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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年後 請讓劉月亭排第一(圖)

作者:安瀾  2013-06-21 16:2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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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06月21日訊】在華西醫大百年校史(1910-2010)的紀念冊上,你可以看到他的名字和照片:劉月亭---華西協合大學醫學專業首位畢業生(一九二零年首屆畢業生僅四名,劉位列第一)。兩年後,獲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博士學位(參見《華西醫科大學校史》一九八五年版)。

他出生在四川榮縣一個貧寒的普通百姓家裡。父親從仁壽老家流落到榮縣,靠裁縫謀生。劉月亭幼時因家中窮困,僅讀過幾年私塾,詩文水平不錯,但數學一般,從未學過物理化學。自在教會醫院學護理開始,到以優異成績從華西大學醫科畢業,成為醫學博士,不過十來年時間,可謂奇蹟。

而畢業後僅兩年,又在川內六大教區醫院之一的榮縣基督教仁濟醫院,從外科醫生開始,很快獨當一面,進而取代「洋人」,被基督教《英美會》四川大會任命為川內首位華人院長。並在十來年的任期內,使病人的就診數量極大增加,醫院的業務有了長足的發展,讓民眾對於西醫這一外來的現代醫療科學有了更多瞭解和認同。

然而,在一九三三年,劉月亭竟然辭去待遇豐厚的仁濟醫院院長的職務,創辦了榮縣乃至全川第一家中國人自己所有並管理的西醫醫院「同濟醫院」。這在當年榮縣及川內相當範圍內,轟動一時。

事情起源於當時的醫院裡洋人和華人的矛盾:部分外籍醫護人員對華人同事有所歧視,還曾發生過日籍院長籐之春踢打華人護士的風波,一些外籍下屬對院長的權利也要不適當的干預和限制。更使劉月亭壓抑的是,仁濟醫院較為死板的承襲西方醫院的管理規程,對科室的設置不容變更,連院內附屬護士學校的教學內容,都刻板地照搬西方,與當時社會的現實需要脫節。

他受不了,他要改變。

而「仁濟」---「同濟」,一字之差,更體現了華人要自立,要把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努力。同濟醫院的創辦,在榮縣醫療史上具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更在榮縣乃至四川西醫史上抹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時人紛紛議論並讚賞有加。

接著,他又創辦了「中華護士協會同濟醫院高級護士學校」,自任校長兼教學,除了常規課程外,偏重教習新法接生。當年中華大地一代一代承襲著傳統接生方法,上世紀二、三十年代,榮縣新生嬰兒死亡率高達60-70%,產褥熱等危及產婦生命的病症高發。雖不限制生育,但所有家庭無論貧富貴賤,兄弟姐妹幾無完存者。有鑒於此,他大力提倡並實施新法接生。重點培養了尹蜀泉(尹幺嬢,尹姑婆,49年以後榮縣婦幼保健站首任站長,婦兒科專家),傅天祥等學生,不論貧富貴賤,低費甚至免費診病接生,影響很大,使多少百姓順利傳宗接代,延續後嗣。

他深知:個人能力畢竟有限,他要栽下桃李,在大地上世代開花。

繼後,劉月亭又創建了「榮縣戒菸治療所」,自任所長,公開向毒品(鴉片)宣戰。當年的榮縣種鴉片吸食大煙之風已經氾濫,甚至不少官府公務人員,亦倒賣鴉片牟利。他的舉動無疑在向社會宣戰。

他相信,科學可以改變國民,改變社會。這時,他不僅是一位醫生,他已承擔起了變革社會的義務和責任。﹙參見《榮縣史料參考》第廿四期等﹚

劉月亭小時做過放牛娃,打工小工,進入教會醫院讓他感到有別於「天、地、君、親、師」的基督教博愛思想,和相對平等的社會觀念。華西協合大學科學嚴謹的西式教學氛圍,又使他心中浸染了自由、民主、科學、進步的光明和亮色。他所處的時代,經歷了辛亥革命,五四運動等重要歷史事件,他自然而然的傾向民主。劉月亭在華西受的是醫學全科教育,內、外、婦、兒無一不通,但尤擅外科。在社會生活中他沒有參加任何左或右的組織或黨派,但他用自己操作手術刀式的科學和精準,以良知、公理和正義為準繩去判別是非,不逢迎,不苟同,觀點鮮明。

