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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主義 ——紀念拉薩起義三十週年(一)

作者:剛炯•德東朗傑  2012-09-08 02:3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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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拉薩起義與中國的邏輯

三十年前的三月十日,以博國人民代表會議的名義,在敵人佔領之下再次莊嚴宣布了博國的獨立國家的地位,宣告了博民族人民維護和追求自己獨立和主權的莊嚴的宣言,博國政府以獨立國的政府向博全國發出了武裝反抗中國侵略軍的偉大號召。拉薩人民積極響應博自己的政府的號召,拿起武器向侵略軍打響了正義的槍聲。「驅逐漢人,博國獨立」既是起義人民的鮮明口號,也是起義的行動綱領和起義的目標。拉薩人民懷著對自己博民族歷史的負責精神,以維護博民族自古以來自己的獨立和主權的傳承精神,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徹底地否定了與中共的任何「領屬關係」,徹底地否定了中共在博土地上佔據的任何藉口,向全世界人民宣告了自己固有的、神聖不可侵犯的獨立和主權!

拉薩起義是整個五十年代博民族反抗中共當局侵略和佔領的一系列鬥爭的集中反映。當歷史進入五十年代的時候,隨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軍隊在國內解放戰爭的逐步結束,槍口對準鄰邦,尤其是對準了有著自己獨立的發展歷史和主權象徵的各民族國家。五十年代初期以來,博民族人民在各地、各個角落都自發地暴發了抗擊中國軍隊入侵的武裝鬥爭。他們英勇頑強,艱苦卓絕,憑著一顆博的忠誠良心,憑藉著一股博精神,在沒有統一指揮,缺乏起碼的後續支援的情況下,忠貞不二、不怕犧牲,展開了靈活多樣的游擊戰,給入侵者一次又一次的有力打擊,表現了博自己的保家衛國的崇高精神。這種鬥爭首先發生在東部邊界及其東部地區。因為這些地區首先遭到中國當局的入侵。隨著侵略軍向博域復地的佔領,反抗的鬥爭也逐步發展到復地各個角落。由於阿沛的叛變,簽訂了喪權辱國的《十七條協議》,博國正規軍放棄昌都,侵略軍長驅直入,沒有任何阻礙地佔領了拉薩。即使如此,各地自發的武裝鬥爭始終不停地進行著。正是在這種歷史的大背景下,拉薩人民擔負起了歷史的重任,毫不猶豫地拿起了槍桿子,舉起了博獨立的大旗,打響了反抗的槍聲!拉薩人民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代表整個博民族宣布廢除了賣國條約——《十七條協議》,用槍聲宣告了博主權的神聖!

拉薩起義是拉薩人民反抗中國當局及其一切侵略勢力,維護博民族獨立和主權的光榮傳統的繼承和發揚。拉薩人民有著光榮的革命鬥爭的歷史,尤其是在博民族近代和現代史上寫下了一頁又一頁的光輝篇章。他們曾經英勇地反抗過蒙古諸部的入侵和佔領;英勇地抗擊過中國滿清政府的軍事侵犯;毅然殺死過滿清派住拉薩的殖民官員;驅逐過中國國民政府時期的各種漢人勢力,其中包括在拉薩的漢人「佛徒」;一直到一九五九年的拉薩武裝起義,抗擊共產黨中國新的殖民佔領。當起義失敗,中共當局完全佔領整個博域,實行更為殘酷的、滅絕人性的民族壓迫和同化政策的三十年來,拉薩僧俗各界以各種方式表示了對中共的反抗情緒和對自己民族的獨立和主權的追求願望。近幾年來,拉薩人民又不斷地表現出了歷史的主動精神。從一九八九年九月以來,拉薩僧俗各界人民舉行和平遊行示威,抗議中共當局的非法佔領,強烈要求整個博域的獨立,率先舉起了獨立和主權的大旗,吹響了博歷史主體的正義者的莊嚴螺號!

