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金水橋襲擊案宣判 三人死刑(圖)


2013年10月28日12時許,一輛吉普車由北京市南池子南口,闖入了長安街便道,由東向西行駛撞向天安門金水橋護欄後起火。(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4年06月17日訊】(看中國記者管欣薷綜合報導)去年10月份,發生在北京天安門金水橋自殺式的汽車襲擊事件,6月16日,在烏魯木齊中院一審宣判。八名被告人中有三人被判死刑,一人被判無期。世界維吾爾大會發言人迪裡夏提認為,這次的庭審根本談不上司法公正,受審人的來歷都有些可疑。

2013年10月28日12時許,一輛吉普車由北京市南池子南口,闖入了長安街便道,由東向西行駛撞向天安門金水橋護欄後起火,車上3人當場死亡,另有39人受傷。

今年5月30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對涉案人員提起公訴。6月13日,在烏魯木齊中院公開審理。案件審理時戒備森嚴,官方發布的照片顯示,審理當日法院外設置了路障,並有多名武裝人員持槍戒備。法院並沒有說是否有人旁聽庭審,也沒有公布案件細節和受審被告人的信息。

該案於16日在烏魯木齊中院一審宣判。據陸媒報導,其中玉山江•吾許爾登等三人被以「恐怖組織罪以及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另外五名則被控「參加恐怖組織罪以及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中古麗娜爾•托乎提尼亞孜被判無期徒刑,另4人被判為5年至20年有期徒刑。

世界維吾爾大會發言人迪裡夏提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這些出庭受審的人員是否真的與天安門發生的事件,有直接的關係令人質疑。而且對他們進行「閃電式」的判決,很可能導致受審人是遭到了當局控制著的,他們根本不可能獲得司法辯護和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海外中文網刊的「北京之春」主編胡平同樣認為,去年衝撞天安門金水橋案件至今,無論其定性,還是嫌疑人的涉案背景都存在著重大疑點。胡平說,「10.28」這件案件本身算不算恐怖襲擊,就非常可疑。新疆不斷地發生類似事件,當局可想見是全力的所謂反恐。胡平又指出,近來,新疆已呈現一種「越反越恐」的不正常事態,難以掩蓋當前中國民族矛盾的尖銳。

美國紐約城市大學政治學的教授夏明指出,從中共領導人近期有關新疆問題的態度上可以看出,當局面對少數民族地區日趨頻發的暴力恐怖事件,其民族政策顯出了自我矛盾與惡性循環的窘境。

迪裡夏提認為: 任何一個維吾爾人都成為中國鎮壓的對象,任何一個在當地被安置的中國政治移民,都成了協助中國政府維吾爾人的(工具)。同時在當地,由於政府這種政策,使他們針對維吾爾人,有形無形採取一些特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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