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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達內:蘭州之水

作者:徐達內  2014-04-15 07:5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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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4年04月15日訊】蘭州的水流向兩塊窪地——當地政府和中石油構成的「中國式瞞報遲報」,以及擁有「洋水務」身份的法國威立雅公司。

事發上週五午前。新華網引述甘肅省有關部門消息,播發《蘭州自來水苯含量嚴重超標,出廠水苯含量高達200微克/升》:「據瞭解,苯超標對人體有潛在的致癌作用,蘭州市威立雅水務集團公司分析認為,可能是化工廠污水污染自流溝,而不是黃河污染。」

想來,每日甘肅網此時早就準備停當,一直就在等著這條稿件出現。新華社正式發稿幾分鐘後,這家由甘肅日報主辦的當地最大新聞門戶置頂微博,以「感謝網友供圖」為名,張貼出9幅記錄當地市民在超市搶購礦泉水場景的圖片。其中一幅是牆上告示,上書:「接上級通知,自來水因受苯污染,從現在起24小時內不能飲用,望廣大居民周知,希相互轉告。最終情況以蘭州市政府通告為準。」

這下,不只是蘭州居民在相互轉告,整個中國的注意力都被吸引過來了。

網際網路是有記憶的。首先是新華社稿件最後一段特意提及往事:「今年3月6日,蘭州市自來水出現大範圍異味情況,隨後蘭州市環保、疾控、水廠公布的檢測數據都顯示水質達標,蘭州市政府最後認定異味原因為氨氮含量較高,但仍符合國家標準。」

受此提醒,活躍在微博上的@財經網、@中國經營報率先發難,@東方早報更翻出3月11日那篇新華社報導,提醒圍觀者「上月蘭州自來水就出現異味,官方處置遲緩引爭議」:「3月6日以來,網曝蘭州多地自來水因氨氮含量較高出現刺鼻異味。蘭州市相關部門通過採取一系列降低氨氮含量的措施,自來水異味逐漸變淡,到11日,異味基本消失。然而,供水企業和政府職能部門在事件初期的應對引發爭議:在接到大量居民投訴後,信息公布遲緩且語焉不詳,令一時間出現一些不實傳言。」

根據新華社當時記錄,「直到7日傍晚,蘭州市環保、疾控部門和供水企業才公布了監測數據,聲稱自來水符合安全飲用標準,但對於異味原因,卻隻字未提……從一開始,網民就對異味原因非常關注。而在30多小時裡,看不到供水企業和有關部門的任何公開回應,給傳言留下空間。於是,不少人脫離正常推理,猜測異味原因,有的認為是水廠漂白粉放多了,有的說是黃河上游的化工廠排污所致,個別網民甚至無端懷疑是遭到恐怖襲擊……針對此次自來水異味事件的不實傳言,蘭州市政府表示已對無中生有、造謠的相關人員進行了查處。」

溫故而知新的網路圍觀者,迅速盯住了最後這句話。蘭州晨報和鑫報則因為當初白紙黑字地通報政府行動,而成為呈堂證供。尤其是前者,顯示其3月8日頭條宣告《蘭州市自來水水質全面達標》的頭版截圖,被@大鵬看天下、@袁裕來律師、@司令本、@隆裕太后、@北京廚子等一眾微博意見領袖轉發,並與如今載有《蘭州市自來水發生苯含量超標事件》的頭版兩相對比。如潮罵聲洶湧澎湃,將蘭州政府以及當地官辦媒體斥為「掩蓋真相,妖言惑眾」,直至@記者劉向南類比恰於上週五同日受審的網路推手:「在‘民謠’秦火火出庭受審之際,甘肅蘭州又現赤裸裸的‘官謠’。‘民謠’嚴懲,‘官謠’如何破?」

作為當地最為暢銷的都市報,蘭州晨報如今也算傾盡全力。事發次日,除了用整個頭版聚焦市民搶購瓶裝水以及「預計今日中午,可恢復正常供水」的通報,另設5個專版,傳達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以及應急預案。

