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ty Image)
【看中國2018年4月21日訊】近日,中興公司(全稱「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Zhongxing Telecommunication Equipment Corporation,縮寫:ZTE Corporation;00063/SZ,1997;00763/HK,2004;本文簡稱中興公司)遭美國商務部制裁事件成了公眾輿論新熱點。
美國商務部門宣布的處罰極為嚴厲制裁,除了面臨差不多3億美元天價罰款(根據2017年協議已繳納8.9億美元罰款),還宣布拒絕中興公司在美國的出口許可,而且,在全球範圍內,7年之內禁止美國公司與中興公司有進行業務合作。實際上,就是禁止一切美國公司與中興進行任何形式的交易。由於中興公司通訊類產品所需要的美國進口核心部件,以及2012年以來美國處罰在公司利潤表現方面的例證,頂著中國全球型企業史無前例的最大一筆因違反美國出口管制而遭受的罰單,因此,有業界評論者直言,這幾乎意味著中興公司的滅頂之災。
時值中美貿易戰烽火正盛。消息公布後,中興,這一中國號稱規模最大和全球領先的通信設備製造商和全球綜合通信解決方案提供商,果然在深圳A股市場和港交所同時停牌,其被封殺遭遇的震撼是前所未有的,因此引發紛紛熱議。在已有的討論中包含各種視角的反思,這些思考都有相當的啟發和參考價值;然而,由於國內常見的觀念侷限和誤導,更由於不同利益動機的相關方推波助瀾的意見引導,在有關的討論中不乏值得嚴重辨析的基本觀念。新興高科技產業是現代國家經濟的發動機,高科技企業的發展和變故,對於國家和社會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因此,對這些觀念的討論關係到人們如何更深入地認識中興事件,並從中汲取真正的教訓。
這時候尤其應該溫習一個歷史上反覆被忽略的教訓——
反思,經常也是一件充滿誤區,非常危險的思想歷程。
擺脫空洞的陰謀論泛政治化思維
中興公司此次遭處罰的詳細情節已有廣泛報導。仔細梳理中興公司此次被處罰的緣由,正如國內頂級合規專家王志樂的總結(參見《周說》公共微信號,i-zhoushuo:《合規專家王志樂這要看中興被美國制裁:合規已成全球型企業核心的軟競爭力》):非常簡單,就是中興公司忽略了國際化營運中的合規問題,在對待美國有關部門調查及其後的落實和解協議過程中不誠實。
換言之,美方處罰是有嚴格的法律依據的,是對中興海外公司及總公司調查應對行為的法治回應。雖然中興是一個體量龐大的高科技企業,但接受業務開展國法治約束,包括接受其行政監管,這與中國政府和法治對駐華企業的權力對等,是天經地義之事。同時,這件事也是一樁目前僅涉及中興公司的個案,並無更複雜的國際政治或兩國關係背景。
據媒體報導資料,位居中國500強企業第150名的中興公司不僅是一家已經全球化的國際性高科技大企業,由於其源於中國的根基,該公司還是一家在國內科技企業的發展和布局中佔據特殊地位的公司。中興公司是中國「火炬計畫」重點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試點企業和863高技術成果轉化基地,承擔中國第三代移動通信、高性能IPv6路由器平臺、國家信息示範網(3Tnet)等多項863重大專項課題;公司股權結構中國有色彩濃厚。信息化時代的通訊產業本身是當代具有特殊軍民兩棲意義的高科技基礎性產業。因此,在本次制裁令面世後,一種很有影響的議論隨即在國內網際網路出現,認定美國此舉意在摧毀中國政府頒布的「中國智造2025計畫」,是類似教科書上當年蘇聯撤回專家,停止技術援助的「掐脖子」行動。更有甚者,更有人大力宣揚此舉所謂對華冷戰政策內涵。冷靜觀察,必須說,這種泛政治化的陰謀論思維並無根據,而且實為誤導。
