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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知遠:毀壞香港 中國不幸(圖)

 2014-11-16 09:2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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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4年11月16日訊】香港在回歸以前,每年政府的財政收入都有盈餘,中英協議在1984年簽定,香港存放在倫敦的儲備金,到1997年交接時,英政府保證不少於7千億。到交接的時候,移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超過了協議的一倍。而且在簽署協議時,香港的新機場還不在計畫之內,而該機場在落成時,乃全世界最先進的。在殖民地政府計畫下剛好完成,且興建了〈青馬大橋〉;跨海可直接通往機場的;並趕工來迎接江澤民在回歸後的首訪。到過香港的人,對前朝的這兩大建樹,都留下深刻的印象。英國人在香港經營了一百五十年,得到香港的好處自然不少,但她臨走前留下這兩件大禮而不是爛攤子,也是一個事實;目前的香港人還當然曉得和記得。如果又說這是陰謀,是製造了懷念港英時代的〈漢奸〉才記得;那是沒有辨法的事,只可說〈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就好。事實上,自回歸後,香港的繁榮安定,確比港英時代差多了!別的不說,就完全著眼只論經濟環境吧,回歸十六年,有五年出現赤字,幾佔三分一的年數。今天梁振英公布第二次施政計畫,其中增用200億港元作扶貧項目。香港政府統計出〈30億補助20萬個在職低收入家庭,共71萬人受惠。〉香港人口700萬,就是說香港人每十個人中就有超過一個多的人,算是出於貧窮家庭的;這還只計在職的貧窮家庭成員。並不計算失業的家庭或單身的社會成員、領救濟金或不領的在內。香港曾是四小龍中高收入的國際大都會、金融中心,而今卻根據政府公開的數據,貧窮的基數就有七十一萬人了;香港人示威遊行幾乎每個月都有,就不難理解香港人不是無理取鬧、或做〈凡中必反的漢奸〉了!

錢從何來?

梁振英的超低民調,在港人眼中認受性超低;港人又能奈何他。這次派糖,港人譏諷很多,笑罵由你,〈好官〉自為可也。增加200億開支,梁振英也知道有質疑,亁脆保證不加稅,我在電視看到兩個不相同的臉,梁是得意的笑;財政司長曾俊華正在錯愕中震驚;兩人在電視幾同時出現。港府事後說這大手筆扶貧,財長也參加決定雲;曾俊華又能說什麼?香港年增的總收入約200億,被特首提早全數用了。不要忘記十六年前移交的近1萬五千億的半數已耗盡,盡下來的是老本了!所以當家的曾建華量入為出;在香港不再是生產城市,僅靠金融業和服務業支撐。年青一代無法上樓,老化不能工作者日多,許多開支已捉襟見肘了!梁特首如果無法解決樓價高企、失業、通脹等的問題;港人極容易衝動自救;若香港溫和的遊行,演變成暴動之市;決不是中國之福。很可惜,梁特首並不考慮曾俊華的事後表示的憂慮,也顯然曾俊華沒有參加決策過程;但作為梁的支持者陳啟宗為此跳出來大罵曾俊華;我們作為旁觀者,也不知陳罵什麼;這真是可怕的緊,曾大概難繼續做下去了!香港既以低入息稅、零商品稅為自由港號召,無法向富豪開刀,還恐他們撤資。剩下不多的中產階級,恐成坫板之肉。否則錢從何來?這是香港人忐忑不安的問號。到儲備金耗光之後,港人更沒有討價還價的本錢,除叩頭做順民,乞其餘餕,還有什麼可想。

