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於軾:不能讓有錢的人有勢
中國改革開放的巨大成果並不是均勻地分配給每一個人的。20年以來,由於各人能力、機遇、努力的不同,也由於各人接近權力的程度不同,不知不覺之中社會結構已經產生了巨大的變化。現在主導著社會演變方向,支配各種資源的人與20年前相比已整個地換了一批。也許我們每個人回想一下自己,看看鄰居以及親朋好友中的變化,能更真切地體會這種變化的真實性。
這個不聲不響的變化還在不斷地發展之中,它將導致什麼後果,這是每一個有頭腦的人都在關心的。社會學家將這個問題稱之為社會分層,然而研究社會分層的目的何在,依什麼標準來劃分分層,這些標準有沒有統計資料可供操作,各有各的說法,並無統一的認識,因此對這個問題的研究沒有什麼突破。從經濟學家的眼光來看,研究社會分層的主要依據是看資源是受什麼支配的,是由市場支配還是由權力支配。
研究社會分層的目的是瞭解公平和效率的狀態,尋找同時可以改進公平又有利於效率的措施。社會分層劃分的標準要從分配資源的途徑入手,瞭解消費、投資這兩大項最終產品的去向中有多少百分比是通過市場分配的,有多少是通過市場以外的渠道,即權力渠道分配的,特別是個人收入的分布狀況以及其中通過市場得到所佔的比例和通過權力得來所佔的比例。
在計畫經濟時代,從表面上看大部分消費品仍通過市場交換(要用錢去買),但人們用來購買消費品的收入卻並無一個勞動市場來提供,而是由計畫渠道決定。各個級別的工資數隻有國務院才有權決定;某人應該定在哪個級別上由單位領導說了算,至於投資更不是老百姓的事,所以那時的資源基本上是由權力支配的。
社會分層就分為有權階層和無權階層。
在進入建設市場經濟的時代之後,越來越多的資源由市場支配,於是社會分層又分為有資本階層和無資本階層,但按權力分配資源的規則沒有停止起作用。
兩種分配方式還在爭奪地盤,但即使是純粹的市場經濟仍有相當大一部分資源是由權力分配的,這部分主要是政府開支。
人類社會的存在必須依靠物質消費。在物質財富的生產和分配過程中,形成了人們控制和支配資源的規則。所有權的確立是支配資源最基本的規則。依所有制劃分有公有制社會和私有制社會。當然,純粹的公有制和私有制並不存在,但以公有制為主還是以私有制為主卻是界限分明的。在公有制社會中,資源按權力的大小來支配,所以人們競爭獲取權力,於是產生了官本位,連和尚也有處級科級之分。
由於權力的供應有限,一個單位只能有一個領導,因而權力的競爭帶有排它性,這種競爭給社會帶來的利益和成本抵消之後往往為負,這就是內耗。當然也可能為正,如果競爭的規則能挑選出好的掌權人來支配資源。
在私有制社會中資源的配置由市場所形成的價格決定。
價格是一種客觀的信息,是由眾多的消費者和生產者共同形成的,沒有人能壟斷價格。然而價格的背後是誰擁有用於支付價格的金錢的所有權,於是在市場制度中人們轉而追求金錢,所不同的是金錢或財富是可以被創造出來的,不像權力的供應有限且具有排它性。經濟學證明了競爭性的市場制度能最有效地利用資源,結果是市場制度促使社會財富空前的增長,同時將人們分成了富人和窮人,有資本階層和無資本階層。
社會分層,無論按權力或按金錢,都認為是有害的。其實我們不可能設想一個不分層的社會,因為社會分層實際上是對資源的控制,不分層的社會是一個無控制、無規則的社會,它根本是不可能存在下去的。社會的公共事務必須有權威方面出現管理,這就會出現有權階層。即使是無政府主義者也承認警察是必要的,一旦有了警察就必須有稅務局,它從百姓那裡徵稅以維持警察,於是政府就出現了。同樣地,即使是最激進的社會主義分子也不敢提出絕對平均主義的主張,因為一個失掉了激勵機制的社會,是沒有前進動力的,所以有資無資的社會分層是社會發展所必需的。
這正是使人們困惑的地方。我們既討厭社會分層現象,又不能沒有這種分層,我們究竟要解釋的是什麼呢?
要尋找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們要回顧市場制度的運營原則,這個原則很簡單,即地位平等的交易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對各自擁有的商品或服務進行交換。我們所厭惡的社會現象正是破壞了這個原則,譬如,交換雙方由於權力不等,在交易時不具備平等的地位,換言之,交易依賴於權力。例如某些買賣只許一定的人士做,普通人不得進入,又如某些商品指定必須從某一廠家採購,或者對某些商品排斥他們進入市場,或者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禁止某些商品的使用等等。我並不否認,以上種種限制有不少是必要的,但我們必須注意,一旦由於任何一種理由讓權力進入了市場,權力就可以與金錢交換,這是一切市場出毛病的起始點。
社會分層為有權和無權,又分層為有資和無資,這都不可怕,甚至還是必要的,可怕的是把權力運用到市場中去,用來和金錢相交換,其結果是有錢的人變得有勢,有權的人變得有錢。有錢人的勢並非是公共管理的需要,也不是因為他們有公共管理的才能;有權人的錢並不是在市場上通過平等自願的交換賺來的,而是用公眾賦予的管理權去交換得來的。所以我們要防止的是有錢的人有勢和有權的人借權弄錢。
可是事實上這兩點很難做到,權和錢的勾結是任何一個使用貨幣的社會中極難防範的事。
政治家競選需要大筆開銷,窮人根本不可能去競選;一個富人犯了罪可以花錢請精明的律師為他辯護,有罪可以變無罪,這些都是權錢勾結,可是又是合理合法的,更不用說,一切政府管市場的地方都有貪污的機會存在,可是政府又不能不管市場,這些都是盡人皆知的事實,所以說權錢的勾結是極難防範的。
但是一個清醒的政府應當隨時警惕,防止各種方式的權錢勾結。禁止有償新聞,肅清收費評獎,不許擇校收費,杜絕買賣文化,以及最近國務院發布的禁止對經濟型小轎車在交通規則上的歧視,都有利於防止權錢勾結。
但剩下的問題還很多很多,值得在每一項政策出臺以前以及對已經出臺的政策都要仔細想一想,這樣做是否會給權錢勾結鑽了空子。一個清醒的政府要盯住有錢人,不讓他置身於法律之外(美國的九家大公司,如微軟,IBM不斷官司纏身,他們不可能逃脫法律之網的監督)。如果政府傍大款,社會的正義必將處於危險之中。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