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行李門」敗訴 法官斥:政府和機管局站在一方(圖)


梁振英2016年曾被爆向香港機場員工施壓違反安全規定。(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8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前特首梁振英2016年曾被爆向香港機場員工施壓,要求有關職員「特事特辦」,將其女兒梁頌昕的遺留禁區外的行李送往禁區,違反行李「同行同檢」的保安規則。有港民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法庭23日判決機管局敗訴。

行李門」事件發生於2016年3月27日,當時梁頌昕準備前往美國,但進入離境禁區後,才發現手提行李遺留在禁區外。機場保安稍後在大堂發現行李,基於保安規則,國泰航空職員要求梁女重新自攜行李進行入境檢查,不過據悉,梁女曾致電梁振英說明事件,梁振英隨後疑似對國泰航空職員施壓,包括向職員稱「叫我梁特首」等。最終行李由機場員工代為進行安檢,將行李帶入禁區。

事件一度引起公憤,社會廣泛出現對梁濫用特權的批評。事後,空中服務員羅美美等人對此提出司法覆核,認為梁振英及機管局的做法違反了「同行同檢(所有針對隨身行李的檢查,一概應在乘客在場下進行)」,並上訴指高等法院。

機管局涉為贏官司修改條例

令港人震驚的是,今年6月庭審上披露,機管局在今年4月以「節省法庭時間和訟費開支」為由,將有關條文刪除。而代表機管局的律師余若海當時稱,修訂是「為了提升保安系統效率」,並否認將梁女的行李送入禁區是「特事特辦」,認為沒有證據顯示保安程序有因此受到影響。余又稱梁女「有很大新聞價值」,認為覆核案件「是基於政治取態」,稱「如果案件主角是普通市民,就不會有人提出覆核」。

「同行同檢」是國際上普遍採用的保全安檢安排,機管局將其取消,無疑打開香港國際機場的安全缺口。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當時批評,機管局處理手法荒謬,「為了贏官司,拿全香港坐飛機乘客的安危陪葬」。

法官:嚴重懷疑政府和機管局是站在同一方

《立場新聞》報導,高等法院23日頒下判詞,法官周家明直言,「機管局一方指基於保安局局長已行使權力修改相關規定,令入稟一方的申請已淪為學術討論而拒絕受理司法覆核,明顯違反公義原則」。法官認為,修訂明顯是針對這次訴訟,「雖然今次答辯方為機管局及機場保安公司而非政府,但有關修改令法庭嚴重懷疑政府和機管局是站在同一方(stand on the same side)」。

雖然這次訴訟並不涉及梁振英本人,對其無法構成任何司法結果,不過空總理事吳敏兒指出,港府這次「純粹為了避開覆核而修例,是非常不理性的,亦造成非常嚴重的安全漏洞」。她也要求當局為此事道歉,重申當局應該重新實施「同行同檢」規例,以保障旅客及航空業界的安全。

吳敏兒也指出,在案件審理中,本應作為監管機管局身份的民航處,卻派出官員作證維護機管局的決定,是「偏離民航處的中立角色」,令人失望。她也呼籲機管局不應繼續上訴:「除非你決定與民為敵,除非你決定放棄自己的專業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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