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鸞年」不利嫁娶,是真是假?(圖片來源:Adobestock)
在台灣的習俗中,只要一年有兩次「立春」,就會被視為「孤鸞年」。而在出現兩次「立春」的孤鸞年隔年就沒有「立春」,稱為「寡婦年」。如果單純以名稱來看,無論是「孤鸞年」或是「寡婦年」,都是不利於嫁娶的,那麼背後的真相是甚麼呢?
首先來了解甚麽是孤鸞年?一年中出現兩個「立春」與「雨水」的節氣,就叫做孤鸞年。而有兩個立春與雨水的當年都有閏月,所以凡是當年有「黃曆閏月」的年就是孤鸞年。
「鸞」是傳說中的神鳥,總是雙宿雙飛,而「孤鸞」顧名思義就是指夫妻無法白頭偕老,不是離異就是其中一方早夭,因此每逢「孤鸞年」,台灣的結婚率總是特別低。
「孤鸞年」是源自日本的一種婚俗,僅限於丙午馬這一年,並非所有的午馬年。台灣的「孤鸞年」據推測應該與日本有關,日本人視丙午年為結婚的「大忌之年」,是因為以下這個故事:
在日本,相傳數百年前有對夫妻在丙午年生了一個女兒叫阿國,這個女孩長大後自暴自棄,成為一個殺人放火、無惡不作的人。因此大家認為丙午年生的女孩是最壞的女孩,一生命運很壞,任何人都不敢娶丙午年生的女孩。另一種說法是為了避免生出像阿國這樣的女孩,所以在丙午年的前一年不結婚。
據日本厚生省的調查,西元1904年及1966年,兩個丙午年的前一年大家都不敢結婚,深怕結婚第二年會生下丙午年的女孩,因此結婚的件數減少很多,幾乎只有平常的三分之一,整整減少了三分之二之多。
由上可知,日本人的婚俗忌憚,只是不願娶丙午年出生的女子,如果說丙午年就是「孤鸞年」,那要60年才一次,與其他的午馬年並無關係。而阿國這個壞女孩也是特殊的個案,竟被訛傳後成為「孤鸞年」的始作俑者。
台灣早年受過日本人統治,老一代台灣人也延襲了日本人的婚姻習俗。
目前台灣普遍的說法是,在孤鸞年結婚的夫妻聚少離多,因為「春」代表桃花的意思。一年出現兩個「春」,讓人聯想到「二度春」、「第二春」,甚至有「雙春」淫亂意涵,表示桃花不止一朵,婚姻不安定,可能會有外遇,所以不利婚姻,而在孤鸞年的隔年沒有立春,也稱為寡宿年(或孤寡年)。
其實,這也和中國的皇曆曆法有關,按照現有的皇曆來推算,一年只有354天,與新曆的365天有11天的差異,如果都不做調整,很快的皇曆與新曆會完全對不上,所以先人做了一種配套措施,叫做閏年,重複出現的月份如「閏八月」就代表今年農曆會有兩次八月。
按照這個規則來算,每三年會出現一次「孤鸞年」、一次「寡婦年」,每三年就有兩年不宜嫁娶。根據曆法,每隔19年就會置7個閏月。如果孤鸞年真的結婚不好,那麼19年之中就有7年是不能結婚的。
日本的婚俗,僅限於丙午馬這一年,並非所有的午馬年;是60年一輪的丙午馬,而非12年一輪的午馬年。中國的午年是不能與日本的丙午年相提並論的。
所以台灣「孤鸞年」的由來,其實是源於「日本的婚俗」,經由流傳、演變成現在這個談虎色變的孤鸞年,只是因為「有閏月的當年」,多了一個黃曆月,當年就會多了兩個「立春」或兩個「雨水」的「節氣」,而取「春」「水」在字面上有「桃花」的意義,才說當年結婚的話,對婚姻的穩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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