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3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萬厚德綜合報導)攸關歐盟未來財政統一成敗的銀行聯盟協議,在上週獲得了關鍵性的SRM清算機制協商成果,讓歐洲央行(ECB)擁有逕行處理各國不良銀行的權力與資源,成為繼14年前歐盟推出單一貨幣以來最具企圖心的整合計畫。
銀行聯盟計畫的源由始於金融風暴後,歐盟亟思財政改革,逐步收回各國的財政權,讓歐元區的貨幣政策與財政能夠合而為一,解決歐盟近些年來所遭遇金融風暴的根本問題,並讓歐盟實質上成為一個單一的政經實體。因此銀行聯盟的推動,就成為歐盟財政統一的指標策略。
該計畫讓各國不再是其本國銀行的唯一監管機關,ECB可逕行針對體質不良的銀行進行重整、關閉或出售,且無須當事國政府的同意。為了達成此一目地,除了建立此前已獲各國同意的第一根支柱:單一監管機制(SSM),由歐洲央行(ECB)和各國銀行監管機構構成,負起監管歐元區18國銀行與信貸機構的責任外,另成立上週達成協議的第二根支柱:建立單一機構處理歐元區倒閉銀行的SRM單一清算基金機制,藉以紓困或關閉不良銀行。同時還輔以第三根支柱:共同存款保險機制。
在各國不願買單的堅持下,SRM採行了「排除債務共同化」,並迫使銀行債權人承擔損失的處理原則,因此基金籌募不再由各國央行依比例分攤,而改向銀行徵稅支付,同時銀行損失也將由銀行股東和債權人承擔。進而搬走了SRM協議的最後一顆絆腳石。
未來SRM基金將以8年時間,建立這筆760億美元的基金,初期各國先行分攤這筆基金的40%,兩年後分攤剩餘的60%。由於各國不願出資,基金規模較預期為小,處理銀行債務很快就會用罄,因此後續的貸款機制建立,就成為營運保障的指標。
銀行聯盟的第三根支柱─共同存款保險機制,於去年12月17日各國已達成協定,在這項協定下,歐元區成員國銀行將向本國存款保險基金繳納資金,而共同存款保險機制必須於銀行破產7日內償付該破產銀行中金額不超過10萬歐元賬戶的全部存款。
在完成了SRM這最後一根支柱的建構工程後,銀行聯盟將於年底上路,兩年來為鞏固歐元基礎的建設工作也終將開花結果,歐元區的財政統一也將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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