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高智晟
【看中國2014年07月03日訊】(2005年)11月的一天上午,北京司法局就對中國一家最知名的律師事務所停業一年的處罰召集了一個聽證會,原因是它搬遷辦公室時,沒有遞交變更地址的表格備案。
那天上午,該律師事務所的創辦人、著名律師高智晟遠在1800英里外的新疆。他沒有參加這個被他稱之為「荒謬腐敗」的聽證會,他在召集一個地下基督教會的成員,準備起訴中國的秘密警察。
「我不能保證你將打贏這場官司。事實上你幾乎肯定會輸」,高先生對一名在一次突擊搜捕中被拘禁的教會成員說。「但是我得警告你,如果你太過膽怯,不敢直面他們那些野蠻行為的話,你將會被徹底擊敗。」
這一建議可以用來總結高先生自己與當局致命性的衝突。41歲的高智晟果敢、直率,常常會激昂憤慨,他是一小群自稱「人權律師」中的一員。
他跑遍全國,接手腐敗、強征土地、警察濫用權力和宗教自由方面的案子,提出法律訴訟。他的對手通常是同一個:執政的共產黨。
現在,黨告訴他停止他的業務。司法局下令吊銷他的律師事務所營業執照,並擴大到吊銷他的個人律師執照。當局威脅說如果高先生不能在週三前自願上交其律師執照的話,那麼會強行沒收。
他說,秘密警察現在在監視著他家,不論他走到哪裡他們就跟到哪裡。
他已經成為直面迫害一連串敢言律師中最突出的一位。2005年夏天,一名律師在幫助客戶就他們的油井被沒收一案提出上訴時被關進監獄。2004年春天,另一位律師因積極為一名被當局以「泄露國家機密」定罪的律師辯護而被迫流亡。
實際上,他們一起把中國的法治本身推上了審判臺,他們常常既是原告,又是被告。
「全國各地的人民在覺醒,意識到他們的權利,並要求兌現法律的承諾」,高先生說。「但是在這個國家,要成為一名人權律師,你自己就必然會成為一個人權案子。」
事實上,普通市民擁抱法律的急切,正如他們歡迎另一樣進口的西方風格——資本主義。去年中國的民事訴訟案達430萬起,在5年裡增長了30%。而且律師們鼓勵這樣一種觀念:法院可以讓任何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即使是黨的書記。
中國領導人並不完全阻止這種想法。他們需要法律來監督腐敗,來說服外界中國不是由黨的領導人一時興起的「人治」。但官員們劃定了界限,不允許對其權力壟斷有任何根本性的挑戰。
法官聽從由黨控制的審判委員會的命令。律師們可以更加獨立地辦案,但如果他們激起了公共秩序的不安,或辦案中披露了被黨認為是機密的細節,他們往往會面臨刑事起訴。
通過高先生和像他一樣的那些律師的奮爭可以很好地判斷中國的司法系統是否從附屬地位發展成了一股更重要的獨立力量,以挾制各級的濫用權力,並最終保護個人權利不受政府侵犯。
「我們都試圖曝光體制內的濫用權力」,另一名受理政治訴訟的北京律師李和平說。「高智晟有他自己的風格。他無所畏懼。而且他懂法。」
高先生是部隊裡的老兵。他通過專心致志的自學,能夠背出中國法律條文的章節條款。
在一次去陝西農村,他潛入一個煤礦,收集跟礦主打官司的證據。他穿著一件潔白的襯衫,打著領帶,腳穿蹭亮的黑色便鞋,儼然準備出庭一般。
他也是旗幟鮮明的持不同政見者。他高大魁梧,嗓音洪亮。當他滔滔不絕時,通常是抨擊一黨專制的邪惡。他最喜歡用「野蠻」和「反動」來形容黨的領導人。
「中國大多數的官員基本上是黑手黨的頭目,他們用極端野蠻的手段來恐嚇人民,並阻止人民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高先生在2005年秋天在網上發表的一篇廣為流傳的文章中寫道。
在他的律師生涯中,早期贏得過一系列的訴訟,之後他投入到明知道打不贏的官司之中。他為法輪功學員、流離失所的房主、地下基督教會成員、同行律師和民主活動人士提供免費服務。法院經常拒絕受理他提交的訴訟,他就利用網際網路來引起公眾的關注。
高先生出生在陝西黃土高原的一個窯洞裡。他的父親在40歲時就去世了。他回憶說,因為家裡窮,買不起燈油,許多年他都是在傍晚的時候就爬上床睡覺。
家裡也支付不起讓高先生和他的六個兄弟姐妹上小學的費用。但他說他就站在教室的窗外聽課。後來,在一個舅舅的幫助下,他上了高小,學會了閱讀和寫字,從而後來可以實現他的夢想:參軍。
