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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養22情婦辦「群芳宴」 還評「年度佳麗」(圖)

 2020-12-01 11:4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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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情婦,示意圖
貪官、情婦,示意圖(圖片來源: Adobe stock)

【看中國2020年12月1日訊】中共官場腐敗淫亂無奇不有。福建周寧縣原縣委書記林龍飛,被當地民眾稱為「三光書記」,即「官位賣光、財政的錢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他還嗜好賭博,熱衷於通過賭博斂財和放高利貸斂財。

中國媒體報導,時任中共福建周寧縣委書記林龍飛,曾先後和22名女人長期保持著性關係。他專門做了一個紅皮通訊錄,上面記錄著這些女性的通訊方式,並得意地為其取名為「群芳譜」,並於2002年05月22日在福州一家酒店舉辦「群芳宴」,讓22位妖艷的女人在包房裡彼此見面。席間林龍飛還宣布,今後每隔一年就舉行一次群芳宴,還設立了「年度佳麗獎」,獎給當年最讓自己滿意的女人,嬴得眾情人熱烈掌聲。

報導說,林龍飛生活腐化墮落,亂搞男女關係簡直到了瘋狂的地步,只要是被他看中的女性,就想方設法搞到手。林龍飛在縣裡的一些「鐵哥們」也知道他的這一「愛好」,積極充當他的「中間人」。

知情者稱,林龍飛在任期間,同時和他保持關係的「情人」有十幾個,主要在周寧縣、福州市和上海市。

林龍飛的大部分時間不是放在工作上,而是用在斂財、賭博、拉關係、搞女人上。他常說:「周寧這個小縣,一個月我只用幾天的時間就可以處理完日常事務。」

另外,儘管只是一個縣的書記,林龍飛還大搞賣官。

林龍飛在法庭上承認,其在任縣委書記的7年間,沒有一例他不同意能通過的人事任免。給林龍飛送禮的60多名幹部中,有副縣長、局長、主任、鎮長(書記)、科員、經理,有的為陞官,有的想保住官位,有的想調到一個好單位,有的想進城,有的是事情辦成了來答謝,涉及44個黨政機關、司法部門、行政執法部門、企事業單位。

林龍飛腐敗案件涉及周寧縣數十名官員、職工、包工頭,其中15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包括屏南縣原副縣長陳增霖(曾任周寧縣建委主任),周寧縣原副縣長肖興春、周倫溢等。

林龍飛還時常趁中國新年團聚日,大搞權錢交易。

曾向林龍飛買官的周寧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蔡某在接受調查時說。「我去他在建甌市南雅鎮的老家拜年,因為拜年的人太多,光小轎車就有幾十輛,根本見不到他,一直等到當天下午才見上一面。」

據悉,2001年新年的一天,蔡某為了感謝林龍飛將他提拔為周寧縣公安局巡警大隊大隊長,特地驅車趕到建甌市南雅鎮,以拜年為名向林龍飛奉上紅包1萬元。2002年,蔡某被調整為周寧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

報導說,林龍飛任縣委書記期間,共有一百多人向他送錢送物,其中列入檢察機關起訴書的就有60多人,其中大部分人是為了謀求一官半職,有人稱他為「官位招投標中心」和「官位批發中心」。

其中,林龍飛受賄賣官的一個例子是,收受周寧縣原建委主任陳妙華10.4萬元。1997年3月,經林龍飛同意,陳妙華被任命為周寧縣建委主任科員,為感謝林龍飛的關照,他在林龍飛辦公室送給林4000元。2001年8月,陳妙華被任命為周寧縣建委主任。當年11月,為感謝林龍飛的「栽培」,他在林龍飛宿舍送給林4萬元。

此外,林龍飛還先後5次共收受陳妙華所送的6萬元。作為林龍飛的「回報」,在2002年機構改革中,陳妙華順利留任建設局局長。

另一個案例是,林龍飛收受屏南縣原副縣長陳增霖12萬元。

1996年8月,陳增霖從純池鎮黨委書記調任周寧縣建委主任,為感謝林龍飛的「提拔重用」,陳增霖送給林1萬元。此後,為了能繼續得到林龍飛的幫助,陳增霖先後6次共送給林龍飛10萬元。林龍飛收受了陳增霖10萬元後,利用職務之便,為陳增霖的職務升遷提供幫助,先推薦陳增霖任縣長助理,後推薦陳增霖任屏南縣副縣長。陳增霖調任屏南縣副縣長後,又送給林龍飛1萬元表示感謝。

報導說,林龍飛任縣委書記那幾年,周寧縣連社會上都傳「想提拔要送錢」,許多幹部一窩蜂跑去給林龍飛送錢;林龍飛頻繁地調整幹部。據悉,林龍飛提一個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收的是數千元,而提拔一個副局長、局長,收的則是數萬元。

報導還說,縣委書記瘋狂賣官,沒錢買官時,一些單位負責人就用財政的錢送,普遍採用的手法是用接待費等發票、收據沖抵行賄資金。林龍飛收的錢中,相當一部分是財政資金「轉手」後進入他的口袋的。

其中,陳某在任縣財政局局長期間,除了個人行賄外,還以財政局獎金的名義給林龍飛送錢,合計1.96萬元。周寧縣土地局辦公室主任章某以虛增土方量的方式從珍珠場防洪工程中套取3萬元現金,從中拿了1萬元送給林龍飛。

而對於送錢買官者,林龍飛來者不拒,還通過賭博等形式索要錢財。

報導說,在周寧縣幹部中流傳這樣一句話:「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林書記晚上打電話。」因為林龍飛晚上沒事時喜歡找幹部「打牌」,接到電話的幹部都知道「林書記想贏錢了」,而每次賭博林書記都能離奇地「贏錢」。一次,包工頭鄭某與林龍飛賭博時贏了9000多元,打完牌後,鄭某便將贏的錢加上自己的錢,湊足了1萬元整,送給林龍飛。據有關部門查實,林龍飛任周寧縣委書記7年間,賭博斂財高達145萬元。在任期間,林龍飛共發放高利貸220萬元,利息收入就有60萬元。

據報,淪為階下囚的林龍飛曾表示:自己受到「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思想影響。而這也是時下中共官場流行的思想,這與古時「當官不為民作主,不如回家種紅薯」恰恰相反。

2004年12月31日上午,林龍飛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審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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