一個簡單的事實是,本次美國激活的對中興公司制裁令並非源於眼前政治現實。美國商務部門對中興公司的最初立案調查始於2012年歐巴馬政府執政時期,直接緣由是中興公司在知曉美國《伊朗交易與制裁條例》的情況下,「仍將包含有美國製造的受限類配件和軟體產品出口到伊朗,以獲取伊朗公司的合同,並參與當地龐大的通訊網路的供應、建設、運營及服務,這些合同金額達到數億美元」。到2016年,依然是歐巴馬執政時期,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BIS)才正式將中興通訊及其三家關聯公司列入「實體名單」,並採取具體管制措施。。其間,2012年,美國德州一家法院對中興通訊發出傳召函件,而2013年,中興公司繼續以一家無錫隔斷公司為手段,繼續與伊朗有關業務。2014年,美國調查人員在中興公司高管隨身攜帶的電腦中發現公司兩份「規避方案」文件,因此獲得公司違法證據。(王志樂,周說)
2016年,美國處罰措施形成。2017年,中興公司出於對美國業務的重視和美國核心部件的依賴,提出和解,但拒絕配合美國派駐第三方調查者進入公司,於是導致串謀非法出口、阻撓司法與虛假陳述,也即是偽證三項刑事指控,據此判處8.9億美元罰金,暫緩額外3億美元罰金,視中興承諾的內部措施執行情況決定是否啟動7年制裁令。但中興公司並未良好執行與美國商務部和司法部簽署的和解協議,包括承諾處分有關涉案員工。可見最初美方的處置沒有趕盡殺絕,本次激活制裁令是中興公司自身執行協議不力招致的。
從這一時間過程看,美國歷經三任兩屆分屬兩個政黨的政府,政治的氛圍雖有變化,但要說其中有包含一貫政治和政策理念的因素,這是難以說通的。中興公司的作為與中國政府要求駐外企業遵守所在國法律的精神也是完全相悖的。這一切都與政治關聯甚少,與中國自身的高科技產業政策也難說有可堅實論證的直接因果聯繫。中興公司的核心晶元來自美國出口許可,公司在美國設立有分公司,有不小的業務規模,目前制裁主要對象涉及的也包括美國出口企業與美國可能的相關公司。而此前,此類制裁也曾針對日本和其他國家公司。
因此,將這一美國內部的司法和行政個案處罰行動歸結於中美政治關係,以一種冷戰式的陰謀論思維予以詮釋,這是有人在運用一種別有用心的攪渾水輿論策略。泛政治化的冷戰思維無助於認識本次事件的真實情況,也導致無從總結本次代價高昂的事件所包含的真正教訓。
簡單的時間線梳理還可以表明另一點,本次的激活制裁與目下的中美貿易戰糾紛也並無直接的關聯。事實上,拒絕中興公司出口許可實與川普(特朗普)政府對華消除赤字的要求相反,因為,無論中興公司的在美晶元採購,還是對美投資,都是有利於消除中美貿易赤字的。本次制裁令暫未涉及其他同類的中國公司也是一個旁證,表明美國在可能引發的政治猜疑方面相當克制。
這也意味著,此後如果仍有類似的涉華案件,美國仍將循個案合規處理的方式進行。美國不希望因此類事件對微妙的中美政治和經濟戰略關係火上澆油,中方公眾輿論對此應予特別注意,不能持唯恐天下不亂的態度。因為,意識形態化的政治敵意是互動和傳染的,一旦演成全面對抗,則對雙方,尤其對於中國有關企業,可能意味著不下於中興公司的災難和代價。這不應該是負責的言論者願意看到的。
更進一步,應該看到,從歐巴馬到川普,美國對華政策的傳統政治議程正在減弱。尤其是商人出身的川普總統,其對外政策,無論中俄,還是伊朝,都更聚焦於標誌性的務實政策目標,而不是美國傳統的帶有意識形態色彩的政治目標。這是今天人們觀察和討論中美經貿關係,乃至兩國全盤關係必須注意到的基本現實。
認清國家、跨國公司和公眾利益界限
本次中興公司制裁令的討論中,最令人們激動的是制裁帶來的得失問題。人們不假思索地將制裁造成的公司損失等同於中國的國家利益損失。這種認識是基於未經反思的重商主義傳統觀念,而無視了現當代全球型企業的獨特運行邏輯。
