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4月11日訊】每一次改革都是一次「內部人」分肥或搶劫
那些認為腐敗是改革必然代價的觀點,並沒有找到腐敗與改革的根源,並非是改革與腐敗是必然性的孿生或伴生物。這一點,沒有任何足以說服的例證。即使如此,能夠如中國這樣,長時期、反覆地改革與腐敗緊密相連,重複付出腐敗代價推動改革本身,無論是對於制度本身、或者社會不平等承受能力,都是不可持續的。
那麼,為什麼循環往復於這一輪迴?一切歸於體制本身的尋租基因並不為過。因為一是體制本身的含金量;二是「內部人」信任機制。這就導致中國從改革開始,每一次改革部署,都會自然孳生一個屬於「這一次」的特殊利益群體或鏈條。比如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之「先富起來」政策,即造就了官倒群體,計畫內外價差,則是主要利益空間;1990年之後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資本市場及國有企業改制蘊含的「價差」,包括控制上市公司指標,所形成的上市前後巨大泡沫,則成為基本的暴利空間,包括房地產的資源控制價格等等;2000年前後伴隨奧運會設施建設,而進行全國房地產主題大躍進,與此相關的房地產業、金融業體制內外的轉換過程,出現更深程度、更廣泛的尋租空間。
每次改革拉滿政策弓弦,政策密集夾帶利益輸送,社會及國家財富迅速向「內部人」集中。「內部人」橫跨體制內外兩界,他們深知政策風險幅度,掌握風險邊界的底牌,懂得如何在暴利之間火中取栗地有效避險。他們是體制的「自己人」,由此構成中國特色的、「自己人」政策投機階層,他們鎖定政策趨向,一正一反、一明一暗,在政策啟動時盤踞縱深,在政策效力進入市場化後即退隱而瞄準另一波政策機會,即時評估投機利潤和博利風險,伺機進入並動物凶猛。
政策投機者必富
在中國沒有任何一項投資,可以迴避或不利用政策風險,如今這一點已經被冠冕堂皇地冠之於「制度紅利」或「改革紅利」,這是多麼可怕的普遍現實!因為其自上而下充分肯定、強力推動政策投機的「合理性」。政策投機存在,則意味著改革必然腐敗,投機取巧永遠高於勤勞致富。
從1980年左右,到如今全面深化改革進程,重大的體制改革和政策集群式運動,至少不下於數次,而隨之各種各樣配套政策,更是不計其數。盤點這一過程的「政策紅利」,即可給出一定比例的腐敗規模。
這還不包括一些突發的偶然事件,而密集出臺的應對政策,比如內部之汶川抗震救災、外部之四萬億經濟刺激。只要出臺政策,「內部人」即聞風而動,迅速調整政策逐利策略,進行內外部滲透操縱。汶川大地震,筆者在《金融時報》撰寫零成本減災計畫方案,地震區政府部門迅速與本人取得聯繫,表示該方案非常振奮,之後半月無消息,當地好心人方解釋,所有與抗震救災有關的財務和決策,當地政府已經不能插手,而我的計畫或方案,自然會壓扁其中中央到地方的政策利益空間。地方政府既不能拒絕、也不可能拒絕與這一力量合作,每一層級盤根錯節,則隱藏著牟利鏈條。
再比如四萬億投資,本人在英國金融時報(FT中文網)撰文四萬億次級投資危機,應建立金融減災基金。在地方政府紛紛發愁四萬億錢從何來時,嶄新的鈔票,已經紛紛從各大銀行的提款機吐出。而四萬億,其中有多少的「點數」,被化為其中的「佣金」或「合理」損耗等等,進行了財務挪移。
所以,改革開放的真正受益者,不是真正是中國特色市場裡折騰的老百姓,而是與行政特權千絲萬縷的特殊階層。
誰在製造政策牟利機會
為了保證政策的權威性和執行力,必然通過行政極權效用最大化這一路徑。所以,作為政策投機者一部分的經濟學家們,一方面處處嚷叫市場不平等或不公平,另一方面則積極通過各種渠道和手段介入決策,以自身的建議成為政策而為榮。政府為了張揚行政極權,必然歡迎對自己有利的決策建議,如此與經濟學家們形成政策利益勾結。於是,經濟學家成為政策投機暴利的始作俑者之一,而其中名聲最大者,自然是政策投機利益最大獲得者。
當政策驅動市場化成為「中國模式」之後,自上而下的每個人都成為政策投機客。企業界參政議政,並不是為了承擔多少企業責任,而是可以以此向政策投機利益階層更近靠攏,或成為其中的一員,方便在某項政策出臺時捷足先得。於是,就必須繳納「門檻費」即通過腐敗權利階層,而獲得成為「內部人」的資格。
