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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患者醫學雜誌》刊文 關注活摘器官(圖)

 2018-03-15 10:0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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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綜合性權威雜誌《患者醫學雜誌》發表文章,關注活摘器官。
芬蘭綜合性權威雜誌《患者醫學雜誌》發表文章,關注活摘器官。(文章網路截圖)

【看中國2018年3月15日訊】為芬蘭人提供有關醫學和醫療保健新聞的綜合性權威雜誌《患者醫學雜誌》,3月4日發表了一篇名為《誰從中國接受了器官移植?》的文章,中國器官移植的倫理問題和活摘器官再次引起了醫學刊物的關注。

文章指出,中國大量從良心犯身上摘取器官的指控,已經得到國際各界重要人士的關注。中國在2013年底之前沒有全國性的器官捐獻系統。2011年全國只有37名器官捐獻者。全國捐獻系統並沒有獲得大量移植器官需求。因為根據中國的傳統,過世的人是要保留完整的身體。

然而,國際器官掠奪國際聯盟國際資訊委員會(EOP)包括醫學,司法和生命倫理學的頂級專家,如麥格理大學醫學倫理學教授WendyRogers和人權律師EevaHeikkil,在2016年6月發表了680頁的研究報告之後,他們證明了中國有系統摘取良心犯器官的真實性。

中國承認以刑犯作為器官來源,但是否認因政治因素或宗教信仰從被關押的良心犯身上獲取器官,比如基督徒,西藏佛教徒,維吾爾族和法輪功學員等。

近二十年來,中國進行大量器官移植手術,獲取器官的速度極快。據2009年《財經》雜誌發表的文章,1993年到2007年間,中國肝移植手術增加了400倍。1993年開展了六次手術,2007年超過一萬四千次。2006年,中國1000多家醫院開展了器官移植手術,而在20世紀90年代,僅有幾十家這樣的醫院。在法輪功學員被迫害6個月後,2000年開始出現爆發性的器官移植。法輪功學員是由於信仰而被監禁,是中國良心犯的主要組成部分。在中國,良心犯因其器官與患者血型和組織相匹配,而被殺害。司法DNA測定可被用來獲取器官。

中國的移植政策引起了國際科學雜誌的關注。在2017年,BMJ報導了肝臟國際雜誌刪除中國2016年發表的文章,因為研究中使用的移植器官的來源無法確定。文章的作者未能提供移植器官不是來自死刑犯的有力證據。

根據2016年《醫學倫理雜誌》發表的文章,中國器官移植的倫理問題持續發酵。沒有可靠的系統資料,而且器官的來源很難確定。《美國移植雜誌》在2016年發表文章指出,我們需要獨立客觀的證據證明中國停止不道德的從良心犯身上摘取器官。

2013年12月12日,歐洲議會發布了一項決議案(2013/2981)(RSP),宣布中國從良心犯身上摘除器官是「一直存在和可信的」。

議會呼籲歐盟及其他成員國解決中國器官移植問題;建議聯合國及成員國譴責中國的器官移植並向其民眾通報此事;呼籲聯合國對中國的移植做法,進行全面和透明的調查,並認為這些不道德的行為肇事者必須對其行為負責(10)。

2016年6月,美國眾議員通過幾乎相同的343決議案。醫生反對活體摘取器官組織(DAFOH)發起立即停止從良心犯身上摘除器官的征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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