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3月13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文隆綜合報導)加拿大《漢和防務評論》月刊報導,中共軍方最新建立「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制度,這些事項涉及婚姻變化、子女移居海外和與臺灣人民通婚情況,以及各種收入與投資等。評論認為,習近平推行軍事改革的一大重要步驟,也是習近平召回在美讀書的女兒、不准姐姐經商的重要原因。不過,中共這項制度似乎一直存在。
最新一期《漢和防務評論》月刊在報導中透露,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和紀委最新頒發了「關於軍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明確列出「領導幹部」應當報告的個人事項。
這些事項包括:本人婚姻變化的情況;本人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的情況;本人因私出國(境)的情況;子女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通婚的情況;子女與港澳以及臺灣居民通婚的情況。
另有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情況;配偶、子女從業的情況,包括在國(境)外從業的情況和職務情況;配偶、子女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婚喪喜慶事項辦理的情況。
有關文件還規定領導幹部應當報告收入、房產、投資等事項,具體包括:
本人的工資以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等;
本人從事講學、寫作、諮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住房以及房產情況;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它方式持有有價證券、股票(包括股權激勵)、期貨、基金、投資型保險以及其它金融理財產品的情況;
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非上市公司、企業的情況;一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註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夥企業的情況。
文件還要求軍方「領導幹部」應當於每年1月31日前,填寫「軍隊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新任「領導幹部」應當在任職命令或者黨內任職決定宣布後30天內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漢和月刊發行人平可夫說,這是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推行軍事改革的一大重要步驟,並認為「這是習近平召回在美讀書的女兒、不准姐姐經商的重要原因」。
外界發現,中共軍方要求高級軍官申報財產的規定,早在2008年就有同名文件,並在2012年作過修訂。
2012年6月21日,中共軍方喉舌《解放軍報》報導說,經中央軍委批准,總政治部、軍委紀委印發的《關於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並稱,這是對2008年的同名文件進行修訂形成的。
當時有海外中文媒體分析,中共軍方這一旨在整治貪腐的舉動,與谷俊山案所涉及的腐敗問題有關。2012年2月,中共軍隊總後勤部副部長谷俊山落馬。
觀察人士認為,在胡錦濤掌軍時期,中共軍方一直有此制度,但卻養大了江澤民親信徐才厚、郭伯雄等為首的大老虎,顯示軍隊腐敗嚴重。在中共體制之下這項制度能否得到真正實施及取得成效值得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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