言論審查
高志活對《看中國》透露: 我已向丹麥外交部請求外交大臣跟北京政府溝通此事,我願意自費去香港運回我的雕塑,但是必須保證我的團隊和我能安全回到丹麥,我曾於2008、2009年應邀前往香港參加紀念六四的活動,但是遭拒絕入境,但是我2012年入境香港成功,因此我懷有希望這次也能安全入港,並安全回丹麥。 我得到丹麥許多國會議員的支持,他們都在促成此事能順利成行。
去年2020年2月1日,我在丹麥議會前樹立起了一個八米高的「國殤之柱」,其主題是 50 具交織在一起的人體,標誌著對香港抗議者的支持以及他們在那裡爭取言論自由和民主的鬥爭。
中共大使試圖讓哥本哈根市移除在議會---克里斯蒂安堡門前的這個藝術品,受到丹麥各界的譴責。
雕刻家高志活表示:「不可接受」中共企圖在丹麥進行言論審查。
丹麥雕塑家高志活創作的「國殤之柱」的(圖片由Jens Galschiot提供)
致香港大學及香港當局的公開信
來自 Jens Galschiøt,1989 年天安門廣場大屠殺紀念碑背後的藝術家
我在香港的法定代表人自 2021年10月12日起,試圖就拆除1989 年天安門廣場大屠殺紀念碑一事聯繫香港大學。我們還致函該大學的法定代表人 Mayer Brown,並嘗試以獲得有關刪除的說明和協作。
「國殤之柱」也被稱為六四紀念碑,已經在香港大學展出了24年。
在撰寫本文時,我們尚未收到對我們問詢的答复。因此,我通過媒體發送這封公開信,以就我們如何解決紀念碑周圍的情況達成協議,我是紀念碑的合法所有者。
我可以從香港大學的新聞聲明中了解到:「香港大學發言人沒有直接回應,但說香港自由新聞,他們仍在尋求法律建議,並與相關方合作處理此事。合法合理的方式。」
我很高興聽到這個消息,因為我也有興趣解決這個問題並開始移動雕塑。
但是,有一些問題我們必須首先澄清並達成一致:
全力配合:香港大學必須與我本人達成全面合作才能移除雕塑,否則將無法進行。我需要大學提供技術援助、排除障礙、許可和其它諮詢支持。我去香港搬回雕像是必要的:雕塑非常難以移動,需要相當的專業知識才能將它從大學的區域搬走,而不會對昂貴的雕塑造成重大且無法修復的損壞。因此,此舉需要我親自與我的員工團隊來港,他們與香港本地公司和在香港的幫手合作,可以承擔這項工作。然後,雕塑可以從香港運到丹麥。
免於起訴:我從媒體上了解到,香港新國安法的出台,意味著逮捕從事批評中國活動的外國人有了法律依據。 1989年天安門廣場大屠殺紀念碑的拆除將導致可能被視為批評中國的活動。因此,我必須得到保證,我和我的員工不會因拆除和移動紀念碑而受到起訴。
我建議在香港和丹麥的負責當局之間達成這樣的協議。我在此聲明,我曾兩次被地方當局拒絕進入香港。
香港當局也必須保證,我在香港工作此項目的當地人和公司不會因為幫助外國藝術家拆除紀念碑而受到起訴。
在我們弄清上述問題之前,很難推進計劃和程序。如果一收到港大與香港當局合作的積極訊息,我就會開始籌劃1989年天安門大屠殺紀念碑的具體搬遷程序。
我已將這封信寄給我在香港的法定代表,並要求該代表將這封信寄給香港當局和香港大學的管理層和負責當局。
我相信,保存任何國家的歷史都很重要,因此我很難過,我的紀念碑,作為紀念1989 年中國天安門廣場事件的紀念碑,不再受歡迎。當然,我更希望這座紀念碑留在香港大學,因為它已經在那兒存在了24年。
不過,我會與大學和香港當局通力合作,將雕塑移走並寄往丹麥。
懷著良好的建設性合作的希望
Jens Galschiøt
公開信原文鏈結: https://galschiot.com/en/work/pillar-of-shame/2021-pillar-of-shame-in-hongkong/12-nov.-open-letter-to-the-university-of-hong-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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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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