推毀法治等於推毀香港

香港在殖民地政府統治時代,雖然談不上先進的民主國家的三權嚴格分立,但決不是行政主導一切;司法是相當獨立的。雖然港督是最高統治者,可以獨斷獨行。但香港的總督,對於法律,有傳統上的尊重;不輕易利用他的特權推翻法院的判決,今日的親中人士,動輒要人大釋法,不外是弱化法院的裁判權。和過去尊重法院判決已不同了!因此認為香港談不上民主的同時,不能說香港既不是民主的三權分立,就一定是一面倒的行政主導。她的法治制度,過去是相當健全的。在末任總督彭定康時代,開始有立法會直選議員,和原來的委任合組議會;委任沒有民意基礎,議會聲音由直選議員控制;促使彭定康進一步政改,立法議員全部直選產生;這個時候正在中英談判時期,中國極力反對,是什麼原因?中國政府沒有說明,我們也就不能臆測;只由魯平為此罵彭定康是〈千古罪人〉;殖民地總督給市民對立法議員直選,是港人第一次能自己選擇代議士。因而在香港殖民地政府統治的最後幾年,的確已進入三權分立;只是為期短暫而已,但不能說沒有發生過;因為這是歷史的事實。當時中國已揚言直選的議員,不能過渡到回歸之後,這就是〈不準直通車〉的來源。回歸以後,除保留半數直選,以委任、功能組別、區議會選舉等可控制選情的方法,稀釋了直選的民意基礎。其始的回歸直選,有親中背景的人或政黨候選人幾全部落選;以後經培養的親中的民建聯才得到長足的發展,超越了民主派了。但香港人對日漸強烈的干預產生強烈的抗爭,就有訴諸民意的〈爭取直選特首、立法議員〉、明載於《基本法》的〈港人治港〉的自治權利等。但多年來的進展不多,都以〈循序漸進〉的理由拖延下來;因此抗爭日多而漸加溫!過去主管香港的內地官員,常常放話香港政制是行政主導,一些所謂熟悉法律的來港高官,每勉勵立法議員要和主導行政的政府合作。近日駐港的中聯辦官員郝鐵川也這樣說,都令港人特別是法律界人士的憂慮。剛退休的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對雙非兒童等問題有人不斷放話施壓,他就直指人大不應在香港法院有裁決下釋法。本年香港傳統的〈2014〉法律年度的開啟典禮上,我在電視看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的全部致詞(英語)過程,是我第一次聽到終審法院的首席法官清楚指出:香港是三權分立的制度。當我們回顧香港的民主進程,的確比殖民地政府時遜色!

香港是中國人法治的明鏡

香港的法治、廉政和管治能力,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起,為世界所稱讚的。那時香港已促成經濟起飛了。一個沒有土地、天然資源的蕞爾小島,僅靠六百萬優秀人口的成員資源,成為世界金融中心、貿易中心、製造業出口地、東西物產轉運站、航空樞紐。應該是所有中國人引以為榮傲的示範區,包括臺灣和新加坡。臺灣應學習香港的廉政與管治能力;新加坡應學習香港的法治精神,不是李光耀式的半獨裁半計畫的折衷體制。大陸經濟發展比香港遲了起碼二十年,至於其他非經濟事項的,就不必估計了!一言以蔽之:香港比大陸先進。一個先進地區向落後地區看齊,固然是先進地區的恥辱,又何嘗不是落後地區的不幸呢?今年香港的法律年度的開啟典禮上,除親聽能代表香港法律界人士的意見、典禮過程的發言;又核對報章的文字轉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強調《基本法》三權分立的原則,依據法律審理訴諸法院的紏紛。即對行政主導論調的批駁;強調〈法官在任命時也能充分體現真正獨立的司法機構。〉馬道立說明三權分立的精神與司法獨立的機制;已至為明顯了。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也在典禮上演講表示:〈真正尊重法治的社會:應確保三原則:一、有效監察政府部門行使酌情權的合法性,二、立法機關通過的法律條文要對基本權利的保障;三、獨立不受政府或商業利益的控制與影響。〉並強調公民應有〈集體良知〉。可知法律界已不能緘默,站起來保護香港的法治了!如果香港的法治毀壞,香港將一無是處;而且必然是中國一個大負擔,甚至一場災難。因為香港先進過、繁榮過是世界所知道的,香港的毀壞,任何理由,都擺脫不了在回歸之後的演變結果;為什麼會致此?這個現實,就會像抽絲剝繭的被暴露出來,什麼掩飾都無法遮蔽!這是大不幸。香港已接近毀壞的前夕了!應立即補救!首先停止過多的干預,回歸「港人治港」,讓港人決定自己的命運吧!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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