然而,在甘肅宣傳官員鞭長莫及的媒體平台上,議論者仍在不依不饒於「三月闢謠四月成真之悲」。

是環球時報社評以此為題,在先行宣稱「應當說政府的這次反應是快的」之後,強調「此事會在一定程度上強化國內公眾對水污染的警惕,加重人們對政府環境安全承諾的懷疑」:「蘭州的這次飲用水污染事件本不應該發生。我們說不應該,是因為國內已經有過哈爾濱、赤峰等城市自來水污染的前車之鑒,而且就在一個月前,蘭州市有過自來水受污染的「傳言」,市政府當時做了闢謠,對「傳謠者」做了處理。即使那次確是謠言,它也應是促成蘭州市政府對全城飲用水安全提高警覺的一個機會……蘭州市在不久前辟過謠之後,出了眼前這個事故,無論這兩件事是什麼樣的聯繫,政府公信力都被打進顆新的釘子。即使政府反應快拔出釘子,也會留下個孔。其實中國很多城市都存在一定環境風險,而為了避免市民不必要的恐慌,城市當局往往在不出事的時候就拍胸脯,而一旦出問題,又會急於彌合公眾信心的缺口。這樣的官民溝通方式已經走向危機,探索重建官民圍繞環境問題的信任關係,顯然已勢在必行。」

這篇文章一經刊出,便得到迅速擴散。@人民日報除了帶頭轉發,還補充警告:「三月闢謠,四月成真,這究竟是巧合還是另有隱情?作為生活必需品的飲用水,安全保障是否有待升級?須警惕:每一次‘偶發’污染,都將惡化人們的環境焦慮,更透支政府公信。」

其實,能像環球時報那樣說一句「即使那次確是謠言」、「無論這兩件事是什麼樣的聯繫」,已經算是相當體貼蘭州市政府,更多的網路圍觀者已經認定3月那次蘭州市民集體投訴同樣確有其事,只不過是被當地官方強行壓制。

對此,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閆曉濤在事發當天即有辯解,並獲新華社引述:「檢測發現,黃河的取水口和自來水一分廠的出水口所取水樣苯含量沒有超標。初步判斷苯污染出現在自流溝……這次苯超標與今年3月份蘭州出現自來水異味事件沒有聯繫,3月份公司對自來水進行檢測的所有指標都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新的指控此時也已經由新華社報導而浮出水面,即「蘭州水務公司昨日下午即已發現出廠水苯超標」。

當晚,人民網更以《蘭州市民質疑威立雅水務公司苯污染延報》,為各路市場化媒體提供素材:「4月11日中午時分,蘭州市自來水被報苯含量嚴重超標。當日下午,蘭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事故情況。通報中提及,4月11日凌晨3時起,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公司就開始向水廠沉澱池投加活性炭,吸附有機物,降解苯對水體的污染。‘意味著,威立雅水務凌晨3時就知道自來水苯超標,他們為什麼不予以通報?為什麼媒體報導後這個消息才被公眾知道?’市民劉先生這樣質疑……11日下午,記者在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採訪時,該公司一位相關負責人說,檢測到苯超標後核查需要一定的時間,上報也需要一定的時間。在上報的同時,媒體對此事故進行了報導。‘即使媒體不報導,我們也會及時將相關數據予以公布。’這位負責人說。對於威立雅水務集團的說法市民仍然存疑:‘從凌晨3時到中午時分近10個小時,有許多市民都在喝著苯超標嚴重的自來水,這個責任該由誰來負?’」

兩大中央媒體的接力揭發,被各門戶和都市報重點引述。直至12日上午,蘭州官方宣布已查明原因,並給出罪魁禍首的名字:「中國石油天然氣公司蘭州石化分公司一條管道發生原油泄漏、污染了供水企業的自流溝。」

據此,中石油首先成為眾矢之的。部分情急的圍觀者,甚至因為一字之差,而誤將怒火投向中石化,以為是這家央企重蹈半年前青島輸油管道爆炸之覆轍。而甘肅省環保廳環境監測站此前宣布的「蘭州自來水苯超標主要原因系水廠泵房實施清洗作業所致」,就此陷入給那些怒斥「官謠」的人們提供新論據的尷尬境地。

根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的報導,是蘭州市環保局局長在12日上午的會議上,將副市長嚴志堅此前提到的「一些化工企業」明確為蘭州石化:「自流溝4條線,有一條線,就是4號線,受到蘭石化的外來污染,造成的水體污染,所以造成苯超標……污染點附近挖掘出的泥土中,發現了泄漏的原油,目前還沒有挖到泄漏的管線,不過泄漏點已經確認,施工人員仍在進行挖掘作業之中。」

在當天下午的新聞發布會上,蘭州市委書記虞海燕更是針對「延報」質疑,作出回應:「從這個昨天的7點多鐘到現在,沒有隱瞞任何事情,這個是什麼就在說什麼,是什麼我們在做什麼,我們想到的、認定的我們也就在做,沒有隱瞞任何事情,我們可以問心無愧的給社會說。」

那麼,究竟是誰該問心有愧?蘭州政府,中石油,抑或威立雅?

