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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訪女北京遭接濟中心看守性侵

 2012-05-17 21:5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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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女子趙習鳳(化名),赴京上訪3年無人問津。而就在今年4月30日,也就是她第一次被送進久敬莊接濟服務中心,被安排在14區1排的午夜,一名男性工作人員爬上了她的床。第二日,該中心多名上訪人員證實,其長褲和內褲上多處有精液存在。

據《南方都市報》5月17日報導,導致這場悲劇的另一個因素是,原籍江西九江的趙習鳳被送到了安排南昌非訪訪民待接點的久敬莊14區1排。14區1排是南昌駐京辦租下的,主要是南昌訪民被安排到這裡,有時也會有江西其他地市的訪民過來,等接人的來了,每晚按200元收錢。

103房的強姦案

4月30日晚上11點多,在101、102辦公的南昌駐京辦負責久敬莊事務的主任張昭勤接到九江駐京辦的電話。午夜12點左右,趙習鳳就被帶到了14區1排,安排進了103看守的房間。凌晨2點半左右,她被同住一屋的看守曾某強姦了。

103房當晚住了3個人,看守曾某,趙習鳳,和因為企業改制問題上訪的南昌市民姜成武。趙習鳳和姜成武的兩張床靠近門口。還有一張床是另一名看守祥子的,祥子直到早上5、6點鐘才回來。

據姜成武介紹,趙習鳳是九江人,因兒子在安徽出了車禍,還沒死就被送殯儀館冷凍了才進行上訪。而自己半夜被曾某以呼聲太大支離房間,直到凌晨3點左右曾某才讓他回去睡。回到103,發現趙習鳳不在床上,曾某解釋說她去上廁所了。早上7點多,住在106房的萬桂林看到趙習鳳神情恍惚地站在門口,還用手指著那個曾某說,他昨天晚上上了我的床!萬桂林證實,當時,趙習鳳長褲、短褲上都有精液存在。

在久敬莊接濟服務中心14區106房間裡,當著萬桂林、張紅英、郭艷萍、朱玉芳、王三梅等女性訪民的面,趙習鳳把黑色緊身長褲脫下,所有人都看到了內褲上的遺留斑跡。據在場5位目擊者證實,趙習鳳講述了自己的遭遇,大約凌晨2點半,那個男的爬上了她的床,對她進行了侮辱。事後曾拿出一百元,她沒有要。趙習鳳極度驚恐,在女廁所一直躲到天亮。

趙習鳳質問曾某,「你敢說你沒做?」看到趙習鳳指責曾某強姦,已經回到103房的另一名看守「黑保安」祥子衝過來,一手抓頭髮,一手鎖胸口,就把趙習鳳往103裡面拖。在男性訪民幫助和阻攔下,趙習鳳逃到了106房。

據調查,就在趙習鳳遭遇的前一天,4月30日,江西萍鄉訪民朱玉芳也被看守曾某調戲。

訪民被要求「不要報警」

當訪民紛紛拿出手機報警時,被祥子威脅不要報警。約半小時後,和義派出所民警趕到,趙習鳳指著祥子說他打我,指著曾某的說他強姦我。警方帶走了曾某、祥子、趙習鳳和證人姜成武,同時要求所有在場人員不得離開。隨後,在場的所有人都被要求當天離京,並要求訪民們不要報警,不要對外說。

不僅是南昌駐京辦工作人員要求在場訪民不要報警,據多名訪民交叉證實,當時工作組的一位被稱為「劉大隊」的南昌市東湖區警官也要求大家不要報警,誤被送進久敬莊的南昌市民楊元當時剛好接到110來電,問他是不是之前報過警,「我正跟110說話,劉大隊以為我還在報警,就衝過來搶我手機。」楊元說。

張紅英質疑,「為什麼警察還要阻止報警?」 此外,讓訪民不解的是,為什麼出警的警察要求所有在場的人員不能離開,南昌駐京辦卻要求必須離開,而且此後再也沒人找過自己。

當時住在107的王三梅提出,「我一直想不明白,那天晚上我們房間其實還有個位置,為什麼不讓受害人住這裡,而要安排到黑保安的房間?」據萬桂林、郭艷萍、邱孝發等介紹,此前也曾發生過房間不夠、男女混住的情況,但都是訪民之間,從沒出過事,這次卻是安排到了男性看守的房間。

前所未有的重視?