同濟醫院開業後,業務興旺,川內其他縣市的病人亦多慕名而來。「仁濟」的一批醫護骨幹也被吸引到「同濟」,醫院病床一度達三、四十張。全院醫護人員共同努力,醫院欣欣向榮,蜚聲省內,一度成為當年四川省內最大規模的華人創辦和管理的西醫醫院。劉月亭也為當時成立的中華醫學協會吸收成為全國首批會員。

而對於貧、困、孤、老,劉月亭更實行低費甚至免費治療,深受廣大群眾的喜愛和稱道。

一九三七年,抗日戰爭烽火燃起,榮縣人民支援抗戰的熱情高漲,高山鄉三十六名青年自願投軍,時謂為「自願壯丁」。自此兩、三年內,榮縣出征的「自願壯丁」達到九千餘人(見《榮縣文史資料選輯》第二輯)。同濟醫院也積極配合,接受了相當部分壯丁體檢工作,以致嚴重影響了醫院收入,但全院上下都毫無怨言,人人都表現出愛國之心。

然而日寇侵略的戰火仍然影響到了同濟醫院的生存,「七o七」事變後,日軍戰機多次轟炸重慶、成都、自貢等地。榮縣、自貢近在咫尺,為躲避日機轟炸,醫院於一九三八年將住院部搬到縣城數公里外的楊家溝。這一來,住院病人大大減少,而留在縣城的門診部也極不景氣,造成入不敷出的嚴峻局面。同濟醫院的開辦費用除投入了劉月亭多年來的全部積蓄,大部分為私人借貸,當兩年多之後同濟醫院搬回縣城恢復業務時,資金早已嚴重虧空,醫院收入除勉強維持營運外,根本無法應對還款的壓力,甚至連借貸的利息也難以支付。就這樣又苦撐了三、四年,到一九四四年,同濟醫院不得不縮小規模,關閉住院部,僅靠門診支撐到紅色政權掌握榮縣。

紅色政權在榮縣實行軍管,由軍代表主政。然而新、舊政權的更迭所帶來的異動卻讓劉月亭難以適應:他不能理解為什麼基督教是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工具,為什麼富人、有錢人都是剝削階級,都是壞人……

劉月亭是由榮縣基督教會舉薦並提供貸學金進入華西大學學習的,從在仁濟醫院學習護理開始,基督教「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深深吸引了這個貧苦家庭出身的青年,也成了他用自身努力奮鬥來改變命運,改變社會的精神動力。

而華西協和大學不僅使他成為了優秀的醫生,更培養了他不屈不撓,追求科學,追求進步,追求平等自由的崇高理念。對此,他感恩無盡。如果說基督教作為西方教派到中國傳道是一種「入侵」,這似乎還有點似是而非的理由,但49年以後驅逐傳教士,關閉教堂,把教會財產收歸國有,就讓他難以理解了。為此,當仁濟醫院收歸國有而改成榮縣人民醫院,榮縣新政權希望他接任院長時,雖然他做夢都想重整旗鼓,再展鴻圖,但他還是拒絕了政府的聘任。託辭是:「年事已高,難負重托」。而其內心認為:如若就任當是不仁不義乘人之危。而無德之事斷不能為。

劉月亭家住榮縣附北鄉,妻子是小學教師,49年時已失業多年。家中有一塊田地租給別人,每年僅可收一石租谷,以補貼老兩口和留在身邊尚在上中學的十六歲小兒子的日常用度。當土改工作隊在調查摸底時,告訴他,他家這樣的經濟狀況,土改時還可以分得更多的土地時,他竟有些惶惑:「分別人的?那咋得行!」,他無法想像政府一聲號令就可以瓜分私人的財產,把別人的東西拿過來變成自己的……