事實上,幾乎是從消息爆出後第一時間起,輿論之水就向著兩個不同的出口湧去。

起初,網際網路上相對多數的聲音是沿著「三月闢謠四月成真」的思路,指責蘭州官方監管乏力且壓制真相。

與此同時,另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則將矛頭指向法國威立雅集團,抨擊「洋水務」才是罪魁禍首。

其中,身為人民日報甘肅分社社長的林治波,在事發當天下午即有微博論述:「蘭州威立雅又出事了,苯含量200毫克,超出國家標準19倍!自來水關係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甚至關係國家安全,卻被輕易地交給法國威立雅,這種開放就屬於不要命的開放。蘭州威立雅表面上由蘭州市控股並擔任董事長,而法方卻擁有一票否決權,操縱實權,他們不改善設備只貪圖利潤,自來水出問題是必然的。」

杜建國則通過觀察者網發表《起底蘭州自來水苯超標肇事主角》,敲響警鐘:「多年來,中國輿論一直大力鼓吹私有化、外資先進、市場化越徹底越好等教條……多年來,交著高價水費,享受劣質服務,這就是蘭州人民從威立雅水務那裡得到的回報……在今天的中國,輿論的怒火對準了政府官員、國企、醫生、教師、警察、城管,唯獨少見對準私企或外企。蘭州4.11事件發生後,媒體與微博大V們卻很少見有批評威立雅水務的,這與7.23動車事故、12.11黃島管道爆炸事故後對鐵道部、中石化的態度宛若天淵。輿論監督這種極度不平衡的局面令人深思,亟待改變。」

與林治波、杜建國同道而論的,還有@司馬南、@點子正、@朱繼東、@呂祥和、@郭松民、@劉仰、@平民王小石等一眾左派意見領袖,@徽劍則有預言:「一個關係民生的自來水公司,居然被外資收購。收購後水價從1塊漲到3塊,水管居然沒錢修。石化先埋的線路,水廠後來接的管道,還不做保護。出了問題先是掩蓋,後引向石化。這是什麼樣的奇葩事情?特別提醒@蘭州公安,按照目前趨勢和慣例,不排除近期有所謂民間活動家、律師、媒體人去煽動民眾去石化鬧事。」

而作為國家文化安全與意識形態建設研究中心官方賬號,@思想火炬更依據人民網報導,發出痛心疾首之嘆:「市民提出疑問:‘自來水供應是‘生命線’,只有政府主導實施才能將人民群眾的食品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外資企業首先想到的是投資回報,群眾飲水會不會得不到保障?’水電氣等竟賣給外資,嚴重危險國家安全!人民在覺醒,政府別糊塗!外資已控制不少城市的水電氣、公共交通等領域,不僅不斷漲價加重百姓負擔,而且危及國家安全!世界上有幾個國家的公共事業讓外資控制,一旦發生戰爭等衝突,人民生命安全如何保障?一個成為殖民地經濟的國家如何強大?必須懸崖勒馬!」

騰訊發現了水面下的這場紛爭。昨日首頁專題《蘭州水污染:洋水務該「滾出中國」?》,是以杜建國之論作為重點剖析對象:「在微博上,杜建國聲稱——‘威立雅水務來到中國,既沒帶來技術,也沒帶來資金,也沒帶來先進管理經驗,它帶來的只有節節高升的水價與接連不斷的事故——從將污水回水排入自來水管道到4.11事件,它自己獲得的則是大把的銀子。威立雅水務,滾出蘭州!滾出中國!’僅就本次蘭州自來水苯污染事件而言,雖然根源在於中石油管道泄漏,但蘭州市自來水的唯一供給方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公司無疑存在過錯……但藉此宣稱‘洋水務’該被趕走,則屬於偏見。水務公司造成的污染在中國具有普遍性,不分中外水務。」

