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9月10日訊】今天碰到一位紀委的朋友,他說這些天沒有見我在博客上更新;然後談起了最近反腐敗的成績,他說這次應該是近30年來反腐敗最大的力度,而且嚴厲程度近年不多見;所以反腐敗成績斐然。我問他這些年我們有那屆領導班子上臺不是反腐敗成績斐然,幾乎千篇一律地反腐敗成績斐然;然而正是總是反腐敗成績斐然才引發我們的思考,為什麼我們社會永遠有這麼多的腐敗。
最近我們看到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區總工會原主席李達球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從而引發全社會的正能量,說我們現在的反腐敗力度是近30年來最大的,連外媒都稱我們的「打虎」行動正在深入「虎穴」;從而將開創中國反腐敗的新局面。隨著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受查,這是新領導班子上臺後第9名落馬的省部級高幹;所以國內外到處高談闊論反腐敗成績斐然,說這是新領導班子向人民兌現承諾「蒼蠅老虎一起打」的實際行動。
我們不會忘記這些年每屆領導班子的功勞,那就是反腐敗成績斐然;因為我們改革開放後的任何一屆領導班子都高調反腐敗,沒有哪一屆沒有清除到腐敗分子的現象;而且每次還都在一些領域有所突破。如這屆領導班子下決心整治除石油行業和能源系統,還有鐵路系統和金融界;所以這半年因貪腐而下馬的官員人數之多以及其職位之高,都是自改革開放以來所罕見的。根據不完全統計改革開放30多年來,每年大約有6至8名省部級官員被調查;這屆領導班子上任半年來就已有9名省部級官員被調查,的確顯示本屆領導班子打擊貪腐的決心。但同時帶給我們的是疑問,為何每一屆領導班子總遺留這麼多腐敗分子呢?這難道不是問題嗎?
從理論上講,清除腐敗分子應該對所有的權力者有威懾;可我們的清除卻對腐敗分子沒有威懾,因為我們現在是清除出來的腐敗分子越來越多;這難道不應該對上一屆領導班子進行責任追究嗎?為什麼這麼多腐敗分子能在你的領導下而從容產生,這難道不應該進行責任反追嗎?如果我們現在清除腐敗分子成績斐然,可後一屆領導班子上臺後依然是反腐敗成績斐然;這難道不是反腐敗的悲劇嗎?因為我們社會現在的根本問題不是反腐敗成績斐然,而應該從根本上遏制腐敗;因為腐敗已經成為中國社會的癌症,清除之後反而發展更快;這才是中國社會任何權力者疚心的問題。
多年前我的文章就說明,我們社會根本不應該是反腐倡廉;而應該是徹底清除腐敗而必須廉政。這不是組織專門人從事打擊腐敗的問題,而是從體制上遏制腐敗;也就是我們管理學上的‘防患於未然’的原理,從源頭上遏制腐敗。如果說我們痛恨腐敗,那麼就應該以實際行動從源頭上遏制腐敗;從源頭上保證清正廉潔,這才是取信於民的根本。
為了保證清正廉潔的體制,我們社會就應該允許責任追究制度;如這屆領導班子清除出來的腐敗,而責任就應該倒追在上屆領導班子頭上。因為我們的反腐敗不能只滿足‘打虎’,而應該保證我們創造出不會產生‘老虎’的環境;如果產生了‘大虎’或‘群虎’,則證明是我們領導班子的失誤;試想如果全社會實施這樣的追究制度,那麼我們的領導班子是不是就會考慮機制問題。如果我們只追求‘打老虎’,說不定我們還會培養‘新老虎’;這就是我們改革開放這麼多年,我們竟然年年有‘老虎’打的原因。
我們從機制上遏制腐敗的另外目的就是‘還利於民’,因為我們社會的任何腐敗分子獲取的利益全部是剝奪老百姓的利益;沒有空中樓閣的利益能使腐敗分子獲利。正因為如此,我們遏制腐敗就是改變既得利益群體;從體制上將權力者獲利的社會痼疾改變成老百姓獲利,從而從源頭上使權力者無利可圖。但由於權力者是我們改革的主導力量,所以對權力者這個既得利益群體「宣戰」的改革總是遲緩而難以推動;這也是我們的國企改革30多年最後既得利益者總是權力者的原因,因為這個反腐鬥爭的瓶頸總是攻克不下;所以至今國企依然還是腐敗分子的高發平臺,這是中國民心早就對反腐敗麻木的原因。
是啊!現在連外國人都知道中國的問題,如美國《僑報》社論指出在中央反腐利劍下「老虎」現形;所以使大家都看到了反腐的效果。但通過設置制度藩籬而及時清除蛀蟲機制還沒有顯現,所以說不定以前這些「帶病」提拔官員的現象還將繼續下去。雖然大家都知道要破除這一魔咒的根本還在於強化監督以制約權力,但中國社會的黨內監督體系、民主監督體系、法律監督體系、輿論監督體系等真正行動起來還是相當艱難的;這就是中國反腐敗的路依然漫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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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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