因為醫生的職業,他認識很多城裡和鄉中的富戶,他們致富的原因各不相同,但多數並非匪、霸,他覺得其中很多人為人還算不錯。說這些人都是「剝削階級」、「土豪劣紳」、「惡霸」,他難以認同……

這個時期,劉月亭有些糊塗了:咋這和以前宣傳的不一樣呢……

在榮縣,與此同時,徵糧,清匪反霸,減租退押,土改和鎮反等工作,正逐步深入進行。農村各項工作中,暴力,人身侮辱等行為已普遍發生。並不像毛澤東許諾的,舊軍政人員放下武器即不予追究。即使是保甲長這類基層人員,到規定部門登記自首也多被關押判刑,有的還被槍斃;末及時登記者中的一些人甚至被作為反革命抓捕甚至就地處決。在籍沒查抄財產時,打吊地主,體罰其家庭成員以致傷殘死亡的情況,已屢見不鮮。有的地方批鬥時,甚至把地主家女眷全身扒光,大冷天強令其在水池中抓泥鰍,讓民眾圍觀取樂……

劉月亭憤慨了,他認為這些行為太過分,不應該。醫者仁心,作為醫生,他救死扶傷,珍視生命,貧富貴賤,一視同仁。以「階級」論敵我而輕易傷人殺人,在他看來簡直是逆天!(註:實際上,此時土改和各項運動中的暴力和酷刑才僅僅拉開序幕……)

在診病時,或者茶餘飯後,他不免發表議論,表達自己對強制掠奪個人財產的看法和不同意見。遇上軍管會成員及政府工作人員前來診治時也不例外。言辭之間,不免有些激憤。

也許,出於「正義」,或者,這被認為是和當時的中心工作唱反調。有人舉報了。劉月亭被捕入獄。

當時生殺予奪的權力在縣軍管會甚至區、鄉政權手裡,一般都是「從重從快」,「殺無赦,斬立決」,處決犯人大多不須正規審判。可能由於因為劉月亭是醫生,名望較高,也可能劉月亭批評的都是真實的事實,未必有多大「罪過」,因而讓他在獄中待了四個多月。

一九五一年二、三月,省內十多位著名醫生從成都聯名寫信給榮縣當局,請求對劉月亭寬大處理。榮縣各界一百多名群眾也具名上書,為劉月亭擔保,要求當局釋放劉月亭。此時土改鎮反正轟轟烈烈深入進行,在一個小小縣城發生的這種公開直接地為「反革命分子」說項的事情,全國恐怕也是絕無僅有。然而這卻起了相反的作用,政權的權威是不容挑戰的。於是,一九五一年四月五日,劉月亭被押到他所居住的附北鄉,未經正式審判,未張貼佈告,亦未通知家人,只當場宣布是參加基督教,勾結洋人參加反革命活動,貪圖錢財,檢驗壯丁,造成勞動人民家破人亡,負有血債,判處死刑。當然,也許是出於謹慎,沒有在當時通常處決反革命以示眾的縣城行刑,這可能是「以平民憤」的一片苦心吧。時年劉月亭六十五歲。


鎮反運動的場面

至此以後,劉月亭的子女和孫子女們的檔案中,都大同小異的寫著:「劉月亭,醫生,基督教徒,做過反革命活動,勾結洋人,驗壯丁貪污,勾結偽縣長,造謠破壞,於一九五一年鎮壓。」(志願軍副排長劉孑群檔案材料原文)。成為他們揹負的「賤民」、「另類」的黑色印記。

一九八二年,在「文化大革命」後全國大規模平反寃假錯案的熱潮中,劉月亭的兩個兒子劉晶義和劉孑群向榮縣人民法院提起申訴,榮縣人民法院同年七月四日復函如下:


(註:原文中法院筆誤,《懲治反革命條例》「第十三條」,應為「第十條」。)

然而,在49年以後的「鎮反」、「審干」、「反右」、「四清」及「清理階級隊伍」等歷次政治運動中,長子劉晶義所在單位都對他進行了嚴格的「政審」。去到榮縣法院,公安局等對劉月亭的問題作了細緻的調查,調閱了原始檔案,每次結論時都被告知:劉月亭是以「驗壯丁貪污和驗壯丁負有血債」的罪狀被鎮壓的。無一例外地都認為處理過「左」,非常冤枉!均支持他申訴平反。連想「整」他的人都是如此。

