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1月9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美國《華爾街日報》披露,馬來西亞「一馬基金」巨貪案中,馬方曾要求中方竊聽香港記者、找出「告密者」,而馬方則以簽署「一帶一路」合約為代價,令外界再度對香港的新聞自由產生疑慮。
美國《華爾街日報》2015年率先披露,時任馬來西亞首相納吉將國家主權投資基金「一馬發展公司」的6.81億美元(53.1億港元)轉賬到私人戶口,而該基金未能償還110億美元欠債,引發瀆職貪污醜聞,事後美國司法部也介入協助調查。
《華爾街日報》昨日再披露,案情並非如此簡單。納吉本來與美方友好,事發後突然倒向中方,並透過中間人劉特佐尋求北京協助、希望解決危機。
據消息稱,中方提出可以協助納吉竊聽《華爾街日報》駐港分社及記者,並「利用影響力叫停包括美國等國家的調查」、以及「協助償還債務」等。而交換條件則是馬來西亞簽署「一帶一路」協議,同意向中方貸款及興建總值高達340億美元的大馬東海岸鐵路及沙巴天然氣輸氣管工程等合約。
《華爾街日報》獲得一份時任中國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衞局長孫力軍在2016年6月的中馬官員會議紀錄,會上中方表明,已經向《華爾街日報》駐港分社進行三項監控措施,分別是對居所、辦公室、裝置進行全面竊聽;從電腦、手機、網絡提取資料;對分社運作進行全面監控。
孫力軍更在會上表示,中方會查清「《華爾街日報》香港分社與馬來西亞相關人士的關係」,並從「非官方」渠道把數據交給馬來西亞。
香港早已流傳中共竊聽記者及外國新聞機構的傳聞,事件進一步證實中共正使用竊聽手段、監控香港及外國駐港新聞機構。
《蘋果日報》報導,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出,香港有《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規管竊聽行為,然而只限於香港人員、無權規管大陸人員,而大陸人員在香港的竊聽或監控活動,香港並無法律可制裁,「是一大漏洞」。
涂謹申也形容,事件反映中共國安在香港的勢力非常龐大,「視一國兩制如無物」,利用香港的新聞自由謀取政治和經濟利益。
港府拒絕引渡劉特佐
美國司法機關年前指出,在這宗跨越國際的貪污案中,劉特佐作為前總理納吉布繼子阿齊茲的朋友,雖然在一馬公司中沒有正式職位,但卻對該基金公司的交易運作有相當大影響力、且常與納吉本人聯繫。美國司法部也發現,一馬失蹤的錢經許多渠道流進了納吉親信的帳戶裡。此外,劉特佐、阿齊茲等人亦創立了紅岩影業,接觸了美國荷李活圈子,並投資了1.55億美元拍攝《華爾街之狼》、購買藝術品、房產、奢侈品等。這宗挪用公款並且經複雜手段「洗錢」的案件,僅在美國至少涉及35億美元,其他涉及國家包括瑞士、新加坡等。目前劉被多國警方及國際刑警通緝。
馬來西亞政府換屆後,馬來西亞警方開始追緝劉特佐。《南華早報》今年7月引述消息指,劉特佐曾匿藏香港。馬來西亞警察總長弗茲其後證實,劉特佐已逃往大陸。而馬來西亞警方,是在前一天(10日)才獲得劉特佐在香港的情報,並計劃執行拘捕。
事實上,2016年4月,新加坡警方就曾經要求香港律政司按照兩地引渡協議,協助「臨時逮捕(provisional arrest)」劉特佐及將其引渡至新加坡,但遭到港府拒絕。《南華早報》亦引述消息人士指,「香港警方很有可能是有意怠慢國際刑警組織的通緝令」。
一馬國家主權基金舞弊案關鍵人物、華裔富商劉特佐,據報已經逃往大陸。(圖片來源:紅岩影業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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