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推官員財產申報?真相與亡黨相關(圖)
有觀點認為,一旦真正將官員財產向社會公示,中共就會倒臺。(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4月21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文隆綜合報導)中共當局日前拋出有關官員財產申報措施的修訂版本,引起關注。不過外界發現,中共目前所做的只是過往制度的小修小補,並沒涉及財產的公示環節以及立法。有觀點認為,一旦真正將官員財產向社會公示,中共就會倒臺。
4月1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有關官員財產申報的《規定》和《辦法》,併發通知要求各級官員執行。
該通知要求,中共官員必須上報8項「家事」和6項「家產」。家事包括婚姻、因私出國(境)證件和行為、移居國(境)外、從業、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等情況。家產包括工資收入、勞務所得、房產、持有股票、基金和投資型保險、經商辦企業以及在國(境)外的存款和投資等情況。
《辦法》就一些填報時出現的錯漏問題做了說明,如配偶子女從業情況發生變化的;在企業入股實際未出資的;憑印象估算房產面積的;股票賬戶委託他人操作的;持有股票較多、投資分散的;親朋借配偶名字註冊公司的等。
中共當局這一舉措馬上引起外界關注,一些分析將這視之為中共反腐大動作,頗有讚賞意味。事實上,中共有關官員財產申報相關規定此前並非沒有。前述「通知」也提及,此規定是在2010年《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基礎上新修訂的。
大陸《財新網》2016年5月16日曾報導,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當天發布由中共國務院研究室原主任魏禮群等撰寫的官方報告《行政改革藍皮書(2016)》。藍皮書建議內容包括完善中國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報導援引中國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的話說,雖然中國建立了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但只有申報環節,沒有公示環節。難以接受公眾的監督,其有效性大打折扣。
藍皮書還介紹了外國官員財產申報的做法,如以芬蘭為例,公職人員每年都要報告自己及配偶、子女的財產狀況,由主管部門審核,任何隱瞞、謊報、轉移財產的行為都被視為有罪。
而中共當局所搞本次推出的「規定」和「辦法」,顯然還只是屬內部審查的財產申報(上報),並非面向社會的財產公開,且並沒有立法支持。
據悉,今年中共兩會上,曾連續7年提建議將公務員財產申報(公開)法納入立法規劃的人大代表、重慶市律師協會會長韓德雲今年放棄再提,只希望官員財產申報公開盡早納入立法規劃。
香港《東網》3月7日刊發蘭江評論稱,韓德雲今年不提官員財產申報公開立法是否有苦衷,不得而知,但不爭的事實是,他連續7年7次在人大會上提出議案和建議,只要他在小組討論一開口提到官員財產申報這個敏感問題,會場立刻鴉雀無聲,現場代表們等於用無聲按下了「否決鍵」。
評論說,據報官員財產申報公開立法提案的反對率,高達到百分之九十九點九。因此,韓德雲今年放棄建議也就不難理解了。
據悉,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多次強調要推動中共官員財產公示,誓言2017年七中全會前後落實執行,但遭到黨內強烈抵制。
2016年10月下旬,英國《路透社》就曾報導稱,王岐山一直努力推動「官員財產公示」和「反腐敗法」這兩個反腐制度,卻遭到中共內部的強烈抵抗,原計畫在中共六中全會期間討論的相關方案可能會被冷處理。
據港媒《爭鳴》雜誌2017年2月號報導,在2016年12月26日至27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會」上,習近平首次自曝多個難題,包括「關於黨政國家領導幹部和配偶、家屬財產收入、在境外有否居留權、國籍等申報公開、公示的貫徹、執行、監督進展緩慢,阻力不小,社會反響較強烈」。
北京觀察人士認為,在中共一黨專制的現行體制下,即使就財產申報立法也是換湯不換藥,這類改良措施注定無法有效,而財產公示,特別是包括前退休高官的財產公示才是主要的。一旦真正將官員財產真實向社會公開,觸目驚心的腐爛程度會讓民眾徹底放棄中共,中共瞬間倒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