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財庫局建議修訂《打擊洗錢條例》,將大陸官員納入更嚴格審查的外地政治人物類別,意味未來將對大陸官員的銀行賬戶交易,作出更嚴格的反洗黑錢審查。(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1年2月15日訊】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早前發出諮詢文件,建議修訂《打擊洗錢條例》(下簡稱條例),將大陸官員納入更嚴格審查的外地政治人物(Politically Exposed Persons, PEPs)類別,意味香港金融業未來將對大陸官員的銀行賬戶交易,作出更嚴格的反洗黑錢審查。有分析指,相關修訂是防止肖建華事件重演,香港成為大陸官員的走資基地。
今次修例是根據「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下簡稱特別組織)的建議。該組織是針對打擊洗錢和恐怖分子籌集資金而制定國際標準的跨政府組織,成員來自全球39個主要經濟體。PEP是根據國際準則和本地監管制訂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內的規訂,認可機構必需對所有客戶進行盡職審查,對PEP客戶則要展開高強度的盡職審查,並核實辨識其身份。PEP的定義包括國家元首、政府首長、高級官員、資深從政者和國企行政要員等。現時香港的PEP定義並不包括大陸官員。
據香港政府新聞網資料,有關諮詢去年11月公佈,其中業界諮詢已於上月結束。據文件顯示,在「政治人物」部份中,特別組織指出,涉「另一國家」的表述,同樣適用於另一屬土和司法管轄區,建議將條例將「中國以外的政治人物」修訂為「香港以外」,以便採取更嚴格盡職審查規定,並建議適用於前政治人物。
本地銀行業內人士指出,現時香港每間銀行就PEP的定義或有所不同,例如部份銀行早已將中共人大代表或上市公司委任的黨代表及其家屬納入PEP名單,執行更嚴謹的盡職審查。如果《打擊洗錢條例》可成功修訂,相信定義更清晰,可確保每間銀行都要按標準執行。
英國《金融時報》引述香港孖士打律师行(Mayer Brown JSM)合夥人李顯能(Alan Linning)指,該修正案要求PEP「盡職審查」日後同樣適用於中共官員,銀行和律師行將必須將來自大陸的所有PEP視為高風險客戶。
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徐家健認為,有關修訂是防止香港成為大陸官員的走資基地。他表示,幾年前肖建華在香港被公安帶走,不知肖的錢在香港如何得來,修例想避免同類事件發生。他又指,站在銀行角度而言,PEP身份存在風險,令很多銀行不敢和PEP身份人士做生意,對銀行業務有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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