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7年6月30日訊】金融之家6月26日訊,國海證券的「蘿蔔章」事件剛剛落幕,又一起涉及10億元理財資金的銀行間疑似「飛章」案件震驚業界。與「蘿蔔章」異曲同工,本案涉及的產品、合同和公章都是假的,目前該案正在湖北高院受審。
本案原告為興業銀行杭州分行,被告為建行咸寧分行和東吳證券。話說2015年4月,興業銀行杭州分行經過通道方東吳證券牽線,購買了建行咸寧分行10億元的理財產品。值得注意的是,這10億元全部為興業銀行杭州分行的自有資金。
據當時簽訂的合同顯示,這是一筆同業業務,涉案產品是一款名為「乾元」的保本理財產品,該產品期限24個月,金額10億元,預期利率6.3%。而同一時期,其他銀行的類似產品收益率在4%-5%之間,該產品收益率明顯偏高。
按照合同規定,該產品本應於2017年4月21日連本帶息兌付。臨近到期,東吳證券接到興業銀行杭州分行的指令,向建行咸寧分行發函要求其兌付。意外的是,建行咸寧分行回函稱,該產品並不存在!也從未簽署過該協議!建行咸寧分行的回函猶如一聲驚雷,震懵了興業銀行杭州分行。
更為詭異的是,距該產品到期1個月之前,該交易合約簽署方建行咸寧分行潛山支行行長肖俊突然被公安部門控制。建行咸寧分行一口咬定,該協議是建行咸寧分行潛山支行行長肖俊的個人行為,產品、合同、公章均系偽造,建行咸寧分行毫不知情,也拒絕兌付。
建行咸寧分行潛山支行行長肖俊已被公安部門控制,建行咸寧分行又拒絕兌付,難道興業銀行杭州分行任憑這10億元自有資金「不翼而飛」?一氣之下,興業銀行杭州分行將建行咸寧分行和東吳證券一起告上法庭。
一筆涉案金額10億元的同業存單怎麼說沒就沒了呢?據悉,興業銀行杭州分行在購買此單業務時,曾上報總行。總行的風控文件責令分行在購買前,須落實「乾元」保本理財產品已完成相關監管機構的備案手續。
其實,核驗該產品的真偽並不困難。4年前,中國銀監會下設的理財中心建成一個全國性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所有理財產品對應的資產信息和產品信息均需在該系統登記,而所有理財產品的真偽均可通過該系統查詢。
這種一查便知真偽的方法,難道興業銀行經辦人不知道?很明顯,興業銀行經辦人並未踐行風險監管流程。目前,涉案的興業銀行經辦人因工作流程中的合規問題,也被公安部門控制。
萬幸的是,興業銀行杭州分行案發前曾追回1.37億元的資金。事情源於2016年7月,興業銀行杭州分行指令東吳證券和建行咸寧分行簽訂一份提前兌付協議,興業銀行杭州分行因此提前收回1.37億元資金。
據悉,該案有別於單純的「蘿蔔章」事件,三方之間存在真實的賬務往來。東吳證券曾在建行咸寧分行開具了理財產品賬戶,並根據興業銀行杭州分行的指令將錢轉入了該賬戶中,至此,算是完成了興業銀行杭州分行指令東吳證券購買建行咸寧分行的理財產品的義務。
事實證明,這10億資金是先進入銀行賬戶,後被私自轉移。有知情人士反映,這10億元被交易關聯方違規用來放貸給了當地的企業,已經有一些嫌疑人被當地公安機關控制。但是,如今距離這筆理財產品的最後兌付日已經過去兩個多月,剩餘8億多資金仍然下落不明。
之前國海證券「蘿蔔章」牽涉投資者甚廣,社會影響惡劣,最終處理結果是多方共同兌付。如今興業銀行杭州分行的10億理財資金全部是自由資金,涉案三方又都是專業資管機構,處理起來難度很大。
6月22日,三方第二次在湖北高院交換證據。但是截至目前,三方各執一詞,案件尚在進一步審理當中。業內人士推測,該案很可能由兩家銀行工作人員相互串通操作,很可能成為業內又一起「飛單」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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