由於拉薩是博國歷史上多數朝代的首都,因此,拉薩的僧俗人民的博意識尤其的鮮明,博民族歷史的使命感也尤其的強烈。所以,博民族其它地方的任何一種朦朧的意識和自發的、出自博民族一般感情上的願望和行動,一旦反映在拉薩人民的意識中並且付諸於拉薩人民的行動時,都成為一種鮮明的、清晰的為恢復和重建博民族固有的獨立和主權而鬥爭的博精神!這正是拉薩僧俗人民共同的特點,也是拉薩人民身上的閃光點。正是由於這個閃光點,才使拉薩人民始終成為博歷史上自覺的博,成為一切自覺到自身是博民族的人民的心臟!也正是由於這個閃光點,才使拉薩人民的自覺的博意識和自覺的歷史主動性成為博精神光輝的光源,由此才照亮了整個博民族人民的光輝前程——獨立和自由的民族民主的前程,並由此使博民族看到了希望之光,獲得了鼓舞和力量。

英勇的三月十日的起義被中國當局誣稱為「叛亂」,殘酷地鎮壓下去了;其後的任何形式的反抗都被中國當局宣判為「現行反革命分子」而殘暴地鎮壓下去了;近幾年來的任何一種正義的要求都被中共當局判定為「分裂主義分子」的「分列祖國,妄圖在西藏復辟農奴制度」而殘酷地鎮壓下去了。由此可以看出中共當局的邏輯:凡是把本民族的根本利益和獨立主權供手讓給中共當局,在中共當局看來這就是「愛國」、「維護祖國統一」;反之,凡是按照歷史的本來面目提出本民族的獨立和主權的正義要求,在中共當局看來這就是「分裂祖國」,並且認定是「受帝國主義的指使」,「勾結帝國主義」,「受西方反華勢力的挑撥」,「出賣民族利益」等等。這正像一個流氓對一個少女提出的邏輯一樣:你如果同意我姦污你,我就可以表明你是純潔貞女,就可以給你立牌房,尊貞女;如果你拒絕我姦你,那就要把你說成是個不貞不潔的娼婦淫女,就要把你搞臭。請看,只要做婊子,就可以立貞女牌房,只要自衛以保貞潔,就要扣上娼婦淫女的惡名。中共當局的這一邏輯還像一個強盜闖進別人家中,用匕首抵著主人的脖脛逼著提出:你要錢還是要命?你如果乖乖地把錢財交出來,我就可以渲染你為舍己為人的「共產主義風格」,你如果拒絕交出錢財,我就把你殺掉,然後把你說成是強盜匪徒。請看,只要把錢財交出去,得到的是虛偽的榮譽,只要保全自己的錢財,不僅保不住性命,甚至連死後的名聲也保不住,而強盜卻既得到了錢財,又騙得了英雄的美名。與此種情形相比,中共當局的邏輯難道不正是一種流氓邏輯嗎?中國當局的邏輯難道不正是一種強盜邏輯嗎?!

由這種流氓邏輯、強盜邏輯作為前提而派生出來的邏輯就是:只要依附於中共當局,隨意宰割,就必然有「光明」、「幸福」,就必然是「進步」、「發展」;只要民族自主、國家獨立,擺脫中共當局的控制,那必然是「復辟農奴制」,「人民就會吃二遍苦,受二茬罪」。當國際上的著名學者在其著述中按照博民族本來的歷史面目客觀反映時,中共當局卻判定為「歪曲西藏歷史」,把作者劃入「西方反華勢力」之列;當個別國際人士容忍中國對一個獨立的主權民族國家的任意侵佔、奴役時,中共當局就認定為「主持正義」、「對中國友好」;當國際上一切真正主持正義的國家、政府、團體和組織依據博民族本來的歷史和國際法準則及其基本人權原則,抗議和譴責中國當局的殘暴行徑時,中國當局卻厚顏無恥地以「干涉內政」、「挑撥民族關係」作為擋箭牌。如此等等。

中共當局的邏輯就是建築在中國對弱小鄰邦的流氓行為和強盜行為基礎之上的。因此,在中共當局的觀念裡,根深蒂固的原則是,判定博民族的「愛國」與「賣國」的標準不是博民族本身的歷史,而是中共當局的領土野心的需要;判定中共對博行為的正義與非正義,既不是博本身的歷史,也不是國際法,而是他們霸權和擴張的需要。在他們看來,不是用博的歷史與國際法準則來判別中國佔領博域的正義與非正義,而是要用中共的野心和需要來「檢驗」博民族的歷史與國際法的「正確」程度,要以中共的野心與需要作為標準來重新解釋博民族的歷史與國際法準則,按照中共當局自己宣揚的理論來看,這才是十足的唯心主義,而且是必然破產的唯心史觀!

那麼,為什麼說中共當局造成博問題的行為邏輯是流氓邏輯和強盜邏輯呢?從博民族本身的真實的歷史過程來看,博的祖國究竟是誰?博民族的獨立與主權在歷史上的傳承究竟怎樣?博民族為光復自己固有的民族獨立、國家主權而鬥爭究竟是正義的還是非正義的?我們請歷史和現實本身以及人類普遍遵循的原則來說話。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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