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港府官員曾言不排除未來會「禁網」限制通訊,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擔心,香港就真成了大陸的一個城市了。(圖片來源:美國之音)
【看中國2019年10月24日訊】莫乃光為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主席,香港網際網路協會創會主席,公共專業聯盟副主席。在2014年7月1日曾獲特區政府委任為太平紳士。他從事資訊科技和電訊業,同時曾在多份香港報章撰寫專欄。關於港府官員曾言不排除未來會「禁網」限制通訊(詳報導:不只《禁蒙面法》?港高官:不排除禁網)等相關訊息,他發表的看法如下:
港府官員提出禁網的想法 親共議員附和
自從九月初時候政府曾經放風出來,說可能會禁網。接著就靜了一段時間。但我的確覺得到目前十月初,就開始有些人士重提禁網封網的想法了。但是此想法和講法開始有點變了,例如近期特別是何君堯、梁美芬都在不同的場合提及,何君堯有時在他的網頁說一下,梁美芬我記得在立法會委員會裡面都有提過,說在關注這個問題。
是什麼呢?就是他們(何君堯、梁美芬)認為要網上堵截一些個人資料被泄露。當然他們所指的是一些警員和警員家屬的個人資料被人起底並在網上發放;他們不會顧及那些藍絲所做、披露示威者個人資料的網站,即是將數以萬計的參加過示威活動的人,有些(示威)人士自己也搔著腦袋奇怪自己有份參加示威,這些視頻都全在網上發放了,很多都發放到其它國家的網站等等。
當然,這麼做我也贊成,「起底」的舉動確實不值得鼓勵。因為東西放在了網際網路後就收不回來了。私隱專員都解釋過很多次,這些舉動的確觸犯了私隱條例。但是大家都知道,我們的私隱條例是「無牙」的,所以就起不了懲罰作用,即使懲罰也是很小程度。
但更加重要的是,這是全世界都解決不了的問題,不僅僅是香港的私隱專員。就是這些私隱條例或這些資料,例如把一個人「起底」後將其資料發放到國外網站,這個域外的執法權是沒有的。
私隱專員也有此做法,我也見過他們這麼做,無論是警員資料被泄,甚至我也有向他們投訴過很多運動員朋友的個人資料在很多網站上被泄露。如果這網站或社交媒體是香港的,那就會叫私隱專員移除這些資料。一般情況下,都會去這麼做。
但是如果被泄的資料已經放到了國外,那私隱專員就沒有這個執法權。那就需要去求人家,到別的國家徵詢其對口單位是否可以幫忙(移除這些資料)?這個程序就會很慢很慢,有時候成功,有時候就不那麼成功,這是全世界面臨的一個問題。
反過來說,例如美國或其它國家有些資料泄露在香港的網站,你說美國政府或歐洲某政府,是否可以直接下令香港政府移除這些資料呢?其實是不行的。但一般來說,大家都覺得這些是不恰當的內容,所以他們想辦法要求這些本地公司去移除,但是就沒有一個實際執法權的。
你看到近期這些例如何君堯、梁美芬他們也算號稱是法律界人士,但是他們也不太看這些(是否有執法權)的問題,然後他們說不行,我們要處理一問題,要如何禁止這些(私隱被泄情況)。
我在擔心他們(何君堯、梁美芬)利用這個作為藉口來過濾網站。例如如果這個網是外國的,如果你們將個人資料(他們僅是指警察的個人資料)泄露到此網站的話,我就要講此網禁了。這是一個很危險的先例,因為香港在過去是完全沒有任何過濾名單,一旦引入了此做法,那將來會不會有其它如意識形態/政治原因等各種理由。
以前我們討論過所謂網路23條那個版權條例。大家都在擔心,會不會有人以製造一個理由出來說因為違犯版權內容,但實際背後是有某了政治原因的。這些都是大家一直以來擔心的情況,到了今天這個地步,理應是更加擔心了。
若變相引入大陸過濾網站模式 香港將成為大陸一城市
所以我的回應就是,如果要做網上堵截的做法,其實就是變相引入大陸的防火牆形式的過濾網站先例。之後將來就有可能以其它更多理由過濾更多網站名單。最初就是私隱,接著有沒可能是其它原因呢?在意識形態上說你犯了哪條例,一會說是煽動,一會說是國家安全,一路加上去,名單就可能越來越多長。
這些網站可能不僅僅是在外國或香港以外,甚至可能是在香港。這樣就會對香港資訊自由的聲譽和實際狀況都有很大影響。我從三方面來看:
第一技術方面,從最初的封網一樣,那我用了VPN你又如何呢?難道你把VPN全禁了,然後令大小中外企業都不可以用嗎?
第二在執行上來說,即使在一些外國是有一些這樣的名單,通常原因就是可能因為版權。的確有些國家包括一些歐洲國家,都是有一些因為版權或侵權問題的網站需要過濾。但是國外的做法是:有一個很嚴謹的上訴機制,通常不是行政部門即政府部門說要禁止就行的,是要經過法庭的。
那如果在香港,將來就是行政部門某某局的人走出來說這些網站全部都有問題,不允許訪問,然後民眾就必須遵守。那如何上訴啊?是不是經過法庭?這就是那班建制派就會趁機引入一些非常不公道、沒足夠制衡的制度,變相就成為了大陸的防火長城。
第三點就業界方面,比如我們自己做網際網路供應商或做電信的這些公司就慘了。因為這些公司進入香港時候就知道香港是自由的,當時是完全不知道是需要做過濾的,做了過濾後,如果我過濾不足你是否會告我?我有沒有法律風險,我做生意而已。而我要增加多少成本呢?
突然要幫政府做過濾不是說做就做得了的,技術上未必能很深入與大家說,但是在多種過濾方法裡面不但不能保證00%能過濾且增加了成本。那這些由誰負責呢?所以這些副作用是會殺死香港相關的的特別是科技行業,那你別期望香港會做什麼創科或網路的樞紐等等。
最近連美國一些大企業做海底電纜來香港,但因為美國不相信中國,基於國防或國家安全原因美國喊剎停了。當然我也不想剎停,剎停後香港就會變得孤立了,不是好事兒。但香港都不能夠對資訊自由做出充分保障時候,那外國政府就剎停,把香港當作是中(共)國的一部分,這就是為什麼(落實)「一國兩制」是如此重要。
不要被這班建制派和這個政府去摧毀了,要是這樣就真是完了,我自己代表這個行業,這個行業遇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衝擊。對整個香港也是一個前所未有的衝擊。如果我們連資訊自由都失去了,香港就真成了大陸的一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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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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