雖然駐久敬莊的江西省辦公點工作人員否認事件發生,但北京市公安局和義派出所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警官向證實,5月1日上午,該所從久敬莊帶回2名犯罪嫌疑人、1名受害人、1名證人,當晚均已離開該所。該警官表示,案子已經轉到豐臺公安分局,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

豐臺分局一位警官表示,確有此案,但據他瞭解是強姦未遂。久敬莊接濟服務中心沒有接受採訪。南昌駐京辦張昭勤主任拒絕接受採訪。

事發後,趙習鳳戶籍所在的縣信訪局官員24小時陪伴,省市縣三級信訪官員和她一起去安徽固鎮談判如何解決其上訪問題,而她被要求不能再提此事。

三年前,趙習鳳的兒子在安徽蚌埠固鎮縣騎摩托車參加同事婚禮時,與一輛三輪摩托車相撞,兩死一傷,其子當場「死亡」。到達現場的醫護人員帶著傷者離開後,並沒有理會兩具「屍體」,隨後趕來的交警也沒有理會。趙習鳳的兒子被從事故現場直接拉走冷凍,其時不超過三個小時。趙習鳳走訪目擊者後,認為兒子當時可能還沒有死,衛生院人員到現場前還有人見到他一度坐起嘔吐,身體表面沒傷沒血,她懷疑衛生院沒有認真檢查,兒子實際死於冷凍,質疑衛生院、交警沒有給自己兒子一個進醫院獲得搶救的機會。

相關部門幾次調查結論則不支持她的指控。法院判了摩托車車主和三輪車主賠償19萬,可兩人各自給了5,000元和4,000元後就沒有再給,還有18萬沒得到執行。她起訴交警和衛生院,被一審駁回。2010年至今,她多次進京上訪,卻沒有非正常上訪,車票幾乎都是她自己買的。4月30日,她去上訪,被送進了久敬莊,次日凌晨遭到性侵

正常上訪4年後,隨著她第一次進入久敬莊後發生的性侵,她的問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也似乎得到了部分解決。江西省、市、縣信訪部門陪同下,她去安徽固鎮談判,法院此前一直沒有執行的18萬,這次由固鎮信訪局籌措資金,5月底前給6萬,7月底前給6萬,9月底前付清,但特別註明不得再就上訪事項及「由此引發的一切事項」提出要求。

上訪女屢遭性侵

在趙習鳳遭遇「強姦」事件的前三年,2009年8月,安徽上訪女子李蕊蕊阜陽市駐京辦送進豐臺區聚源賓館,次日凌晨遭賓館看守當眾強姦。最後法院以強姦罪判決看守徐建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附帶民事賠償2,300.9元。而阜陽市駐京辦沒有承擔任何責任。

2010年9月,陝西53歲女子霍小麗在京上訪時被榆林駐京辦帶到北朝陽區十八里店鄉橫街子村一處黑監獄,與四十餘男人同住,被男子強姦。後來,黑監獄被認定非法拘禁,但霍小麗的事情始終沒有得到解決,相反,她2010年10月1日,被榆林定邊縣拘留10天;2011年3月,被定邊拘留31天。媒體曝光此事後,在北京上訪的霍小麗再次被定邊警方帶回。

近年屢次發生上訪女性被性侵害的事件,在法律學者楊濤看來,有幾方面的原因:1、被侵害人是弱勢群體、邊緣人物,相對容易受到侵犯;2、一般發生在封閉性場所,被侵害人無處可逃,難以求助,幾乎沒有監管,容易滋生犯罪;3、不管是駐京辦雇佣、還是通過保安公司請人,這些地方的看守一般素質較差,多有江湖混混,也只有這樣的人才能野蠻手段完成任務,這些人的素質較低也導致性侵案件容易發生;4、這些事件涉及上訪,容易被認為是敏感,被侵害人很難維權,公權力不作為、不敢作為,司法難以介入。而對於受害者來說,維權之路也佈滿艱辛。

2011年10月1日,久敬莊13區2排,一名工作人員爬上長沙訪民黃十妹的床,黃十妹呼叫反抗,當時同屋還有另一名男性訪民李波。2012年5月15日,李波稱,當時確實發生此事,他被吵醒時看到該男性工作人員也在黃十妹的被子內。工作人員隨即離開,稱自己只是開個玩笑。長沙駐京辦否認此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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