這裡,幾方面情況一對照,事情就清楚明白了。

一,劉月亭檔案中有確切「罪證材料」的,唯有驗壯丁問題。

而「驗壯丁貪污」未免太過牽強。「貪污」的犯罪主體應當是公職人員,同醫生毫不相干。何況驗壯丁的費用極微,即便有應驗壯丁者缺檢,多算了十個八個名額,當年的縣兵役局可能支付的費用,也不過三、二十斤米價(當年的幣值不穩,常以米計價),何言貪污。更何況所有收入均進入醫院賬簿,個人「貪污」從何說起?「驗壯丁貪污」,當世絕無僅有,實乃天下奇聞!

至於「血債」問題:當年劉月亭體檢所征壯丁大多隨川軍抗日部隊赴山西,上海,江蘇,湖南等抗日戰場,血戰日軍,極為悲壯,為國捐軀者十之八九。這個問題上,揹負血債的是日本鬼子!劉月亭精選健兒打鬼子,不屬義舉,亦為例行公事。負有血債之說,牽強附會,言不符實,以此獲罪,於法無據。(即使有人參與內戰,為共軍所誅,亦非他所能操控,劉月亭何罪之有?)此罪名可以震驚寰宇了!

其實,據劉月亭妻子許淑翰講,當年開會時「控訴」劉月亭「驗壯丁貪污和驗壯丁負有血債」時,領頭的就是一個鄉幹部,其子在抗戰時被征入伍,後不知所蹤。該人在羅織「罪行」時,甚至竟然把十餘年前徵兵體檢時人多擁堵,劉月亭拿出衛校教學用的教鞭維持秩序之事,說成是「打罵壯丁」!由此看來,此罪名極為蹊蹺,大有挾嫌報復之嫌。這樣,劉月亭檔案中唯有「驗壯丁貪污」的「罪行」資料豐富就不難解釋了。

二,從後輩檔案中羅列的罪名(「劉月亭,醫生,基督教徒,做過反革命活動,勾結洋人,驗壯丁貪污,勾結偽縣長,造謠破壞,於一九五一年鎮壓。」)中可以看出:當年的劃界標準中,基督教徒的信教行為,就是「反革命活動」。而「勾結洋人」,更屬反革命性質的滔天大罪之列。劉月亭從到仁濟醫院學護理開始,就皈依了基督教,亦即和洋人開始「勾結」,華西大學期間,更是師從洋人,即使離開「仁濟」,亦要上教堂禮拜,大半生都和洋人有密切關係,這當然屬於「反革命」行為(當年這種「義和團」式的思維風靡一時),加上「驗壯丁貪污」,更是「罪無可赦」了。

這里特別要說說「勾結偽縣長」問題。劉月亭在榮縣是數一數二的西醫名醫,其醫術和人格魅力廣受人們尊祟,當中包括國民政府歷屆縣長。另一方面,人免不了生病,難免「勾結」醫生。如同當今世風,也未能免俗,有權勢者自然有診療的優先權。劉月亭不光「勾結偽縣長」,國軍駐軍官長、當地士紳名流等各界權貴也同他多有「勾結」。當然,他不光「勾結」這類人,更多「勾結」的是普通病患,其醫術醫德更常為窮苦大眾稱道。時不時還有貧苦農民提一把菜或背一袋米,到醫院感謝劉月亭及其醫院減免醫藥費的救治(救命)之恩。此外,劉月亭在推廣現代醫學(西醫在當年的中國實在是一種開拓,而外科手術更是開拓中的開拓),推廣新法接生,開辦護士學校,大力戒治煙毒等事情上,縣長也和他有所「勾結」。劉月亭需要也得到了當年多屆國民政府縣長的獎掖、扶助和支持。一九三八年,縣政府開辦「醫學講習所」,培訓中、西醫人才以建立各鄉鎮衛生所。縣長自任所長,劉月亭積極參與授課,主講外傷消毒包紥救治等課程,這也算「勾結」。總之,不管縣長是執政為民還是附庸風雅,舊政權的縣長必定是壞人。「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這當然也罪不容誅了。