根據責任編輯丁陽的分析,「公共事業不該排斥私有資本」:「知名網友張宏良點評蘭州水污染事件時稱:‘針對蘭州等城市把自來水交給外資經營問題。自來水是生命產業,如同原子彈一樣絕不能交給外國人管理。美國自來水不僅絕不允許外國插手甚至本國公司都不能插手,由美國防部直接管理。把自來水交給外國人管理,已不是一般賣國行為,而是出賣人民生命健康的嚴重犯罪。必須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美國防部直接管理自來水公司’這當然是無稽之談,但‘自來水是生命產業,不該交給外國人管理’確實是不少人的想法。那麼,國家為什麼要把水務行業賣給私人部門,甚至是外國人?中國的城市水業,面臨著高速的城市化、差距極大的城市發展水平、嚴重的水資源短缺和水資源污染、日益增長的行業投資需求,以及大量低效的國有水業企業。為應對這些挑戰,自2000年起,中國政府開始推行大規模的城市水業改革。從那時以來,改革經歷了打破壟斷、開放市場,引入競爭、允許特許經營等種種措施。目的就是解決兩個問題:1、行業投資不足;2、國企運營效率太低。如果這兩個問題得不到解決,那水業必將成為中國城鎮化的一大短板……事實上,儘管在水價等問題上褒貶不一,但威立雅已經給蘭州水業帶來了全新的面貌……國內絕大多數水務改革都採取了‘特許經營’,讓私人資本投資建設並經營一段時期後,由公營機構收回。而且基本都是在國有資本控股的情況下進行,那麼對私人資本、外國資本究竟擔心些什麼呢?」

今晨,網易跟進推出首頁專題,更指「‘外資威脅中國水務安全’是言過其實」:「蘭州威立雅水務實際上是國資絕對控股企業,蘭州國資委是大股東,並且負責進行監管審批,蘭州供水由外國公司控制的說法根本不成立。蘭州市供水管網早就老化嚴重,地方政府投資不足,卻寄希望於外資承擔改造成本。指責蘭州威立雅‘光漲價不投入’毫無根據,事實上,蘭州威立雅合資至今已投入上億資金進行城區老化管網改造、建設水質檢測系統等工程。而廣受爭議的‘外資操縱水價’的論調也只能說是言過其實,外資水務在中國的市場份額只有4%。」

然而,儘管那則騰訊專題結語強調「公營機構並不天然就為民著想,私營企業也不見得只會攫取利潤,只要有合格的監管部門,把水務行業交給國企還是外企,並不重要」,但是,截至今日午時,有接近8成的投票者仍然選擇了排斥「洋水務」。

並且,在發現了這些市場化媒體對杜建國的反駁後,自有志在「傳遞愛國正能量,捍衛網路上甘嶺」的@警花妹妹和@尹國明挺身而出,怒斥「漢奸媒體在行動」:「騰訊編輯認為:水業要發展,需要引進大筆投資。我想問為什麼要加引進這個2個字呢?中國自己沒錢建個水廠嗎?這種外資除了賺中國人的錢,還能為我們帶來什麼。洋水務沒來蘭州前,蘭州人民難道用桶直接在黃河舀水喝嗎?」

此間,央視特約評論員楊禹試圖居中而論。前天午後,他在微博上左右開弓,各打五十大板:「蘭州水污染事件,污染源來自國企中石油,城市水務運營方是外企威立雅。看來與安全相關最重要的不是所有制因素,而是管理水平、責任心等等。在市場開放上,我們越來越強調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在承擔公共安全負責上,也應是‘一視同仁’。它們都需要跟蘭州城市管理者一起,妥善應急,深刻反思。」

的確,隨著中石油在12日被祭出,沸沸揚揚的「洋水務」之爭,呈現出有利於自由派意見領袖的局面。當天晚間,即有一個名叫「baidu冷兵器吧」的微博賬號,梳理脈絡強力反擊:「五毛蜂擁,攻擊說外資水企罪魁禍首,或說延誤通報,或說管理不善,自流溝選址有誤建造不周等等等等,那麼究竟是誰沒有及時告知公眾?是誰為該自流溝選址?當年無外資時就一切都好嗎?一切答案盡在此!為何五毛忙不迭的攻擊外資,為行政壟斷鼓吹,想必大家心中有數!」