關於過去30年來成長為國際化巨型企業的中國公司,評論者往往容易注意到兩個基本的動力,即中國本身的巨大市場推力,以及高科技軟硬體較有好的國際採購環境。容易為人們忽略的是長期以來傳統民族主義和國家主義的企業觀念。其實,這種觀念既為現實的政策所推重,又是這類企業成功後作為自身公眾形象宣傳的核心。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人們鮮少意識到,相對於個體和國家,公司,更不要說跨國的全球型公司企業,他們自身本是有特別自我認知和利益的非國家實體,有其自身的利益擴張訴求。每一間大公司,中興也罷,微軟也好,乃至麥當勞,肯德基,蘋果,他們固然都有與母公司所屬國各種國家和公眾利益一致的地方,但不可諱言的是,這些國際化的巨人考慮發展與業務更多地是其自身的切身利益,尤其自身行動理念和邏輯,這其中經常地與國家及公眾的利益是不盡一致的,甚至在許多情境下是互相衝突的。這在現當代關於跨國公司的論述中已是老生常談,這在最近美國關於臉書(Facebook)公司的泄密案件中也可以清楚得到證明。明瞭這一點,對於本次中興公司事件的得失會有不同於一般的認識。
中國公眾習慣於為源於中國的全球型企業感到自豪,因此視此次美國商務部門對中興公司的處罰為對中國的懲罰,然而,應該看到,就目前報導的事實看,中興公司的有關作為,正是損害中國公司商譽和動搖全球對中國商業信心的事情,是國家與公眾利益的損害者,而不是建樹者。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工業品出口國,也是全球最大的貿易國家和資金提供者,中興公司的被制裁在全球以十分醒目的方式樹立了中國企業的負面,而不是正面形象。本次事件這種附帶的負面效應及軟力量損失是不能忽視的。
即使從實質部分說,中興公司承擔了多項國家重點科研研發使命,但這些任務是以國家公共投入為代價的,國家投入的前提是公司將合法合規地推進自身的業務發展,順利完成重要的技術研發任務。然而,目前的中興公司危機現狀表明,該公司並不是一家可以有效運用公共投入與資助,順利產出公共科技研發任務的公司。當然,作為上市公司,公司經營上的不法和不當,直接地危害了包括國有資本的公司投資者利益。對這樣的論述有異議的讀者可以從此前關於上海交通大學「漢芯一號」的過往報導中自我印證。
換言之,目前由於該公司自身行為不當所帶來的公司危機,也同時把重大公共投入項目帶入本應避免的危機狀況。這也可以說,該公司的行為直接和間接地危害到公共利益。這與臉書公司不當保護個人用戶資料,導致美國公共選舉遭損害,幾乎如出一轍。對此,傳統自豪感話語是無法掩蓋的,也為未來公共投入與資助政策的釐定和實施提供了重要的教訓。
就像奧特曼不是澳大利亞,中興公司也不能等同於中國。信息化時代的跨國公司與上一波全球化時代的巨型國際卡特爾在有一點上是一樣的,其利益邊界經常超越於國家和公眾之上,無論在公共輿論,社會塑造,還是在國際政治議題上,它們都有不可輕忽的自身議程,是國家和公眾務需時刻警惕、規制和馴服的對象,而不是一國之內打特定國旗的超級聖誕老人。
本土經驗不足以支撐全球型企業營運
回到中興公司本身的行為和遭遇。本次事件中最令人不解的是,自2012年事發到今次激發制裁令的2018年4月16日,前後遷延4年,中興公司有充分的時間和機會採取必要措施,亡羊補牢,紓解這一關係公司生死存亡的危機,但該公司沒有這樣做。這一令人驚奇的失誤何以至之,具體內幕尚無詳盡資料描述,但從已有報導中不難窺見一斑——簡而言之,即中國一些大型企業的本土觀念與經驗對當代國際化營運與生存並不適應。
縱觀中興公司一類快速成長的高科技全球型企業,在其成長的基礎方面,中國特色市場的積累和國際核心部件採購的可行性,都是其決定性的因素,而國內市場的巨大積累則是其基本的根基。基於特色市場帶來的企業文化中一個很顯著缺點是,缺少規則和法律意識。充滿成功體驗的本土市場給這些企業一種胎記般的本土觀念和經驗:只要有足夠的體量和能量,一切危機都是可以靠拖延、敷衍和玩弄三十六計式的「智謀」予以「擺平」的。
急功近利的眼前利益訴求戰勝了本應具備的現實感和危機感。一個核心軟硬體完全依賴美國特許出口的全球型企業能置美國執法和行政於不顧,在長達四年的時間裏,公司決策和指導者對包括來自內部法務合規部門提出的應對要求不予重視,繼續僥倖地從事明知有嚴重後果的交易!