駐守在新疆喀什一個軍營的時候,他接受了中學教育。但是退伍後就在他開始作賣食物的小販時,他的命運發生了決定性的變化。1991年的一天,他在閱讀一張用來包大蒜的報紙時,他發現一篇報導提到當時中國的最高領導人鄧小平計畫要訓練15萬名新的律師,以發展中國的司法體系。
「鄧小平說中國必須實現法治」,高先生說,「我相信他」。
他勉強湊足了錢參加了一個法律自學課程。該課程最大的要求是要有驚人的記憶力記住那些標題和條款,而他正好具備這點。他很早就通過了考試。他在清晨出去散步時,假裝那些麥田是充滿了重要官員的禮堂。他對著那些搖曳的秸稈發表洪亮的演說。
到了1990年代後期,儘管在偏遠的新疆,他贏得了聲譽。他代理了一起訴訟,醫生錯誤地給一名男孩開了乙醇靜脈注射,致使男孩陷入昏迷。後來他在代理一名男孩因拙劣的手術操作而失去聽力的案件中為當事人贏得了一筆相當於10萬美元的賠償。
他也在新疆為一名商人打贏了場官司。該商人接手了一家處於困境的國有公司,但當他將該公司扭虧為盈後,地區政府卻強行收回了該公司。中國的最高法院最後判該商人和高先生勝訴。
「那是一個黃金時代,法律看上去真的擁有了力量」,他說。
但這種樂觀主義情緒並沒有持續多久。他說,他打贏了這場私有化的官司,也令他成為新疆地方領導人的眼中釘,他們警告客戶和法院官員避開他。2000年,他搬到北京,和另外六名律師開辦了一家新的律師事務所。但他說他在北京感到自己就像是個外來者,不斷地與牢不可破的官僚機構鬥爭。
北京司法局管理所有在首都註冊的律師事務所,它收取高昂的費用,並經常干涉他認為屬於他私人領域的事務。
他在北京接下的第一個大案子是一名客戶的房子因2008年奧運建設項目被徵用了。就像許多住在四合院的居民一樣,他的客戶只拿到一筆在他看來微不足道的補償。
當他試圖代表這名當事人提起訴訟時,法院遞給他一份中央政府的內部文件,上面指示各區法院不得受理牽涉此類的土地糾紛案。他說,「這是一個公然違法的文件,但是北京的各個法院都在盲目的服從」。
2003年春天,SARS疫情蔓延,北京出現了恐慌。高先生怒對強迫搬遷。他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的記者採訪時說,官員和開發商的相互勾結比起SARS更恐怖。
「設立法律正是為瞭解決這些種種的利益衝突」,他在採訪中說。「但是,他們的命令扒掉了法律原有的邏輯,使其成為權力和腐敗的一顆棋子。」
高先生不是第一個檢驗中國政府是否守法的律師。在市場經濟改革伊始的時候,司法系統還只有一個空殼,但一些辯護律師就已經唐吉訶德般的挑戰執政的共產黨是否尊重國際法律規範。
其中一名叫張思之,他是辯護律師們的老前輩,他接手了幾十起獲勝機率很小、但在他看來能推動法治的訴訟案。文化大革命後,毛澤東的妻子江青面臨審判,他為江青辯護。他還代表魏京生——這名也許是中國最著名的持不同政見者。
張先生認為,律師們會促使中共發展一個更公正的司法體系。但是,他說,他們必須謹慎的調整施加的壓力來推動這一進程。「司法體系正在逐漸完善」,他說,「如果你走得太遠,只會傷害到司法改革的機會,以及你的當事人的利益。」
但高先生比張先生年輕37歲,他遠沒有那麼「耐心」。如果張先生對法治進步的基準是每位犯罪嫌疑人都有權得到合法辯護的話,那麼高先生的基準是1989年的《行政訴訟法》,該法第一次給了中國公民起訴國家機構的權利。但高先生承認,這只是一張空頭支票。
「中國領導人制定法律的目的只是為了保護和偽裝他們自己的權力」,高先生說。「作為一名,律師,我的目標是要把他們的(法治)把戲變為現實。」
繼北京的土地糾紛訴訟失敗後,他又投入到另一個他能發現的最大的土地案件,涉及幾百英畝農田曠日持久的鬥爭,廣東省徵用該地建大學城。在法律上,他又一次撞了牆。但他寫了封充滿憤怒的信,指責廣東官員這一「無恥的吃人計畫」。他幫助激起了公眾的憤怒,令他的當事人最終得到了更多的補償。
高先生說,後來別人告訴他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將他列為「民運分子」,一個帶有使命的危險人物。高先生說,「他說的沒錯。」