被呈現的證據之一,是@藍鯨財經記者工作平臺在事發當日下午發布的時間軸:「蘭州威立雅水務檢測出超標的時間是10日17時,部分政府家屬樓已經開始採購礦泉水——11日凌晨2時檢測值最高達200微克/升,遠超國家限值的10微克/升——11日11點半新華網首曝新聞——下午2點半左右出停水通知。」

並且,新華社捲土重來,前天又以《污染源頭查明,疑慮未消》指控「有關部門的說法並不一致,時間相差10個小時以上」:「記者從甘肅省有關部門瞭解到,4月10日17時,蘭州威立雅公司在進行水質檢測大分析時,發現苯含量超標。而據蘭州威立雅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發現苯超標的時間是10日23時。到了11日,發現時間又有了變化,當日16時30分,蘭州市政府、甘肅省環保廳、蘭州威立雅公司和蘭州疾控中心聯合舉行的新聞發布稱,發現苯超標的時間為11日。不僅如此,苯含量也出現‘跳水’。據瞭解,蘭州威立雅公司10日17時對出廠水的檢測數據是苯含量高達118微克/升,到了新聞發布會,這一數據降到78微克/升。但不管哪一個數據都是嚴重超標。」

據此,新京報昨日發表社論《自來水苯超標,延遲通報有理?》,咄咄逼問:「其一,苯超標事件發生後,甘肅省環保廳環境監測站稱,蘭州自來水廠1、2號泵房苯含量上升系水廠泵房實施清洗作業所致。現在來看,這樣的信息發布未免太草率。水廠泵房正常的清洗作業,怎麼會造成有毒物質侵入輸水系統?這無疑有悖於常識。官方信息發布的朝令夕改,令政府公信力蒙塵,現在公眾無疑想知道,這樣的信息是如何出籠的?其二,4月10日17時即有苯超標現象,但18個小時之後,苯超標信息才為公眾知曉,為何信息公開如此滯後?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一位相關負責人說,檢測到苯超標後核查需要一定的時間,上報也需要一定的時間。不過,現在的分析儀器都高度自動化,可實現對水質的快速分析,所謂上報,也就電話來往而已,加起來需要18個小時的時間嗎?自來水遭污染,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處理怎可漫不經心?苯超標信息發布延遲背後,到底是相關部門官僚所致,還是存在瞞報,當啟動調查問責。其三,石化公司的管道泄漏,為何能輕易污染供水企業的‘自流溝’,當初的規劃設計,怎會留下如此重大隱患?如果說,管網設計不合理,是歷史原因所致。那麼2005年松花江苯污染事件之後,國家要求各地對化工石化項目開展風險排查與整改,青島市輸油管道漏油進入市政管網,引發爆炸事故後,國家再次要求對油氣管道、城市管網展開大規模排查。可為何兩次排查,都沒有發現隱患的存在,並及時採取措施?」

沿襲前一天《苯超標20倍誰解居民飲水之患》的思路,京華時報亦續以《苯污染隱患鬚根除而非打補丁》:「青島輸油管線破裂造成了那麼多生命的殞滅,蘭州自來水苯污染再次給民眾安全帶來危害,那麼,還要有多少次的事故警告才能徹底喚醒安全意識?喚醒政府部門和企業去徹查所有類似安全隱患並根除之?」

可是,正當這些喝斥因門戶推薦而廣為擴散之際,昨天傍晚,蘭州官方卻又發布了一份與此前口徑大有不同的通報:「根據環保專家現場初步分析判斷,周邊地下含油污水是引起自流溝內水體苯超標的直接原因……根據目前的調查情況初步判定,自流溝周邊地下含油污水的形成原因有兩個:一是原蘭化公司原料動力廠原油蒸餾車間R205A#渣油罐(該址原為蘭化公司原料動力廠250萬噸/年煉油裝置,該裝置建於1982年,2003年停用,2006年拆除。拆除後,在原址建成現有的40萬噸/年芳烴抽提裝置,罐區設計分別儲存餾份油、輕油、渣油),曾於1987年12月28日8時50分發生物理爆破事故,罐體破裂造成90立方渣油泄出,其中有34噸渣油跑料未能回收,滲入地下。二是原蘭化公司原料動力廠原油蒸餾車間泵B—113出口總管曾於2002年4月3日發生開裂著火,泄漏的渣油(具體數量當時未統計)及救火過程中產生的大量消防污水滲入地下。」

