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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強制墮胎案 官方處分不合法

 2012-07-07 17:2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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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安康市公布了對馮建梅被強制墮胎案相關幹部的處理結果之後,馮建梅一案繼續引人關注。馮建梅的代理律師張凱星期五表示,希望安康市追究該案中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陝西安康市鎮坪縣曾家鎮漁坪村村民馮建梅7個月大的胎兒是6月4號被當地幹部強制引產的。此案曝光後引起中外輿論廣泛關注。安康市政府6月26號公布了對此案的處理結果。安康市政府認為,這一案例違反中國計生政策中禁止大月份引產的規定。該市撤銷了鎮坪縣人口計生局局長和曾家鎮鎮長的職位,另有5位幹部被給予記大過等行政處分。安康市政府承諾給馮建梅生活補助。馮建梅的律師、北京的張凱先生星期五告訴自由亞洲電臺記者,這樣的處分遠遠不夠:

「我認為這樣的處理並不合法,因為我認為有些人是涉及到刑事犯罪的,不僅僅是現在這麼一個紀律處分,把七個多月的嬰孩弄死這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應該是涉嫌故意傷害罪或者是濫用職權罪,這兩個罪之中的一個應該是成立的。」

張凱先生透露,他們已經向當地司法機關提出要求,希望調查馮建梅墮胎案中當地幹部的違法行為。張凱先生表示,由於需要等待安康市方面的回覆和調查,所以目前不好具體說到底哪些幹部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張凱先生在新浪博客上發表文章表示,安康市當地幹部以殘忍手段強迫馮建梅引產7月大胎兒,相關責任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應處以3至10年有期徒刑。張凱先生認為,根據中國《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孕婦損傷引起早產、死胎、胎盤早期剝離、流產併發失血性休克或者嚴重感染,應屬於重傷。張凱先生在文章說,對於這樣的案例,即使當事人放棄追責,根據法律規定任何人對於犯罪行為都有權利報案,對於犯罪份子有權將其扭送至公安機關。張凱先生在博客文章中還表示,安康市政府承諾給馮家的生活補助與經濟賠償並不是一回事。

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星期五晚多次撥打馮建梅的丈夫鄧吉元和鄧吉元的妹妹鄧吉彩的手機,電話未能接通。成都的民間組織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負責人黃琦先生上個月末曾致電馮建梅。黃琦先生透露,馮建梅對安康市政府目前對幾位幹部的處理並不滿意:

「之前我們和馮建敏通過電話,當時政府答應了要把涉及整個案子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同時對受害者給予充分的補償。而馮建敏和她的家屬不是很認同政府的這種說法,他們覺得政府並沒有認真處理這個案件。」

馮建梅已經有一個5歲的女兒。5月30號,當地曾家鎮政府幹部將懷孕7個月的馮建梅拘禁。由於馮家未能及時交出幹部索要的4萬元押金,她被強制按手印,並被打毒針使胎兒引產。馮建梅和死去的嬰兒躺在一張病床上的照片在中國網路上廣泛流傳,引起公憤。目前馮建梅仍住在醫院。黃琦先生說:

「計畫生育作為國策,在七十年代起就在中國大陸實行。民眾對於計畫生育而造成的重大傷害往往不是很在意,因為畢竟在這幾十年裡計畫生育作為國策的宣傳教育下,大家不是很在意這個問題。通過這個案件之後,大家會更加關注、關心懷孕婦女的權利問題。」

鄧吉元的妹妹鄧吉彩前幾天通過新浪微博透露,因為他們接受海外媒體採訪,有人舉著「痛打賣國賊」的標語到他們家門前示威。馮建梅和家人希望當地政府就這一事件進行調查。由於當地政府阻止鄧吉元到北京尋找法律援助,鄧吉元是通過四處躲藏逃出家鄉,到北京找到法律援助的。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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