而「造謠破壞」這個劉月亭真正的「罪行」(其實應該改做叫文革中那個著名的罪名:「惡毒攻擊」,只可惜當年沒有發明出來。)可能因其批評的都是確切的事實,難以示人,或許,當年可能也覺得算不上大罪,被羞羞答答的放在了最後。

以上罪名,應當充分反映了榮縣當年「鎮反」處置劉月亭時,羅織罪名的隨意性和無法可依或有法不依的真實法治氛圍。

在這裡,你可以生動地理解什麼叫「莫須有」,什麼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三,一九八二年,榮縣法院的《通知》終於為當年鎮壓劉月亭找出了法律依據的詮釋,也找到了劉的真正「罪行」。然而,《通知》實際上是迴避(其實是否決)了當年處置劉月亭時所「認定」的其他所有主要「罪行」,但其所謂適用法律(條例)的解構和推演卻明顯錯誤,違反了「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則。

《通知》說:「劉月亭在解放初期,針對我黨進行的各項運動和中心工作,大肆製造散佈謠言,蠱惑人心,影響甚壞,群眾憤恨,我院一九五一年在鎮反期中,根據《懲治反革命條例》第十三條(法院筆誤,應為第十條)三款之規定,判處他死刑是完全罪有應得的。」

而《懲治反革命條例》第十條三款原文如下:

第十條:以反革命為目的,有下列挑撥,煽惑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上徒刑;其情節重大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一)、(二)款略。

(三)進行反革命宣傳鼓動,製造和散佈謠言者。

家人認為:

1.劉月亭的言論不是「謠言」,他不過針對當時榮縣在執行「我黨進行的各項運動和中心工作」中,他認為不恰當和不正確的問題,提出了自己的批評意見,被認為是謠言的所有言論,其所持的基本立場亦是來自毛澤東,共產黨提出的《共同綱領》,及其有關「建立民主自由的新中國」的構想和宣傳的內容。毛澤東一九四九年以前不是屢次宣稱過的「人民要監督政府」,要「保障人權」,人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等等嗎?這裡他不過行使了公民的言論自由權,他並沒有「進行反革命宣傳鼓動」,更沒有宣揚要顛覆政權,並未超過言論自由的正確界限。

2.劉月亭被捕時,是醫生,是軍屬,並無反革命身份。當他一個多月前送別參軍的兒子時,是多麼熱愛祖國,多麼大義凜然,多麼「革命」!一個多月後,劉月亭即被以「反革命罪」逮捕入獄,四個多月後被槍決,「軍屬」瞬間變成「反革命」,轉換何其迅捷!

所謂「謠言」,是指「沒有事實根據的消息」(《現代漢語詞典》第一版,1327頁)。但謠言也存在積極和消極之分,謠言的影響並不絕對是負面的,正面的謠言可謂多矣(如長期以來個別人宣傳的「以財富的多寡劃分敵我是馬列主義的基本原則」即是正面的革命的謠言,此謠言在數十年後卻被《物權法》所否定。)更關鍵的是「製造和散佈謠言」並不必然帶有「反革命」性質,要點在於《懲治反革命條例》第十條三款所規定的「以反革命為目的」,「進行反革命宣傳鼓動,製造和散佈謠言者」,才能以「反革命」定罪。

《懲治反革命條例》第十條起刑僅為三年,劉月亭「製造和散佈謠言」的「罪行」的惡性有多嚴重,竟至判死!事實在哪裡?誰能說得出來?

劉月亭出生貧寒,從到教會醫院做護理開始,靠個人努力奮鬥到醫學博士,畢生以醫為業,未參加過任何「反動」組織,可謂一代名醫。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劉月亭「以反革命為目的」、「製造和散佈謠言」,更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同時「進行反革命宣傳鼓動」。因而榮縣人民法院一九八二年七月四日《通知》所認定事實性質有誤,證據不足,適用法律明顯不當,違反了「罪刑法定」的原則。

四,這是一個「以言獲罪」的經典案例。

劉月亭生性耿介孤傲,從不說謊,更遑論造謠!