可以作為佐證的是,昨天上午,新華社曾引述類似專家推論:「國家環境應急專家組成員王金生說,初步判斷蘭州自來水中的苯來源於蘭州石化上世紀80年代發生泄露事故後滲入到地下的污染物。自流溝設計壽期到了以後,收縮縫老化,滯留區的含苯地下水通過收縮縫進入自流溝,進而污染到水質。」

這樣一來,蘭州官方此前宣稱的「中石油蘭州石化管道發生原油泄漏」說法又被自己否認了。於是,今晨中國青年報所刊《蘭州自來水苯超標事件仍有疑點》再獲新浪首頁推薦:「這個結論與12日上午的官方說法有出入。就在昨天,蘭州市副市長嚴志堅稱,‘造成蘭州自來水苯超標的原因已查明,系中國石油天然氣公司蘭州石化分公司一條管道發生原油泄漏、污染了供水企業的自流溝所致。’這位官員還表示,‘4號自流溝與周邊的部分化工企業的管線有交叉,從自流溝下方穿過後,對此有影響。’此說法一出,立即遭到質疑。‘如果說自流溝位於(蘭州石化的)管道上方,為何下方的管道污染物會違背重力作用向上方滲透?’一位蘭州網友說……對蘭州石化石油化工廠西罐區的排查表明,罐區及管線運行未見異常。13日,中國青年報記者經多方證實,事發的自流溝區域並無蘭州石化公司的物料管道經過。換句話說,此次自來水苯超標來源系蘭州石化管道發生原油泄漏的說法並不成立。‘泄漏’和‘滲漏’雖一字之差,含義卻顯然不同。」

一波三折,連環否認。

眼看著自家頭版標題從《中石油管道原油泄漏致蘭州自來水苯超標》變成《蘭州苯超標水竟源自歷史「遺毒」》,南方都市報今晨感慨「利益牽扯才是真凶」:「一邊是發生過爆破事故的蘭州石化的管道,一邊是超期服役、而且已經受過兩次管道泄漏衝擊的供水企業的自流溝,對專業人士來說,二者結合會產生什麼樣的風險不言而喻,然而在30多年的時間裏,為了規避風險,供水企業和蘭州石化曾經做過些什麼?如此重大的風險肯定會上報政府,當地政府又發揮了什麼樣的作用?蘭州水污染的現實對這些問題給出了答案:如果這麼多年相關各方的應對不是那麼敷衍,曾經隱藏的風險又怎麼可能真的被引爆?……飲水安全關乎民眾身體健康,面對污染風險,各方為什麼就不能團結協作?癥結也許還是一個利字。管道、自流溝維護和污染的排除都需要不菲的成本,自然樂得能推就推。近年來一些地方接連發生石化事故,而背後原因往往也與利益牽扯息息相關,正因為地方政府、石化企業、房地產商各有各的算盤,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即使迫在眉睫的危險最後也常常被選擇性地視而不見,直至悲劇之釀成。其中教訓還不慘痛?」

早在2011年5月18日,東方早報就曾發表《蘭州政企博弈七年,拆不掉地下「定時炸彈」》,由記者鮑志恆強調「蘭州石化與當地政府均認為責任在對方,該隱患一直未得到妥善解決」。今晨,再度自問自答「為什麼會出現水危機?為什麼又是石化企業惹的禍?」:「由於歷史規劃的欠債,石油企業成為不少城市的危險源,時不時會發生與之相關的危機事件……目前蘭州當地很多地下管道,特別是石油管道,面臨著年久失修的問題,而央企與地方市政部門在此問題上卻常常互相扯皮……生命至上,面對這場威脅300多萬市民健康的水危機,無論是央企、外資,還是當地政府,都不能再扯皮了,歷史欠債必須還上。」

這筆歷史欠債能還上嗎?昨日,騰訊大家專欄已由瞭望東方週刊常務副總編輯孫凱解釋「中國水污染嚴重到了什麼程度」:「這樣的事件不會是最後一次,也絕對不會是最嚴重的。我早就預言,中國的水污染問題比大氣污染更嚴重。一定還會有極端的水污染事故出現……中國的污染問題遠未到開始好轉的拐點,情況還會越來越嚴重。水污染非常嚴重,嚴重程度肯定超過大氣污染。一座座城市的飲用水因為水源污染和自來水輸水鍍鋅管網二次污染等原因而達不到飲用標準……蘭州到今天才出這樣的污染事故,已經是個奇蹟。」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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