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中國網警的一封信(圖)
舊聞重溫
柏林牆上的壁畫(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5月4日訊】尊敬的各位工程師和軟體專家:
你們,作為中國政府僱用的網路技術精英,在封鎖世界各地傳向中國的網路信息時,不知想過沒有,後人將如何看你們現在的工作?
不妨直說吧,我的第一聯想就是當年守護柏林牆的東德衛兵。當年他們的職責就是封鎖人員交流,特別是防止東德公民出逃西方,倘有擅自出走者,格殺勿論。
柏林牆倒塌之後,其結果你們也知道了:除了元凶——下命令者外,當年濫殺越牆者的一些衛兵也受到了審判。當然,不難料想,他們的一致辯詞是:我們只是執行上級指示開槍,作為士兵,我們別無選擇。但是,這一辯詞仍然是不充分的。顯然,你不是機器,而是能思考能判斷的人。對於明顯的(殺害徒手平民的)罪惡,即使你不能抗拒(那邪惡的命令),你總可以開槍打不準吧?總還有其他抉擇吧?......關於這一點,在冷戰之後德國的法庭上,控辯雙方進行了深入透徹的辯論,最後的結論指出:殺死翻牆者的那些衛兵仍是有罪的。
你們今天在信息技術上發揮才幹以封鎖中國之行為,不知與柏林牆衛兵有什麼根本差別?當年柏林筑牆,東德與蘇聯還有一套為自己辯護的說詞,雖然強詞奪理,不值一駁,但他們畢竟還敢於把這些理由擺上台面。今天的北京當局,雖然在一般人權問題上還用生存權優先等歪理抵擋一陣,在國家制度形態上也常以「中國特色」「亞洲價值」作擋箭牌;但是,唯有對新聞封鎖,他們的理虧是如此明顯(甚至最誇誇其談的「後現代派」裡的左翼也無言以對),以致他們從來就不敢公開承認,也拿不出任何理由為之辯護,只是偷偷地做,悄悄地防民之口,防民之耳。但在憲法條文上又要裝模做樣,寫進「言論自由」,從而成為與現實反差最大、對比最強烈、天下最引人注目的「皇帝新衣」——違憲的範本。封鎖信息是他們絕對無法自我辯護的。所以只能暗地裡做,從來不敢形諸光天化日,更不敢辯解了。中國共產黨完全壟斷了媒體,不准任何民間的媒體出現,同時又嚴密封鎖境外的多元新聞進入。這是一種什麼心態呢?如果你共產黨有理,對自己有信心,為何不敢開放新聞,讓公眾在競爭性的辯論中去判斷呢?你怕什麼呢?你費這麼多錢和人力去絕對控制輿論,控制司法,控制整個國家機器,何苦來呢?毛最喜歡說「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但恰恰在新聞自由這點上,他從來就不敢對稱操作。北京出錢或為北京說話的電視、電臺、報紙、雜誌......在世界各國充斥,而北京卻像防傳染一樣嚴密封鎖來自世界各國的信息在國內傳佈,甚至對於已經屬於「一國」之內香港特區報刊電視,也視之若寇仇,全力封殺,必欲禁死而後快。不難看出,這種「信息恐懼症」已經滲入黨的骨髓了。
各位技術尖子,當你在封鎖網路、在過濾網頁的內容、當你在進入中國的總的「交通要道」口上設置屏障,當你在設計需過濾的「關鍵字」時......,你實際上是在用黑布蒙住你兄弟姊妹的雙眼,你是在用棉花塞住你父母雙親的耳朵,你是在用一面之詞朦昧你同胞的心靈,你是在用謊言愚弄你的至親好友!如果在這種封鎖信息的高尖技術上逞智逞能,自鳴得意,那麼,無以名之,只能稱為「明珠暗投」,為虎作倀。本來,這些才智和技能是有其應去的地方的。
況且,作為技術專家,各位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被認為是有獨立判斷力的。封鎖信息鉗制言論作為最基本的人權侵犯你們也是懂得的。當年那些並無你們這樣的教育背景的柏林牆衛兵,尚且難逃正義之審判。試想,如果憑藉一種文明的知識,去從事一項反人類反文明反知識的野蠻退化行動,那末,你們將來在法庭上,還有多少自我辯護的空間?顯然,將比東德衛兵更窄更小更弱,更無地自容。
不要存僥倖心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事實上,國人心中都有一本帳:誰作了什麼,沒有做什麼,抵制了什麼,揭露了什麼,形形色色的眾生百態,都將進入歷史記錄。每人都在用自己的行為書寫自己的歷史。無論何等細微,不管掩飾是多麼巧妙,歷史終將明察秋毫,記錄在案。君不見當柏林牆倒塌之時,當兩德的居民擁抱在一起,哭泣在一起時,那些黑暗角落的塵封檔案也終見天日,有多少人在殘酷的真相面前顫慄,多少人悔恨終身,遁地無門!
往事已矣!「亡羊補牢,為時未晚」。各位專家,你們仍然有時間,仍然來得及,你們將來的命運就捏在你們現在的手中。對於實在難於抵擋的逼人的環境,何妨在做事時「遲鈍」一點,「粗心」一點,「愚笨」一點......?總之,「運用之妙,存乎一心」。沒有人可能告發的。但誰個死心塌地殫精竭慮堵塞信息通道,誰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網開一面,......渴求信息的中國人,是能憑直覺感知的,各國的新聞媒體,也是會有默契的。網開一面,未來天地自然寬。而倘能若此,你也就拯救了自己的靈魂,直面了你的良知,獲得了精神的坦然和寧靜。同時,在中國走向真正開放社會的歷史征程中,也將留下你們的足跡,在向你們的後人回溯這段精神史時,你也有資格坦然告訴他們,你沒有缺席。
請諸位深夜捫心,叩問良知,三思再再。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