在這一循環路徑依賴下,無人不一邊詛咒政策的反覆無常,一邊削尖腦袋投入政策的懷抱。而真正成為政策率先的受益人群體,則早已諳熟政策投機規則。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改革開放的受益者,以官倒為例,即因為他們的父輩在權力中樞,是政策的制定者、甚至是政策的化身;到了本世紀初同樣如此,如壟斷領域改革開放、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政策放開等等,最大得益者同樣如此,圍繞權力中樞,結成成群結隊的政策投機「內部人」特權利益集團。可以說,每一屆政府、每一次重大的決策,伴隨著數屆政府「內部人」利益集團之間的爭權奪利、極權博弈,同時控制本屆政府的政策投機勢力範圍。
與此同時,經濟學家或決策諮詢者,則必須要通過與「內部人」特權利益集團結為同謀或同黨,狼狽為奸最後大家分肥。
這一循環路徑愈發駕輕就熟,中國改革開放倘若不打破這一路徑迷局,所謂腐敗只能重複而且更為隱蔽和巧妙。
混合所有制需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最大的腐敗,是政策性腐敗。政策製造投機機會,投機機會創造行政尋租空間,然後尋租者與租賃者周圍迅速形成「內部人」集群,形成腐敗利益共同體。
在十八大三中全會及《決定》前後,同樣也與以往一樣,我們正在經歷這一改革開放歷史性的政策性腐敗時機。混合所有制,包括城鎮化運動,同樣也是其中的政策腐敗焦點。
一個不可忽視的關鍵節點,即政策投機者總是以政策概念積極倡導者的名義,而進行行政腐敗利益大挪移。而後一點,與政策概念沒有實質性的意義。因此,偷換政策概念,目的是方便行政策腐敗的自由度。
誰偷了混合所有制的概念?這僅僅是一舉例。
當國有企業鼓吹混合所有制進行自身「改革」時,會在國有企業作為迅速形成「內部人」集群,他們可以以混合所有制的概念,將百分之四十九的股權出讓給「自己人」,如果政策允許,他們甚至想百分之百出讓。就這一百分之四十九,所有操作已足夠尋租空間。所以,假如真正解決、哪怕限制這一政策的腐敗伴生品,至少應該迅速建立國有企業出讓股權的對象是什麼人,以及在本系統、本行業內公示這一「四十九股權」持有人的背景、包括購買股權的資金來源,一旦查出,迅速禁止其多少年不得進入相關領域進入投融資活動。
比如在能源領域,「百分之四十九股權」民營化,並沒有什麼實際意義。因為資源壟斷即油源壟斷,才是真正的死穴。換言之,國有企業並不缺少那百分之四十九的資本,而鼓吹混合所有制,恰恰是為了進行「內部人」政策投機利益大挪移。有很多地方,表面上的國有五十一控股,其實經營者全是由百分之四十九的民營企業來管理和運營,這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
資源壟斷帶來的壞處,已經不止一次地昭示著對市場的侵害程度,如國有企業將油源或油品批發權控制在手中,導致民營加油站只能通過腐敗而獲得油源保證。而民營油企為在與壟斷企業加油站進行價格競爭中佔據優勢,只能通過油品做文章,從而使得民營加油站的油品得不到質量保證。民營油企明知道這是自殺行為,但不這樣做就無以保證銷售利潤。如此長期下去,所有的人只知道民營油企的油品質量有問題,認準了是奸商,但沒有人會去想這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由此,劣行驅逐良行,惡行驅逐善行,此為中國式壟斷的德性。
因此,混合所有制、特別是壟斷領域的混合所有制,需從根本上解決,如在資源上游建立全民公共資源受益機制,在全民資源權益定價公開的前提下,向所有企業開放,形成不同產業、不同產品組合的市場競爭主體,此方為混合所有制的應有之義。否則,只能是形成新一輪政策投機「自己人」利益集團的孵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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