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立個人破產制度 為應對信用難民潮?(圖)


家庭債務危機及其可能引發的系統性金融風險。(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19年7月17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正鑫綜合報導)7月16日,中國國家發改委印發文件,表示符合條件的消費負債合理免責,建立全面的個人破產制度。有大學曾發布研究報告,認為需警惕家庭債務危機及其可能引發的系統性金融風險。

7月16日,中國國家發改委印發《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分步推進建立自然人破產制度,逐步推進建立自然人符合條件的消費負債可依法合理免責,最終建立全面的個人破產制度。

據悉,個人破產制度將於下半年在個別地區啟動試點。

個人破產,顧名思義是指作為債務人的自然人(也就是借款人),不能清償其到期債務時,由法院宣告其破產,並對其財產進行債務調整,對債務進行豁免以及確定當事人在破產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

目前,中國僅有《企業破產法》,這意味著,企業資不抵債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而個人破產制度尚屬空白。

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與企業重組研究中心研究員陳夏紅曾撰文表示,隨著中國央行個人徵信系統的不斷完善,尤其是「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等平臺的建成,再加上金融系統之間的互聯,合理獲取個人信用記錄可以說手到擒來,躲債、逃債將越來越躲無可躲、逃無可逃。

信用卡、P2P網貸……這些年借貸金融產品層出不窮,透支消費已逐漸成為主流,中國居民的負債率也呈上升之勢。中國大陸媒體認為,透支消費、個人負債越來越高,是個人破產制度亟待出臺的主因。

另據中國央行的最新報告,截至 2019 年第一季度末,銀行卡授信總額為 15.81 萬億元(人民幣,下同),環比增長 2.67%;銀行卡應償信貸餘額為 6.98 萬億元,環比增長 1.79%;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償信貸總額 797.43 億元,佔信用卡應償信貸餘額的 1.15%。

2018年8月,上海財經大學高等研究院發布的研究報告《警惕家庭債務危機及其可能引發的系統性金融風險》認為,家庭債務逼近家庭能承受的極限。截至2017年,中國家庭債務佔GDP的比重為48%,而家庭債務與可支配收入之比甚至高達107.2%,已超過美國水平,並逼近美國金融危機前峰值。

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研究員董希淼對媒體表示,目前比較直觀的債務數據就來自銀行、信用卡等等,應當警惕居民部門槓桿率急劇上升的現象。「居民部門槓桿率急劇上升,家庭債務佔GDP比重並不高,但如果將家庭債務與可支配收入相比較,比例就比較嚇人了。」 

去年底,有熱傳的網文認為,中國未來一段時間會爆發信用難民、金融難民潮,並且高負債人群將會是金融難民重災區:很大部分小微企業主會是金融難民,在過去幾年金融信貸政策不平衡,導致了很大一部分小微企業主處於融資難、融資貴的處境,參與民間借貸或各種方式來辦理信用卡來解決資金問題。高租金、高人工成本、高資金成本等因素導致小微企業低利潤,小微企業倒閉潮已經是常態。

中國大陸以外對於個人破產的處置

以香港為例,破產人的破產期間為4~5年。在房產方面,破產人最長可以居住在其所有的房產內12個月,期滿後破產人必須將房產交付給受託人,由受託人將其變現償還債務。在日常生活中,破產人除保留必要的日常生活開支外,其它全部收入均應交付給受託人用於償還債務;破產人也不得有任何高消費行為;在消費過高時,應當事先向對方告知其破產人的身份。

香港演員鐘鎮濤曾於 2002 年申請破產,直到 2006 年解除破產令,他在接受採訪時這樣描述破產期間的生活:這 4 年來,我在香港的房子是租的,拍戲時,製作單位沒有開車接我,我就搭地鐵。逛百貨公司時,只能看不能買,因為我是破產的人……

在澳大利亞,一旦宣佈個人破產,意味著債務人放棄了所有的財務及資產的控制權,而交給受託人。根據澳大利亞現行的個人財產保障法案,破產個人名下的家庭住房並不在財產保護清單中。換言之,破產將很有可能導致家庭住房被用於變賣以沖抵貸款。此外,破產後,如果要出境,債務人必須得到受託人的批准。

在美國,個人信用會受到極大影響,申請破產的記錄將在信用報告內保留 10 年,在此期間想要申辦信用卡或貸款幾乎沒有可能。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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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正鑫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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