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網黃琦說,唐慧(一位因女兒被強姦上訪的母親)獲得自由留給人們一個巨大的問號,中國的「維穩式」勞教是不是應該盡快解除?黃琦以一個資深的網路工作者敏銳犀利的觸角直擊問題的核心。
黃琦說,全國各地有很多像唐慧一樣的訪民和維權人士仍被關押在勞教所:「在中國大陸實際上像唐慧這一類案件是非常多的,包括遼寧錦州的李克強先生、以及雲南……國內還有很多地方正在大規模使用勞教而進行維穩,特別是在十八大期間一些地方除了勞教之外,有些還採取刑事拘留等等方法。勞教制度從建立以來本身就是一個非常不合理的制度。它是延續蘇聯當年的勞改營制度而進化到今天中國的。但是,帶到中國這個地方成為鎮壓異議人士和訪民的一個手段,包括我們熟悉的肖勇先生等等。」
左:唐素萍 中:王秀雲 右:陳淑雲
張元欣律師說,中國憲法第三十七條明文規定,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而中國的勞動教養制度恰恰違背了這一原則……
與此同時,浙江思崑崙律師事務所的王成律師在網上發表公開信,呼籲立即撤銷《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的決定》,並要求網民在公開信上簽字。新疆烏魯木齊的律師張元欣說,勞動教養的行政法規與《憲法》和《立法法》的精神不符。
廣東著名維權律師唐荊陵認為,「唐慧雖然被無罪釋放,但因為勞教制度和整個不公正的司法體制,這個制度不取消,還會出現新的受害者。沒有司法限制的勞教制度,本身就是一種暴政的體現。」
朱欣欣表示,維穩似乎成了地方當局打擊一切的「尚方寶劍」,為了維護當局的特權利益,可以為所欲為,司法程序形同虛設。不過,採取維穩政策本身就是虛弱的表現,也是不穩定的,高壓下的民怨久之終將會爆發。另外,體制性腐敗如同一把雙刃劍,它能夠將統治集團暫時聚為一個利益共同體,同時也可以從集團內部將其自行解體。
作家慕容雪村說,「唐慧一案,不僅要看到執法機關的野蠻、不作為和無人性,更應看到勞教本身的黑暗與殘酷。只要觸怒當地官員,無需審判、也無需質證就可以把人投進監牢。45年來,已有千百萬人身罹此難,未來的日子,它將持續帶來苦難和傷痛。這不僅是唐慧的危險,也是全體公民的危險。勞教一日不廢止,則公民一日不安全。」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社會學者於建嶸也表示:「事實上,我在2009年出版的‘中國勞動教養制度批判’一書中就公布過100例上訪勞教案。我認為,勞教制度作為一種違背法治理念、缺乏法理基礎、損害公平正義的強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已淪為了地方黨政假維穩為名、行打擊報復之實的工具,必須盡快廢除!」
勞教惡法不除,正義難以為續
這位去世時形如骷髏的勞教人員名叫董雄波,2009年5月因在北京倒賣演出票被判處1年的勞動教養,此後,因北京勞教所羈押下,被轉移到河北省唐山市的荷花坑勞教所。勞教期限最高是4年、實際執行不到1年的行政處罰,竟將一個一米八高的漢子變成只有70斤重的骷髏。董雄波不是第一個……唐慧也不是最後一個。利用勞教來侵害無數民眾的公民權的集體犯罪行為何時才能剎車終止?!
僅僅因為上訪維權,期望可以解決問題而被送去勞教的現象,在維穩的國情下,勞教制度已經淪為一種針對於悍權維權意識日益覺醒人士打擊、報復、迫害的工具,並且一再被強權者濫用,他們將起先的「不作為」演變為造假「立功」。
從唐慧事件中可以深刻體悟到「媒體」的力量是巨大的和具有推動性的。因此,呼籲廣大訪民朋友及時改變方向調整思路,尋求正確可行且有效的維權方式。訪出水平、高度、智慧……不再羊入虎口、不再做待宰的羔羊、不再做無謂的犧牲……讓我們的付出更有價值!
另據天網報導:「凡是因為上訪遭勞教的,不屬於司法範疇問題。遼寧省任何一級法院不得將其立案。」它從另一個側面反證了勞教制度的於法無據,於理不通,有違程序,理當即刻廢除勞教這一違法違憲的萬惡制度!還公平、公正、公道、公開和人權於國民!還法律以尊嚴!
綜上所述,集眾名家所言及民間強烈的呼聲,萬眾歸一,萬民所願:強烈要求廢除勞教制度!
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在京訪民康素萍
2012年9月11日星期二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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