實質上,劉月亭被捕是因為他敢於提出不同意見,敢於批評,敢把自己的真實感受說出來,而提出批評在當時的氣氛下,需要極大的勇氣!他「罪」在壓抑不住自已內心強烈的道德使命感和批判精神,「罪」在壓抑不住自己的良知,閉不住自己的嘴!也許,他的批評並不全面,甚至有所偏頗,更沒有看懂「我黨進行的各項運動和中心工作」的真正的「大方向」,但他出於正直,出於尊嚴,出於公理,仗義執言。難道當時的各項運動和中心工作在執行中就沒有缺點和問題嗎?

當年,毛澤東和共產黨「解放」前關於民主、自由的宣傳和承諾言猶在耳!即便至今仍無人宣布否決作廢。從劉月亭一生經歷來看,無疑是嚮往進步,熱愛祖國和人民的。他的言論和所謂「造謠破壞」絲毫沾不上邊。這是對正當批評的赤裸裸地壓制和打擊!

有知情人說,劉月亭在當年政權處置對立勢力「殺無赦,斬立決」的氛圍中,居然被關押了四個多月,當權者亦知他並無大過,本來只要服點軟,即可無事,但他拒不認「罪」。而且在當年殺氣騰騰的政治氣氛中,榮縣小小一個縣城竟有一百多人簽名具保,要救他出獄;加上省裡十多位著名醫生也向當局請求赦免,因而激怒了榮縣當時主要領導,以致要殺一儆百。果真如此,這更說明,當時當權者壓制不同聲音的霸道和強橫。

也有傳言說,劉月亭在被鎮壓前夕,榮縣當年的軍管會首長出於愛才惜才的惻隱之心,再次向他提出要他接任縣醫院院長,可惜被他再次拒絕。否則這將是一出「張將軍義釋嚴顏」的好戲。然而他卻「不識時務」,以命相搏。可嘆可惜!

劉月亭被鎮壓後不久,時在瀘州任川南行署委員、兼省人大代表的賴君奇來到成都,劉月亭的長子劉晶義想找他瞭解一下情況。賴君奇一見到劉晶義就說:「事情來得太突然了,沒想到啊……事情都已經過去了,再想沒有好處,要正確對待。真沒想到,這樣努力(指榮縣民眾及成都醫生的上書)也沒救下來……」說著不禁潸然淚下。話語中可以聽出,當時他也密切關注著劉月亭的命運,並作出了自己的努力。他一再地說:「我對不起你爸,但事情已經過去,就讓它過去吧……」

然而,事情真就能這樣過去嗎?

誰會想到劉月亭的影響會延續數十年,誰會想到我國有這樣的政策,所謂「政治問題」要誅連三代,讓子孫們都成為「反革命家屬」,成為等而下之的「賤民」,無辜的後代也要承受重重壓迫欺凌,甚至被逼得家破人亡!

文革後期,七十年代一個節日,長子劉晶義獨自在單位值班。中午孩子給他送飯時抱怨說:「這些年,找不到幾個人正兒八經上班,你從49年後參加工作,二十來年還是個平頭百姓,圖個什麼?」沒想到一句話觸到了痛處,他竟淚流滿面:‘我們是「反屬」啊!能不好好工作嗎……’

是呀,生為「反屬」,天生就只能「改造」,這就是現實。你唯有努力工作,為父輩或祖輩贖「罪」!你沒有權利懈怠,也不敢懈怠;你又不能太突出,這會被認為「偽裝積極」而受到打擊;每每遇到政治運動,你就要「聯繫家庭出身」,寫「檢查」,談「認識」,而那些年「運動」何其多啊……

長子劉晶義,一九五零年四川大學經濟系畢業,在行政機關任職,工作上是歷屆領導倚重的骨幹,兢兢業業,克已奉公。一個「科員」級別的普通幹部竟由地州級領導出面,罕見地被要求延遲退休,工作到近七十歲。而終其一生,竟無技術職稱,無行政職務,連個科長、股長都混不上。六十年代,某領導在由於自己決策失誤造成經濟損失時,為推卸責任,竟然誣陷說是他「搞破壞」,把他作為替罪羊送進監牢,關押了好幾個月(後平反)。好在其學生時代參加地下組織的事一九八零年終於搞清,補了個「離休」。

