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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面前,如何人人平等?(圖)

 2012-06-29 20:1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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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養,有多重要?

「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兩千多年前,孟子對戰國一位君主如此宣稱他的「王道」理念;歷史行至今天,中國本屆政府也多次強調,將在任期內基本實現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兩項制度全覆蓋。

聽起來不錯,但近期養老的話題卻令人沈重。一方面,根據國內媒體披露,按照《化解國家資產負債中長期風險》課題組的數據測算,2013年中國養老金的缺口將達到18.3萬億元;另一方面,中國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近期表示,將適時提出彈性延遲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在官方的人民網投票中,人社部的延遲退休提議也遭遇了集體杯葛,超過9成以上網友反對。

於是乎,網上更開始流行一個「養老」新段子:你需要為養老儲存多少錢?假設退休後你每月的開支為2000元,從60歲開始退休,按照平均壽命80歲與3%的通脹計算,那麼70後需要準備234萬,而80後需要準備314萬退休金。

無論18.3萬億的養老金缺口,還是314萬的退休金,這些數字在統計方法以及數據處理上無疑都有值得商榷之處,卻都揭示了中國式養老的嚴峻局面。作為現代福利國家思想的重要產物,養老保險制度最早可追溯到德國俾斯麥政府時期,但它進入中國的歷史並不長。

眾所周知,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之前,中國仍實行相當傳統的國家主導的社會保險制度。1984年之後,中國開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通過部分地區進行試點,兩年後各地開始全面推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90年代初期,伴隨著《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國決定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探索國家、企業、個人三方的養老保險制度;到了1997年,中國政府開始在全國建立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確定「統籌兼顧」的養老金制度,也就是將養老保險分為社保統籌與個人賬戶兩個部分。

進入二十一世紀,養老保險制尚在不斷完善之中,財政性社會保障開支也大幅增長。根據官方數據,2012年中國國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16895億元,其中徵繳收入13956億元,各級財政補貼2272億元,全年基金總支出12765億元。

儘管看起來收入大於支出,中國養老保險制度仍舊面臨巨大隱憂。首先,當下中國養老金制度正處於轉變通道,也就是處於由現收現付制度轉向個人基金積累制的過程中,前者表示同一個時期正在工作的一代人的繳費用來支付已退休一代人養老金,後者則意味著勞動者工作期間收入積累轉移到自身退休期間的養老金。

這一轉換過程往往存在不菲漏洞,一方面是已經退休的「老人」在享受當代人提供的養老資金卻沒有多大養老金付出,特別中國曾經的國企欠賬過多;另一方面是因為回報低、異地轉換麻煩等因素,正在工作的「新人」往往存在逃避繳納養老金動機,所以中國養老金繳納率偏低——疊加之下,這也形成學者所謂「轉軌成本」,中國養老金個人賬戶大量被挪用到社會統籌賬戶,個人賬戶一直難以徹底做實,當前養老金「空帳」保守估計早已超過一萬億元。

其次,即使這一轉軌完成,中國養老金制度也面臨人口結構老齡化的巨大衝擊。根據《2011中國養老金髮展報告》,若剔除財政補貼,2010年養老保險收不抵支的省份(含新疆建設兵團)共有15個,缺口達679億元——期間,除了因為不少勞動力輸出的西部省市外,上海赫然在在列,原因是上海已經提前進入老齡化社會。

當前中國養老保險基本是三人在養一個人,伴隨著人口壽命增加以及人口老齡化趨勢增加,屆時這一比例還將繼續下降;如果人口政策不作調整,甚至出現一個勞動者供養一個人的尷尬局面,目前尚有盈餘的養老金在未來不可避免出現巨大缺口。

比起養老金缺口,或許更為嚴峻問題在於養老金制度背後的不公。當下養老金制度,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雙軌制。不少網民說公務員擠佔養老金,這顯然是誤解,機關和事業單位另有一套系統——90年代,雖然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金一度動議納入社保體系,最終卻是始終未能成行,導致目前其養老金長期獨立於公眾之外,直接依賴財政撥款。

雙軌制內外有何區別?就衡量退休生活品質而言,養老金替代率是一個不錯的指標,也就是退休之際領取養老金與退休前數年平均工資的比例。一般而言,公務員退休之後這一比例往往能夠保持在80%以上,而有學者計算,儘管職工養老金近些年連連七次上調,但是其養老金替代率僅略高於40%——其間對比,正如馬克思的比喻,「一座房子不管怎樣小,在周圍的房子都這樣小的時候,它是能滿足社會對房屋的一般需求的。但是,這座房子近旁聳立起一座宮殿,這座小房子就縮成了茅舍了。那麼小房子的居住者都會在那四壁之內越發覺得不舒適,越發不滿意,越發感到受壓抑。」