大公司經常會遭遇各種各樣的公共危機。從前不久臉書創辦者扎克伯格(Mark Elliot Zuckerberg)在美國國會聽證會的表現,可以對比中興公司在美國事發後的作為。中興公司忽略美國司法與行政的嚴肅性,無論在和解協議前,還是之後,都沒有真正採取重大措施,應對這一牽涉公司生死存亡的空前危機。據報導,在2012年危機初起時公司內部應對研討時,竟然有所謂「主戰派」,即主張強硬拖延和對抗的意見佔上風。這種觸目驚心的失誤,如果熟悉國內大公司公關,人們不應對之感到驚奇;因為,這正是危機情境中它們通常採取的態度和做法。
一句話,中興公司這樣因中國市場成功和社會支持而迅速成長的全球型中國企業,雖然體量已達到國際化的級別,但其思維和大腦卻仍侷限在中國本土的觀念和經驗之內。其危機應對遲鈍和無理,充滿僥倖心理,以為花錢可以消災,以為大而不倒,以為公眾及國內輿論的支持可以作為王牌。可以大膽地斷言,這樣的心態和做法,絕不會僅僅是中興公司的專利,在同期成長的類似中國全球型企業中,這樣的觀念和經驗絕非沒有影響,有的,只是程度深淺和危機顯隱之別而已。
在這種本土化觀念和經驗侷限的深處,實際上是中國全球型企業更深層的決策和人才危機。這些公司雖然已經具備全球性市場的業務能力,但在人文素養和知識方面,在相應必備的國際化政治與社會瞭解方面,這些體量如同泰坦的大公司尚沒有自覺的意識,也沒有相應的人才團隊和有效決策研究與輔助系統。
這些企業往往都是科技和營銷導向的,主導這些企業的往往是來自理工教育背景的人士,甚至其他更不相關中國本土經歷的人士,毋庸諱言,在他們心目中,他們的成功本身就是無往而不利的不容置疑的終極決策資源。他們絲毫沒有意識到,平常言論中對內的民族主義主流話語與企業實際置身的全球化環境有任何矛盾之處。他們以為,在一個信息完全全球化的時代,這種內外有別,公共形象與企業實際操持有別的兩面政策永遠可以令他們內外通吃。他們對於公司業務實際和燃眉的國際技術採購依賴失去了現實感。
全球型企業人才團隊和基本觀念都必須是全球化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本次中興的遭遇確實可以如部分論者所說是好事,因為,此後,任何中國全球型企業都必然會在自我意識,合規合法行為,乃至國際化決策和人才團隊等方面給予特別的重視,進行刻骨銘心的自我反思,從而更新有關政策和操持。這會為中國全球型企業更紮實地適應全球化發展與生存提供新的起點。已有報導指出,中興公司本次被制裁的情節其他著名公司亦有所牽染,我相信,中興公司如此觸目驚心的覆車之鑒會令其他公司汲取教訓。
誠然,當代民族國家競爭與大國競爭是確實存在的政治現實,對於全球型企業來說,不僅中國企業,也包括美國或其他國家的在華企業,都面臨如何適應這種競爭必然帶來的各國安全關切問題。從長遠看,大國經貿環境的根本改善有賴於大國政治和安全關係的緩解與升級,從現實著眼,只能說,企業能做的首先是國際化的合規和守法操作。
歷史上從來沒有絕對無限定的國際化企業運營環境,今後也不會有這樣的環境,國家軍事及綜合安全需求會侷限外國企業經營者,這是中國企業走出去本應具備的起碼常識。與那些三十六計式的「作弊勿被捉住」思維相反,只有中國全球化企業在駐在國的模範守法合規行為才是中國經貿進一步全球成果的保證——合規守法和促進全球科技合作,進而促進經濟與良性社會與產業合作交流,這是中國全球型企業的時代使命,也是有利於其自身成長的必修功課。如此思維才會帶來更有利和友好的國際技術採購與市場環境,才能更有利於這些企業的進一步成長。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