2005年夏天,律師朱久虎在陝西省代表私營油田業主時被以「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拘押。這些業主的油井被陝西政府強佔。
高先生帶著錄音機趕去為朱律師辯護,同行的還有其他律師及當地記者。他駐紮在當地政府的辦公室外,直到官員同意與他見面。根據談話錄音,他告訴一名黨委書記:如果不放了朱先生,他將「永遠站在法律和人類良知的對立面」。
經過集中的曝光活動,朱先生於秋天被取保候審。
最刺激當局的是高先生為法輪功學員辯護。中共在1999年將這個佛家信仰團體列為國家安全的一大威脅。
高先生一直被禁止代表法輪功學員提出訴訟。但在給國家領導人的幾封公開信中,他說秘密警察折磨法輪功學員,逼迫他們放棄法輪功信仰。他描述了在法制外、由警察管理的「洗腦基地」,先是不讓他的一名當事人吃飯,餓他,然後強迫灌食,直到他嘔吐。他說,他的另一名法輪功當事人則在警方的拘押中遭到強姦。
「這場罪惡不始於你們」,他在一封寫給胡錦濤和溫家寶的公開信中說,「但在你們二人主政時期得以繼續,這場浩劫未能止於你們,同樣屬於一種罪責」。
隨後發生的對高先生的打壓是從一個禮貌性的電話開始的。兩名身著西裝、打著領帶的男子事先預約了時間,來到他的辦公室。他們出示了國家安全局的證件,但和高先生聊的多是無足輕重的事,直到其中一人提到高先生寫的那封關於法輪功的公開信。
「他們表示法輪功是個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最好是留給搞政治的人解決」,高先生回憶道。「他們都非常彬彬有禮。」
然而,當他們準備離開時,其中一人說:「你一定為你通過自學成為一名律師而感到自豪。當然,你也肯定擔心有些事會讓你當不了律師。」
高先生說,他和他的妻子談過,考慮過兩個孩子的未來。他不知道如果他的律師事務所垮了,他是否能支付得起他在北京的公寓和車。
「任何一個說他不在乎這種壓力的人都是在撒謊」,高先生說,「但是我也比以往都更強烈的感受到我正在給這個反動體制施加壓力。我不想放棄。」
他的抵抗更加頑強。北京司法局給了他一張記錄不得受理哪些案子或當事人的單子,其中包括法輪功、陝西油田案和廣東太石村罷免官員案。但是高先生拒絕放棄任何一個,他爭辯說司法局無法律權力命令他應該受理或拒絕哪些案件。
他說,2005年秋季,安全人員不停地跟著他。他所住的公寓樓大院已經成了一個「便衣警察俱樂部」,多達20名人員駐守在外面。在寒冷的夜晚,他和妻子給他們送去熱水。
11月4日,就在當局警告他撤回第二次就法輪功案件發布的公開信後不久,高先生收到了司法局發出的一張新的傳票。
這一次,司法局提供的書面通知稱已經對北京的58家律師事務所進行了例行檢查。他們發現高先生的事務所搬遷了辦公地址,但沒有及時登記備案。司法局稱這嚴重違反了律師事務所的登記管理法。他被勒令停業一年。
當舉行必要的公開聽證時,高先生派了兩名律師代表他出席。他自己登上了飛往新疆的班機,在那裡,他有一個醫療案件還懸而未決;在那裡,他想打聽地下教會成員遭受的虐待。
聽證會後,不僅沒有推翻原定的處罰,甚至還擴大了處罰。到11月底,司法局發出新的通知,要求高先生交出其個人的律師執照以及公司的經營許可證。兩者都必須於12月14日前上交到司法局手中,否則,司法局「將依照法律強制執行」。
當他收到北京司法局的第二次命令時,高先生甩掉了跟蹤的便衣,到了中國北方一個他要求保密的地方。他正在對法輪功學員遭受的酷刑展開一項新的調查。不斷有法輪功學員來到這個被他用作避難所的破敗公寓見他。他努力爭取一天至少能接待4個人,將他們的故事速記下來。
「我不確定還剩多少時間讓我工作」,高先生說。「但是,我會用每一分鐘來揭露我們的統治者那些野蠻的手段。」
(本文譯自Joseph Kahn 於2005年12月12日發表在《紐約時報》上的文章,題為「法律牛虻狠狠地叮他,北京摑他」。這是Joseph Kahn和同事Jim Yardley獲得2006年普利策新聞獎的8篇有關中國法制的獲獎報導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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