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在北京,艾未未手舉著通知他保釋期滿的政府文件 (Ed Jones/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記者魏錦華編譯】艾未未於6月21日(週四)在《衛報》上發表了同名文章,本文為原文的譯文。譯文如下:
明天,就是我被秘密關押2個多月後釋放一週年。警察今天通知我,他們已經取消了我的保釋條件。我很高興一年將滿,但也感到難過。我不知道我為什麼失去了自由,如果你不知道為何失去了一個東西,如何能去保護它?
「未」意思是「將來」,也有「不確定」的意思,我的將來的確不可知。他們說我不能離開中國,因為他們還要對我的案子進行調查—色情,兌換外幣和重婚。這真是非常非常奇怪。我不是罪犯。他們奪取了我的東西,因為他們有權力。
81天的關押是一場噩夢。我不是唯一的一個:這發生在很多人身上,並仍在發生著。這是一段不堪回首的經歷。(那段時間)條件很極端,是自以為可以凌駕在法律之上的這個制度造成的,它已經形成了一種龐大的(鎮壓)機器。每一個親身經歷過它的人都失去了原有的希望,並因此而受到了一些程度的改變。
有很多時候,你感到絕望,覺得已經到了盡頭。但,第二天早上,你醒過來,聽到鳥鳴和風吹。你不禁問自己:你能承受放棄為了言論自由或人性尊嚴的抗爭嗎?作為一名藝術家,這是永不會放棄的核心價值。
我經常問自己,是否害怕再次被關押。我的內在聲音告訴我我不怕。我像每個人一樣熱愛自由,或許比大多數人更熱愛自由。但是,如果你生活在恐懼中,這就是一個悲劇。那比實際上失去了自由更糟糕。
我從這次經歷中獲得的是更強的責任感,明白了問題是什麼,以及如何才能瞭解發生的事情,並還能保持一種積極的力量。你必須從對方那裡看清你自己的位置。同時,你必須對你做的事情保持激情。你必須有敏感度和喜悅感。如果你失去了這些,就像是沙灘上的一條魚,在沙子中幹掉。
我對所謂的「政治事物」的參與始於2008年。在我設計完了奧運會體育館後,我意識到了奧運並不會給社會帶來真正的喜悅,只不過是宣傳。我於是站出來批評它。那時我已經活躍在網際網路上,能夠看到很多問題。我開始寫關於司法程序的文章,我們開始製作記錄片,包括一部反映四川地震中因校舍倒塌而死亡的學生的記錄片。我獲得了年輕人和網民的支持,我想這讓政府害怕了。
我開始問:為什麼他們不能解決小問題,而是讓問題變大?當然,沒人聽我說。你在對著牆壁和石頭說話。每次當你試圖糾正什麼事情,或要求一個明確的答案時,你的處境就變得更加悲慘。
他們搗毀了我的工作室,他們秘密地關押了我,他們編造了罪名,給我強加了1500萬元的稅務案件。我們現在正在起訴北京稅務局濫用權力,忽略(法律)程序。我們在利用這個機會讓他們意識到錯在哪,並告知公眾,儘管我們知道(他們的審判)結果還會是壞的。他們拒絕歸還我們的文件,拒絕讓我們的經理和會計在週三的審判中作證,也不讓我出庭。他們甚至讓我的朋友律師劉曉原在開庭前被失蹤。
我的一些朋友們說:「未未,因為你,我的爸爸被盤查了,我的媽媽被盤查了,我的姐姐被盤查了。」我不認識這些人。為什麼這個制度讓他們受苦?因為這個制度不允許任何人表現他們的人性,表現出支持。但,如果你的孩子們在成長的過程中,從沒有機會表達他們自己的聲音,你能夠把臉扭開,說,那不是我的問題嗎?
反觀薄熙來事件,陳光誠事件和我的。我們是三個非常不同的例子:你可能是黨內高官,或是謙卑的維權人士,或是被認可的藝術家。(三者)情況完全不同,但有一點是共同的:沒有一個人經過了公平競爭,公平審判,公開討論。中國仍未建立起法制,如果存在一個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權力,就不會有社會公義。每個人都可能(因此)受到傷害。
我只是一個公民:我的生命的價值與其他人的一樣。但,當我失去自由的時候,有那麼多的人表達了他們的感受,並投入了這樣讓人感動的努力來幫助我,我非常感激。它給了我希望:愚蠢能贏了一時,但它絕不會真正成功,因為人的本性是追求自由。他們能延遲自由的到來,但卻阻擋不住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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