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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8年4月7日訊】位列胡潤百富榜的中國首富、騰訊主席馬化騰,在前不久的兩會上對記者說:「在中國我們有個新的說法‘新四大發明’,包括高鐵、網購、移動支付和共享自行車。」但是BBC報導指出,馬化騰口中的「新四大發明」並不是起源於中國,幾十年前,這些東西就被發明出來了。
據BBC報導,這個「新四大發明」只是在中國推廣應用比較廣泛。大家知道,這個「新四大發明」的說法,最早是來源於一項調查。2017年5月,北京外國語大學對來自20個國家的年輕人調查,請他們列出最想從中國帶回本國的技術。
調查結果顯示,得票最高的依次是高鐵、移動支付、共享自行車和電子商務。從這開始,中國官員和媒體就利用這點,不斷給自己臉上貼金,宣揚當代中國的「新四大發明」,而且這種說法還經常出現在官方媒體上。
咱們中國古代有非常偉大的四大發明:造紙、印刷、指南針、火藥;舉世公認,充滿著中國的古老智慧,直到今天仍然影響著人們的工作和生活。
但是高鐵、移動支付、共享自行車和電子商務,據BBC文中指出,這些在幾十年前就被發明的東西,只是在中國的推廣應用比較廣泛而已。
首先說這個高鐵,就是高速鐵路列車。關於「高鐵」,人們一直沒有一個標準化的定義。但是對「高速」的說法,歐盟有一個定義,就是在新軌道上要至少達到250公里/小時,在老軌道上的速度要達到200公里/小時。
根據這個速度標準,全球鐵路組織(UIC)認為,全球第一條高速列車是日本新幹線,從1964年就開始了。而且東京到大阪之間的動車服務是常規服務,運營的初始階段,火車的最高速度曾經達到了210公里/小時。
儘管歐洲在日本之前也有過重大的速度記錄,就是在1955年,法國的一列火車曾達到331公里/小時,但這一時速並沒有保持下去。所以國際上通常認為,常規高速服務的日本新幹線才是第一條高速列車。
而中國出現第一條高速鐵路線是在什麼時候呢?是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之前,北京到天津開通了「城際列車」,就是高鐵。行駛中最快時速達到了330公里/小時,但即使這樣,這項發明也不能硬搶過來放在自己頭上啊。
我們再說這個移動支付,根據官方的數據,2017年前10個月,中國的移動支付總額達12.7萬億美元,成了全球之最。但是這並不代表移動支付就是中國發明的,中國大陸出現移動支付是從2003年才開始的,從誕生了支付寶以後,移動支付才逐漸流行。
其實最早一批由移動設備的付款,是在芬蘭出現的,1997年就開始了。根據芬蘭當地的媒體報導,芬蘭的電信公司啟動了一項服務,通過撥打一個付費電話,可以操作點唱機和飲料的自動售貨機。這項服務可以在芬蘭的赫爾辛基機場買到可口可樂。
不過也有觀點認為,移動支付技術真正開始的時間,應該是2014年,就是Apple Pay的第一次亮相。中國現在有7億多網際網路用戶,全球規模最大,也是發展最快的電子商務市場,不過這只是近幾年的事情。
而這個電子商務卻可以追溯到1979年,英國人麥克.奧德里奇(Michael Aldrich)發明瞭網上購物的概念。
奧德里奇利用一種被稱為Videotex的技術,就是中國人所說的圖文技術,通過電話線把普通電視機和當地零售商的電腦連在一起。這項技術發明的比較早,真正開始流行是20世紀90年代,也就是亞馬遜和eBay推出了他們的網站以後。
最後我們說說這個共享自行車。中國是自行車大國,這個是毫無疑問的。2月份,中國交通運輸部副部長表示,中國共有4億共享自行車註冊用戶和2300萬輛共享自行車。
但是共享自行車的概念,卻是上世紀60年代在荷蘭阿姆斯特丹提出的。一些青年無政府主義者發起一個稱為「白色自行車計畫」的運動。不過後來這些自行車被警方給沒收了,因為擔心這會鼓勵盜竊行為。到了90年代,丹麥的哥本哈根出現了第一次大規模的共享自行車計畫。
而中國的公司,比如大家都知道的摩拜等等,在「無樁」的共享自行車領域走在了前沿,用戶可以通過智能手機找到自行車,也可以把自行車放在任何地方。
僅僅是在別人的基礎上有所改進,就可以說是自己的發明嗎?這種說法顯然是站不住腳的。廈門大學副教授許共城對BBC表示,「新四大發明」的背後技術不是來自中國,只是中國在利用這些技術又進行了吸收和適應,在這個方面超過了其它國家。
北大教授張維迎去年曾發表一份演講,其中指出,過去五百年,中國發明創造乏善可陳,最後的一項發明是在明代,發明瞭牙刷。而這種問題出現的原因,張維迎認為是出在體制和制度上。他指出,創造力是依賴自由的,限制了人們的自由,也就扼殺了人的創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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