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12月6日訊】最近錯過了很多有寫字衝動的片刻。太多的如鯁在喉,最後,卻什麼也沒說。比如,大家都在呼籲槍下留人,11月15日,賈敬龍突然就被執行了死刑;雷洋案子拖了200多天,其間各種怪誕,到前日,官媒雲淡風輕,宣布給5個警務人員定了個「玩忽職守」,且除了上電視振振有詞的邢永瑞,其餘都已取保候審。與此同時,江天勇律師失蹤。而延續10多年的樂平死刑冤案就要判了,可當年最早的律師,如許博士,李和平,如今卻在牢裡……忽忽,這就到了12月2日,聶樹斌案子判了。
其實宣判前兩天,已聽馬雲龍老師說了聶案將有結果。7月間,我因事在北京訪他,聽他講了很多調查記者生涯裡的故事。他一生堪稱傳奇,早年曾因「反動言論」入死牢,中年後做記者,晚年安居海南,卻並非為靜養身心。11年了,聶樹斌一案牽扯著他,沒有一日休息。與此同時,他還寫了劉賓雁傳、為高耀潔整理資料等。海邊的書桌,也不平靜,常被騷擾。「我知道有攝像頭看著我。有時,就自己對著攝像頭說話。」他點一支煙,平靜地說著,晚輩如我,未免心裏一怔。
2005年,記者馬雲龍首次報導聶樹斌案。(網路圖片)
12月2日這天,是他72歲生日。知道他忙,發了簡訊祝賀。晚上,因和岩在一個群裡說呼格的母親在找聶樹斌媽媽電話的事,還是給他打了個電話。電話那頭的聲音清清朗朗,說幾個朋友在為他慶祝生日。問他今日特殊,一定會浮一大白吧。他說,沒多喝,只喝了兩小杯。「太累了。兩天兩夜沒睡覺了,全是採訪。現在要關了手機、電腦,好好睡個覺。」也不知他終究睡著了沒。
21年了,聶樹斌案的這個結果,來的太遲太遲。想起一張照片,是聶媽媽的背影,在一棵樹下面,兒子的墳就在一旁。時間應該是黎明,昏暗朦昧中又有一絲亮光。那時,案子還沒有結果。看到那照片,就想起2009年去石家莊,在她家見到她。她帶我到兒子的房間門口,捂著胸口說,到現在不敢進這個屋子,心口疼。
也想起第一次去採訪這事。那是2005年3月,聶案經馬雲龍老師第一次曝出,全國媒體雲集石家莊。當時的石家莊,是所謂全國第一個實行新聞發言人制度的,記者們一窩蜂到了,所到之處,全被告知要找「新聞發言人」,新聞發言人只說一句話就打發了:「此案正在審理之中,無可奉告。」記得在石家莊郊外,是和中國新聞週刊的孫展,一起走在案子發生過的那一片平原上,沿著土路走,試圖尋找當年的知情者,捕獲一點點的真相,但一無所獲,或許因疲憊,彼時內心升起一種空洞的虛無感和魔幻感,至今清晰。
說到自己參與過報導,有點羞慚,無表功的意思。我還是贊成趙世龍在朋友圈說的:這事情,除了警察鄭成月、馬雲龍、王書金,其他的人都不過盡了本分吧。
當然只是盡了本分。但我想,那還是一個媒體人可以盡本分的時代。今天呢。還會有人追隨著一個案子,十年、二十年嗎。
聶樹斌案結果出來。依照近兩三年以來的情形,媒體被打壓至此,差不多已是淪陷了,接著就該等官媒出來謳歌法治的勝利、再有人出來發洗地文,可聶案還真不一樣,就目前來說,還沒有什麼像樣的「正能量」之聲。搜狐社論的標題是「所有讚美都是可恥的」,說的已相當到位。一個人被冤殺、「真凶」出來11年之後尚有結果,圍觀者如再來讚美所謂「法治勝利」者,的確是病的不輕。
對聶樹斌案的嘆息與回顧聲如洪流,匯聚不息。一時間,彷彿覺得中國媒體似乎詐屍還魂了。可想想,在當今的情形下,也不過是曇花一現。今日中國媒體這一刻的存在感,是因為之前近20年間,曾有過那樣一個媒體江湖,曾有過一個調查記者四處衝撞的年代。有馬雲龍這樣嘯聚江湖的媒體人,有豪情擔當,有狹義溫情,有對制度和人性相當深入的體察。這樣的媒體領袖,本就鳳毛麟角,如今更是漸次退隱凋零。
11年,這一段時間,正是中國調查報導在打壓之下,從繁盛轉到凋零的一個輪迴。聶樹斌案的報導和持續追問,是其中一個象徵性的標誌。但是,能得到今日這結果,想想還真是偶然的很。今天看新京報的報導,很用心,通過律師訪到了王書金,王說了一句話:「這個案子不是很簡單嘛,延期一共是四回,每次延期,我都想這案子複雜嗎。我覺得這案子挺簡單的啊……」,這話有份量。很適合最高法院聽一聽。
是啊,聶案經歷過這麼多波折,多少行動者、思想者參與其中,等來這天,但若不是「河北王」張越「翻把」,加之以一些無法說清的因素,還真不知道是什麼結果。看視頻上,聶媽媽說,感謝中國法律。就有人罵她。我覺得,是太苛責了,一位農村老太太,74歲了,堅持11年申訴,能熬到這一天,太不容易了。一個中國的老百姓,她這樣的表達,完全是能理解的。如官媒再去有意誘導老人感謝黨國,那才是無恥之尤。
12月2日,聶樹斌被判無罪,一直推動平冤工作的伍雷律師,卻被停止執業一年。這都是在一個國家裡。宣判聶樹斌無罪的,也宣告了對賈敬龍的極刑。賈敬龍被執行死刑後,看到南方週末報導的一個細節:「賈敬龍因為腿傷植入了鋼板。需要做取出鋼板的手術,因此推遲了死刑執行令的下達。」心裏一瞬冰冷的厲害。還有什麼,能比之更荒誕不經嗎。
這些天,因燕文薪律師的一篇文章,關於個案和法治的關係,也被拿出來說。贊同燕律師的清醒。但我更贊成的態度是,即使個案不能推動法治,但還得繼續去推。在這個國家,行不可能之事,至少對我這樣的悲觀者來說,是唯一的一個選擇。不管「推牆」或者「推案」,一個個具體的行動者,都是值得尊敬的。皆向前去,倒也不必分出個高下來。而之後,那些該來的命運節點,自然要來。來也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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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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