女兒劉傳義,華西協合大學一九五零年護理專業本科畢業(當時全國只有華西設置有護理本科,「」解放後即停辦),曾仼中華護士學會理事,中華護士學會四川分會常務理事。四川醫學院(原華西)附屬醫院內科科護士長,兼四川醫學院附屬衛生學校校長。只為家庭原因不能入黨提拔,曾被當年院校領導讚為「非黨的布爾什維克」。可謂當年中國護理界一代精英。但是因為身為「反屬」卻又太冒尖,文革中被迫害致死,屍骨無存,年僅三十九歲。

幺兒劉孑群,隨解放軍第十五軍赴朝作戰,參加了上甘嶺戰役。參戰幾個月即提升為副排長。父親被鎮壓時,他正在朝鮮前線,後抽調回國培訓準備提拔,因為被發現父親出事而在一九五五年被處理復員。一九五八年,又因為父親問題考不上大學,當管道工人幾十年直到退休(一直是業務骨幹)。參加過上海寶鋼,武鋼薄板等重大國外引進工程的建設,承擔過許多重要項目。他曾自嘲說:「我只差沒有把兩隻手放在地上爬了!這樣努力連個班組長都沒有當過啊!」

孫輩也沒有逃掉厄運,你學習成績好,就說你走白專道路,學業非常優異也考不上大學,凡和政治沾邊的活動都要排斥你。走上社會,連找工作都很困難。「下鄉上山」的「知識青年」,七、八年都不能上調回城。一切的一切,只因爺爺是「反革命」……

從六十年代開始,家人就對劉月亭的案件進行申訴,均未得到回覆。一九七八年開始,全國大規模平反冤假錯案,但是「鎮反」時的錯案卻被排斥在外。除了極少數中央主要領導介入的特例,無人敢觸動這個「禁區」,以致榮縣人民法院一九八二年給了如此嚴厲的回覆。

然而冤屈總是壓抑不住的,於一九九六年開始,劉月亭的子孫接連向榮縣檢察院,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檢察院等用掛號信函寄送了申訴材料,均未得到答覆。意外的,榮縣人民法院立案庭電話告知:「交到榮縣檢察院的申訴材料轉到了法院。上面有通知,文革以前的案子,一律不立案。」既不告訴「上面」是誰,也不告訴是什麼文件,文號是多少,更不同意出具書面答覆。讓人無可奈何,雖然對合法的申訴「不立案」是不合法的。(客觀地說,榮縣人民法院在一九八二年和一九九六年的兩次回覆還是符合當時「上面」相關政策規定的,也盡到了基層法院在當時上級規定範圍內所允許的相關責任。遠甚於省、市級政法機關的置之不理,杳無音信。)

讓人難以理解的是,法律還會設置禁區,在某些案件中公民竟失去申訴的途徑。這何來公平正義?

寃哪!

劉月亭一生以為人類謀福祉為已任,救死扶傷,扶危濟困,真正把自己的一切獻給了祖國和人民,他真正是人民的兒子!

劉月亭一世磊落,有功無罪,皇天可鑒!

劉月亭說:私有財產應該保護,殺人劫掠是罪惡。

在不允許說話的時候,他說了出來,因為這是天理,這是良知,這出於最基本的人性。

同樣,保護私有財產不被掠奪,人們應該有批評的權利,雖早已成民眾的共識。但在法律上,強權暴力治下的錯案並未觸動,沒有平反,一律尚不受理。

幸運的是,終於,「十八大」讓人們看到了一個期限:四百年!

那時,相信法治將無禁區,權利將敢於正視歷史,在每一個案件中,人們都將看到公平正義!

子孫們可能都等不到這一天。那麼,是否可以在未來世界裡挂個號--

四百年後,請讓劉月亭排第一!

(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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