雙軌制之下,事實上將所有人分裂為兩個養老陣營:公務員等體制內人員與體制外納稅人,雖然公務員的養老並不來自公眾的養老金,但本質上公務員養老的財政撥款也是源自後者的納稅,這可謂「取之於民,用之於官」。

生老病死,原本是所有人都必須一起面對的共同命運,但是如果因為雙軌制的存在,使得這一自然規律的作用也處處充滿等級感。於是乎,一方面養老金吃緊,眾口反對的延長退休卻被官員斷言必然趨勢,延遲退休每年大概可節省200億元,個人與企業繳納養老金比例居於世界前茅,卻不得不日夜擔憂退休養老之道;另一方面,公務員每年「三公消費」則高達萬億,不僅不需要繳納養老金,其退休之後基本能夠保持在位的體面生活,尚且不論不少老干高幹的特殊待遇。

進一步看,當前中國養老保險制度中,個人工資總額8%計入個人賬戶,企業繳納20%計入社會統籌,比例合計28%,這一水準已經高居世界前列。表面上,看似體現了「劫富濟貧」的社會福利思想,事實上卻未必盡然:因為存在三倍社會平均工資的上限,高收入階層繳納雖多但有上限,而農民工等低收入階層繳納不多也有不少獲益,付出回報最不平等的是城市的中下階層,也就是俗稱的普通「白領」,這對於培育一個中產階級社會並無益處,甚至可能形成一個兩大中間小的M型社會。

進一步看,在當前不斷加劇生活壓力之下,養老保險也扭曲市場主體的行為,繳納的養老保險等費用,事實上擠出了納稅人的消費能力,也使得企業的雇佣意願受到打壓;而地方養老金常年的2%低收益率,遠不足以抵抗通脹,無疑是一種財富的浪費,繳納人卻沒有足夠的權利決定是否退出。

正如孟子的另一句名言,「不患寡而患不均」。中國的養老金制度,存在著體制內人員盤剝體制外人員、老人盤剝年輕人、兩頭盤剝中間階層的不公平態勢,長此以往,不僅其本身償付能力備受考驗,將來國家信用或也將受損。

養老保險制度是基於對未來的風險管理,也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對於面臨多重轉型的中國而言,困難尤大。但無論如何,一個不公正的養老保險制度,或許也就是一種變相的龐茲騙局,即使暫時合法,本質亦不足取。

中國式養老困境應該如何破解?養老金不是稅收,更不是保護費,本質是一種「羊毛出在羊身上」融資遊戲。一方面,指望當前中國政府承擔起「從搖籃到墓地」的福利並不現實,另一方面,養老金帶有轉移支付功能,富裕階層理應為養老金承擔更多義務,他們也能通過穩定社會而獲益,但如果改革過程中讓某一階層承擔過大壓力也不符合道義和現實,應該讓納稅人以及民間有更多養老選項。

養老保險存在有其必要,但是方式必須更改,否則遲來的公正只怕會更加汪洋恣肆。就養老金而言,其基本原則在於人道主義與效率。從構建人道主義底線而言,社會與經濟都將付出一定代價,這確實一個普遍難題;從效率角度而言,養老金制度天然有無償轉移支付設計,某種程度上的需要有政府來承擔中間人角色,但如果個人在養老金賬戶上發揮更大作用,無疑有利於養老金賬戶的高效運作。

也正因此,在養老金分配效率遭遇爭議與養老金償付能力倍感壓力的現實處境之下,筆者提議國家主導的基本養老保險比例不應該過高。無論個人8%還是企業的20%,都應該適當降低,合理的比例以維持基本生活水準即可——不僅公務員和民眾應該一樣水準,即使太子也應該與庶民同等對待;與此同時,在基本保障之外,應該拓展多重投資渠道,讓公眾可以自主選擇企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等輔助工具。

更重要的是,養老金的雙軌制應該逐步取消,一方面這是重塑社會公正的起點,另一方面也是社會共同分攤轉軌成本,有足於彌補養老金成本;至於養老金的缺口,本來也與國企歷史欠賬有關,轉軌成本應該是國家承擔的義務之一,目前或許正是國企用分紅甚至股權反哺大多數沉默的股東,也就是人民的大好時機——對此不少學者已經有過研究,譬如德意志銀行首席經濟學馬駿計算,如果逐步劃撥80%的國有股份到社保系統,並在2020-2050年間提高平均退休年齡7歲,將能使養老金賬戶累積結余持續約三十年,到了2050年,年度養老金收支也將保持基本平衡。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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